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教总针对近来各界纷纷要求政府检讨或废除《1960年内安法令》一事发表文告

董教总文告
2009年7月28日



针对近来各界纷纷要求政府检讨或废除《1960年内安法令》一事,董教总特发表文告如下:

  1. 《1960年内安法令》允许当局在没有经过法庭公开审讯情况下,无限期地把一些人扣留起来,剥夺他们的人身自由和申辩权利,使他们及家属的身心遭受沉重的伤害。这个严重践踏人权和违反民主法治精神的法令,已经恶名昭彰,长期以来受到各界有识之士的非议和抨击。

  2. 二十多年前,《1985年华团宣言》就曾要求政府检讨这个违反人权的法令。董教总、大马律师公会、隆雪华堂及废除内安法令联盟也曾于去年展开签章联署运动,并向政府呈递备忘录要求废除《1960年内安法令》。


  3. 事实上,除了民联成员党极力要求废除《1960年内安法令》,国阵部分成员党也有要求检讨或废除这个法令。前首相兼内政部长敦阿都拉最近也建议政府废除内安法令。这些事实说明,要求废除《1960年内安法令》的心声日益获得许多方面的支持。政府有必要正视民意,采取积极的步骤来废除《1960年内安法令》。

  4. 董教总要求政府尽快在国会提呈动议废除《1960年内安法令》,释放或在法庭公开审讯所有在该法令下被扣留的人士,同时关闭政治犯扣留营。董教总希望具有开明思想的朝野政党和国会议员都努力促使这些要求尽早获得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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