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总、教总、独立大学有限公司三机构联合声明

董总、教总、独立大学有限公司
三机构联合声明
2017年9月25日



针对布城上诉庭9月15日宣判维持吉隆坡高庭对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司法检讨所作出的判决,驳回董总、教总、独立大学有限公司的上诉,董总、教总、独立大学有限公司发表联合声明如下:



  1. 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是一间完全由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的名义发起并积极推动下于1994年成立的机构。其成立目的乃为了赓续华社申办独立大学的夙愿,开拓国内的华文高等教育,建立一个由小学、中学至大专院校的完善母语教育体系。为了符合1996年私立高教法令对申办私立大专院校的要求,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通过成立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申办新纪元学院。在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及全体华社、朝野政党的努力下,最终于1997年成功获准成立了董教总新纪元学院。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乃至升格后的新纪元大学学院都是华社的公共资产。

    虽然上诉庭驳回三机构对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司法检讨的上诉,但是基于历史事实以及社会公义,我们怀着悲忿的心情向各界昭告,叶新田和邹寿汉二人在失去董总主席和署理主席职位后,公然有计划、有预谋于2015年10月10日修改章程削减董总、教总、独大在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会的代表人数(15名减至6名),从而掌控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及新纪元大学学院,强占华社公共资产成为个人会员的私有财产,我们除了再次给予严厉的谴责,同时再次呼吁华社必须关注此事,采取应有的行动,以免华社的公产为少数不具代表性的人所挟持。

  2. 三机构也要表明,虽然董总、教总、独大有限公司、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和新纪元学院的行政管理是分开的,但是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和新纪元学院的管理,从成立以来一直都是由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所主导。在叶新田及邹寿汉二人为首的不具代表性的个人将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章程经修改后,董总、教总、独大有限公司已被严重的边缘化,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管理权已由个人会员所掌控。

  3. 三机构同时表明,为了捍卫华社的公共资产,将依据司法程序,继续上诉至联邦法院,以争取把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管理权,回归董总、教总、独大有限公司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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