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9月24日:全国华校董教总针对国家教育政策及《1961年教育法令》21条(2),发表声明,全文如下:
- 种族主义者的叫嚣
在最近召开的第卅五届巫青团全国代表大会及第卅七届巫统全国代表大会上,人们听到了许多具有强烈“马来人中心主义”的言论。在9月19日巫统全国代表大会上,巫青团中委法米依布拉欣(Fahmi Ibrahim)胡说华印文小学独立至今没有为国家作出贡献,它们的存在也没有任何好处及价值。他建议政府关闭所有华印文小学,以塑造一个具有所谓“真正马来西亚精神”的教育系统。来自马六甲市区的巫统代表莫哈末吉末(Mohamad Che Mat)形容《1961年教育法令》21条(2)是完美的条文,并说在政治上,这是一件珍品,它赋予“我们”权力。
显然的,上述言论与本届大选前巫统所许下的“不会在国内实施压制任何种族的政策”以及“从来就无意限制各种族母语的发展,每个种族都有权开设自己的学校”等诺言是完全不相称的。人们不禁要问,巫统是否打算背信弃义,不遵守过去及大选前所许下的诺言而妄想强横推行消灭非马来人母语教育? - 我国的国家教育政策是什么?
9月20日,巫统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四项提案,其中教育提案就是由上述法米依布拉欣代表巫青团提呈的。该提案要求加强国家教育政策的推行及勿屈服于任何批评此政策的压力。
然而,什么是我国的国家教育政策呢?
《1957年教育法令》规定,我国的国家教育政策是“建立一个为全体人民所接受的国民教育体系,来满足他们的需求和促进他们的文化、社会、经济以及政治发展,其目的在于使马来语成为国语,同时也维护和扶持我国非马来人语文和文化的发展”。
请问:要关闭华印文小学的言论难道不是违反了要“建立一个为全体人民所接受的国民教育体系……,维护和扶持我国非马来人语文和文化的发展”的国家教育政策吗?长期以来,这个为《1957年教育法令》所制定的国家教育政策一直被曲解为“要发展一个最终以国语为主要教学媒介的教育制度”,从而为官僚种族主义者利用来推行其强制同化的计划。太子是如何为猫狸所掉包的呢?原来,在1961年,政府颁布了新的教育法令,这个法令在其序言中,当引述《1957年教育法令》所制定的国家教育政策时,完全不提“维护和扶持我国非马来人语文和文化的发展”,却塞进了“发展一个以国语为主要教学媒介的进步教育制度”这一段文字。这样一来,原来开明的以及被我国各族人民,包括马来人,所接受的国家教育政策就被曲解为旨在消灭所有不以马来语为主要教学媒介的教育源流学校的同化政策。从那时起,有关当局就不提《1957年教育法令》所规定的国家政策,却一直强调《1961年教育法令》序言中“以国语为主要教学媒介”的说法。为了纠正这个误导人民的作法,我们有必要不断重申《1957年教育法令》所制定的国家教育政策并且以它来揭露和抗拒种族主义者的同化阴谋。 - 当局应全面检讨《1961年教育法令》。
《1961年教育法令》除了在其序言中对国家教育政策作了歪曲的引述,还乖离了这个国家教育政策,将华文中学排斥于国民教育体系之外,取消高中三考试以及订立诸如21条(2)项等不利于“维护和扶持我国非马来人语文和文化的发展”的各种条文,尤其21条(2)项。1975年全国华人注册社团向内阁教育检讨委员会提呈的备忘录,1983年全国华团领导机构所呈的《国家文化备忘录》以及1985年发表的《全国华团宣言》,都要求废除《1961年教育法令》21条(2)项。这个合法愿望完全符合了《1957年教育法令》所制定的国家教育政策。
为了缓和日益严重的种族极化现象和阻止种族主义者继续以各种手段推行其同化阴谋,政府必须首先撤销《1961年教育法令》21条(2)项,然后检讨整个《1961年教育法令》以便订一个以《1957年教育法令》所制定的国家教育政策为根据的新教育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