当权利走进校园:学生权利与教育的意义

当权利走进校园学生权利与教育的意义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在废墟中重塑。被重塑的除了人们的发展结晶,还有人们的自我意识,人们在其中意识到 “和平不仅是没有战争,更重要的是让每个人都拥有最基本的权利与自由。”联合国便是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并将“人权”确立为世界和平的基石。从此,世界各地的运动不断在提醒我们“权利从来都不是抽象的”。无论是因缅甸军方“清剿行动”中逃离战火而失去家园的罗兴亚难民事件,还是在战火中失去家园与至亲的巴勒斯坦及乌克兰人民;无论是“MeToo运动”中争取女性为自己所遭受过的“性”伤害发声,还是从19世纪林肯因不忍黑人继续过着“奴隶生活”而颁布的《解放黑人奴隶宣言》,无一不在告诉我们“人权,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存与选择”

 解放黑人奴隶宣言

如果说联合国的《人权宣言》是写给全人类的契约,那学生权利就是写在校园里的权利缩影。学校是年轻人最先接触的社会环境。学生权利的意识塑造,决定着他们能否在成长过程中学会发声、明辨是非、坚守尊严。在这段视频中,我们得以窥见学生们的真情流露。有者提到隐私权,认为学生的个人生活应被尊重,老师不得利用阶级差距来剥夺学生的隐私;有者强调表达意见的权利,却无奈意见表达常常被忽视,如盼望高初中下课时间可被分段以减少人流与排队压力造成的时间紧迫,但该制度目前仍未被采纳;有者希望仪容制度可以被放宽,梦想在学校展现更为自信的形象,不再受限于统一的仪容,如女生得以摆脱统一标准的短发“发制令”;亦有者谈及一年四次的考试制度安排加剧了学生压力,致使学生精力不足,考后的课堂形同虚设,甚至本该让人感到轻松自在的体育课也变成了成绩压力的来源之一。

 

这些声音看似琐碎,实则反映了学生权利在隐私、表达、公平、选择权、尊严等种种方面的瑕疵。当这些基本的权利被忽视,学生很容易潜移默化地成为“被安排的个体”,而非“有声音的个体”。教育的意义,本应在尊重差异与发展潜能,而非把人放在同一条流水线上。教育如果连最基本的学生权利都忽视,又谈何儒家强调的“因材施教”?

 学生权利

借古鉴今,学生权利是孕育思想的摇篮

早在一个世纪前,鲁迅就指出医学可以医治肉体的疾病,却无法唤醒人们麻木的心灵。于是他放弃了高薪待遇选择弃医从文,试图以文唤醒受封建礼教迫害而选择妥协、顺从与附和的“麻木”中国人,学会争取自由与权利。权利的力量,在中国的山区教育者张桂梅女士身上同样得到了印证。为了让大山里的女孩有机会读书,不被困在“女孩子读那么多书干嘛,反正还是要嫁人”的思想樊笼里,她呕心沥血在大山里创办了女子高中,只为助山区里的女孩从人生的沟壑跃向明日的希望,拥抱未来。她所守护的,从来不是教育本身,而是女孩们“选择人生”的权利。教育的意义,不仅是知识的灌输,更是人格的解放。

 

借古鉴今,今天的学生又何尝不是如此?如果他们缺乏权利,只能沉默,那么终将重蹈历史的覆辙,被培养成下一代“麻木的顺从者”。从世界到校园,从鲁迅到张桂梅,从人权到学生权利,都让我们看清一个本质:“权利从来不是奢侈品,而是最基本的保障”。赋予学生权利的目的从来都不是为了推翻一切制度,而是要让制度更公平和人性化。人权是人类尊严的基石,学生权利是教育的初衷。如果世界没有人权就会陷入混乱,那没有学生权利的校园就会失去教育的本质。当学生敢于发声,学校又愿意倾听,教育便会从培育更多个“人”的道路上转而发现更多个“我”。愿我们的校园,除了是一个传授知识的地方,更是一个让每个中学生都学会独立、勇敢和捍卫的摇篮。

 

点击观看视频:我是少年公民 https://youtu.be/TcyBm3TpcV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