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总与教总联合文告
2021年12月29日
针对吉隆坡高庭驳回3名来自不同组织人士挑战华小和淡小违宪的诉讼,并裁定华小和淡小使用华文和淡米尔文作为教学媒介语乃符合联邦宪法,董总与教总(董教总)表示欣慰,并发表文告如下:
- 高庭宣判华小和淡小使用华文和淡米尔文作为教学媒介语是受到宪法第152(1)(a)和第152(1)(b)条文所保障,因此符合宪法。董教总对此感到欣慰,并表示这项标杆性的判决,不但是证明了我国各族群母语教育的合法地位及其所应享有的平等权益,更有助于巩固我国多元社会的特征,并有利于国家的和谐与发展。
- 董教总表示,多源流学校教育制度早在国家独立前就已经存在,而且自50年代以来,各源流学校的地位都明确列入我国各个教育法令,并获得联邦宪法的保障,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遗憾的是,一些团体漠视我国各族人民自由发展本身母语教育的权利,入禀法庭挑战华淡小的合法地位,蓄意挑起种族敏感情绪。高庭的判决也说明了这些团体的立论是无的放矢,站不住脚。
- 董教总表示,我国各源流学校并存发展已超过两百年之久,不但是我国多元社会的特色,而且数十年来的存在与发展证明了多源流学校不但不是国民团结的绊脚石,反而为国家培养了许多建国人才,对国家发展做出巨大贡献。因此,董教总促请各造必须以互相尊重、彼此包容和理性开明的态度来看待各族群母语教育的存在与发展,因为这才是真正符合我国多元族群的实际需求。
- 董教总重申,华淡小合法地位在《联邦宪法》下获得保障,这是不能够被任何人随意加以剥夺的基本权益。虽然高庭今日的判决,守护了联邦宪法赋予各族人民学习及教导母语的权利,但单元化的思维已经在教育领域根深蒂固,因此,华社仍然不可掉以轻心,必须密切关注局势的发展,并成为母语教育坚强的后盾。
- 董教总吁请政府采取必要的行动来制止任何破坏我国多源流教育制度的言行举止,杜绝任何蓄意破坏我国多元特征的恶劣行径,以免继续撕裂我国的多元社会。与此同时,政府有义务强化我国现有的多源流教育制度,给予各族群母语教育发展平等的待遇,致力于促进国家教育的整体发展,为国家培养更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