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华堂、董总、教总及雪隆校友会联合发表文告

1987年12月30日:雪兰莪中华大会堂、董总、教总及雪隆华校校友会联合会就董总主席林晃昇、教总主席沈慕羽、副主席庄迪君及华社资料研究中心研究主任柯嘉逊,在内部安全法令下扣留了60天之后,移禁于太平甘文丁扣留营为期两年事,联合发表文告。


全国十五华团关注政府全面修改1961年教育法令7人小组行动委员,亦即董总主席林晃昇先生、教总主席沈慕羽先生、副主席庄迪君博士,以及华社资料研究中心研究主任柯嘉逊博士,在内部安全法令之下扣留60天之后,再被延长扣留时间,林晃昇先生、柯嘉逊博士和庄迪君博士移禁于太平甘文丁扣留营,沈慕羽先生虽尚羁留于吉隆坡中央医院,但也已收到二年的扣留令。

我们认为,他们一向的言行都是合情合理以及合法的;同时他们的工作都是以促进种族和谐为目标。他们曾为华文教育机构的发展和建设长年累月地工作和作出贡献,同时也为国家的发展培育了有贡献和有技能的公民。他们为我国华文教育所作出的无私的奉献和牺牲,华人社团探表赞赏和敬佩。他们都是有法治观念的公民,只从事合法的活动而不诉诸暴力。将他们继续扣留对消弭国内的种族主义丝毫没有帮助。

我们除了呼吁政府无条件释放他们以利国民团结之外,还要对他们及其家属的遭遇和忧伤致以深切的同情。我们也要在此重申,将一如既往遵循合情合理与合法的途径以争取宪法所赋予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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