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教总针对近日有关雪兰莪州梳邦再也USJ15区宏愿学校里的“敦陈祯禄小学”的身份问题及申请加入雪隆董联会的新闻报道,发表文告。

董教总文告
2007年2月6日



董教总针对近日有关雪兰莪州梳邦再也USJ15区宏愿学校里的“敦陈祯禄小学”的身份问题及申请加入雪隆董联会的新闻报道,发表文告如下:


  1. 日前林家光先生以当局已不再推行“宏愿学校计划”为由,而代宏愿学校内的敦陈祯禄小学提出要求雪隆董联会接纳为其会员。目前经该校董事李成材上议员向报界证实,政府并没有停止推动“宏愿学校计划”,该校也没有向雪隆董联会提出申请成为会员,所以这完全是一场误会。


    倘若宏愿学校内的敦陈祯禄小学提出要求董联会接纳为会员,相信雪隆董联会会成立专案小组进行研讨,同时也会对这所特殊的学校作出应有的调查,最终雪隆董联会将会根据有关的调查结果作出合理的决定。

  2. 董教总重申,宏愿学校不等同于华小,宏愿学校只是一项过渡期的产品,其最终目的是要落实《1956年拉萨报告书》单元语文教育政策,即以国语为主要教学媒介的“最终目标”,把华文小学和淡米尔文小学逐步变质为国民小学。2005年董教总联同国内共七个主要华团提呈的《第九大马建议书》,就明确的要求当局废除“宏愿学校计划”,改以拨款给各源流学校推行 “学生交融团结计划”。

  3. 当前面对刚公布的《2006-2010教育发展蓝图》继续肯定“宏愿学校计划”的关键时刻,却出现要求雪隆华校董联会接纳梳邦再也宏愿学校内的“敦陈祯禄小学”为会员的新闻。这不得不令人担心这是否会演变成通过董联会的接纳为会员,以争取华社认同“宏愿学校计划”,这样将变成“突破一点”,使有关当局“名正言顺”以“宏愿学校能增加华小”的概念全面推动“宏愿学校”的局面。


    董教总吁请华社必须谨慎的看待这项议题,认清“宏愿学校计划”的本质是落实单元语文教育政策“最终目标”的一个政策工具。华社必须从实际出发,不能从良善的愿望或从抽象的概念去理解宏愿学校及里头的所谓“华小”,而产生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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