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华小易名

董总文告
1997年1月18日



针对教育总监丹斯里旺再希指示限令国民型华小及淡小,最迟在1998年1月1日必须易名为“国民型学校”一事,冯镇安副教育部长认为易名并非不寻常的事,因为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华文和淡米尔文小学的地位将保持不变。

冯副部长的声明并没有澄清为什么华小与淡小必须易名。普通逻辑的常识告诉我们,概念必须明确。

“国民型华文小学”(SRJK [C])和“国民型淡米尔文小学”(SRJK [T])的概念本来就很明确。“国民型”是类型;华文与淡米尔文是源流;小学是学年阶段,以区别于中学与大学。

在我国的教育体系中,本来就有马来文、华文、淡米尔文三大源流。如果三大源流是平等的,首先就不应该有国民学校(SK)和国民型学校(SJK)的区分,因此,如果要易名,首先应该是废除两类型的区分,以示三大源流的地位平等。现在的情况是不平等的类型区分继续存在,而表达不同源流特征的“华文”及“淡米尔文”的字眼则将消失,而冯副部长竟然说这“并非不寻常”,如此麻痹大意,董教总绝对不敢苟同。

华小、淡小易名后,源流本质的概念,即“华文”与“淡米尔文”的字眼消失了,从逻辑学的含义来说,这意味着华小与淡小即将遭受变质的命运。这点只要对照一下“国民中学”(SMK)与“国民型中学”(SMJK)就清楚了,“国民型中学”是改制中学,华文中学的本质消失了,只剩下一科华文。华小易名后是否最终也会只剩下一科华文呢?

结合教育部即将实施的“宏愿小学”、华文师资长期短缺三四千名、教育部终止续聘退休老师、派超额马来教师到华小等现象,华小易名难道不是华小变质的先声吗?

董教总坚决认为,教育部应立即将限期易名的指示收回成命,以体现不变质华小的诚意,否则,一切口头的澄清或保证都没有任何的意义。

董教总吁请华社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确保易名的企图不能得逞,华小永不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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