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中华中学报考统考事件

 

2012年10月25日,董总发表文告,只要关丹中华中学董事会坚持和贯彻“三年初中、三年高中"制度,以华文为媒介语,学生必须参加独中统考,也被鼓励参加政府考试,其学生要报考独中统考应该没有问题。

2013年4月25日,首相纳吉在关丹华团举办的“首相与华社交流晚宴”上宣布,政府原则上同意,所有捐予关丹中华中学的款项豁免所得税。他也强调,关丹中华中学可以考统考与大马教育文凭考试。4月26日,董总发表文告重申,首相纳吉应指示教育部即刻修正关丹中华中学批文。

2014年2月24日,关丹中华中学首办开放日,约500名华社领袖及社会人士出席见证关丹中华中学的双轨办学方针,同时也参访首批新生上课及教职员的授课情况。

2014年8月17日,董教总独中工委会全体委员会议决由学务委员会就关丹中华中学报考统考事宜及其批文、学校注册证以及60所华文独中的批文和注册证的议题进行探讨和讨论,并整理成报告提呈至董教总独中工委会会议。9月27日,董教总独中工委会学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决定组织团队到关丹中华学校考察,并与该校的各相关人士进行交流,希望能对该校的办学理念、教学与行政安排、课程与考试的内容等等情况有具体及实际的掌握。

2014年10月13日,董教总独中工委会共44人的学术与行政人员,秉持着严谨、求实且开放不预设任何立场的态度,并根据《1973年华文独立中学建议书》所罗列的四个办学使命以及六个总的办学方针,做为指导原则和衡量标准,对关丹中华中学的成立背景、使命和办学方针、教学系统和评鉴方式、师资情况以及学校硬体设施和校园文化等四大领域,进行认真与实地的视察与交流。考察团自关丹考察回来后,就积极地根据实地掌握到的资料,以及收集到材料,依据事前配制的各小组与重点考察的范畴,分别进行研商并草拟报告,最后统合成统一报告,供学务委员会讨论与决策。

2014年12月20日,董教总独中工委会全体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针对关丹中华中学能否考独中统考一事交由董总及教总联席会议定夺进行表决,最终以16票赞成、4票弃权,通过把关中报考统考事宜交由董教总联席会议定夺的提案。

2015年4月18日,董教总独中工委会全体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会议一致同意抱持开放及乐观其成的态度,处理关丹中华中学学生报考统考一事;但为表慎重,有关议题将交由董总与教总联席会议作最后定夺。此外,会议也一致决定成立承认统考专案小组,以重新启动向政府争取承认华文独中统考证书。

2015年10月4日,董教总联席会议针对董教总独中工委会提呈有关关丹中华中学报考统一考试的意见与报告,进行深入的探讨与研商,达致共识让关丹中华中学报考统考。同时也要求关丹中华中学必须要遵循以下两项承诺,即:一,关丹中华中学董事会必须尽一切努力向政府争取修改该校申办批文,让关丹中华中学获得更好的保障;二,关丹中华中学必须确保其办校路线,遵循《独中办学建议书》的精神与实质办理。否则,将重新检讨准予该校报考统一考试的决定。

2015年10月13日,董总主席刘利民和教总主席王超群在第30届董总中央委员会就职典礼上,联合颁发让关丹中华中学学生报考统考的信函予关中董事长方天兴。

2015年10月22日,教育总监凯尔回函关丹中华中学,阐明教育部不阻止(tiada halangan)和知道(mengambil maklum)关丹中华中学学生在2016年报考初中统考,清楚表达了关中可以报考统考的立场。

2016年10月13日,马来西亚爱护华教联合总会与自称是马来西亚华文独中家长代表的人士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发表《大马独中家长捍卫统考告同胞书》,而3位华文独中家长代表(周志光、余云中及郑育智)也将以捍卫统考之名,入禀吉隆坡高庭要求法庭针对“开放统考给关丹中华中学将不影响统考的合法性”作出裁决,并将教育部及董总列为答辩人。

2016年10月14日,董总与教总针对华文独中学生家长在法庭提出诉讼要求司法审核董总开放统考给关丹中华中学一事发表联合文告指出,董教总在咨询律师顾问团的意见后,得出有关的诉讼完全不会影响到10月16至26日统考的进行。10月16日,受到全国华社及华教人士瞩目的关丹中华中学113位初中三学生,顺利参与统考。

2016年10月31日,董总正式入禀高庭申请撤销3位华文独中生家长入禀高庭挑战董总开放统考给关丹中华中学的诉讼。12月7日,承审3位华文独中生家长挑战董总开放华文独中统考给关丹中华中学一案的高庭法官南达峇兰在内庭会见了3位独中生家长的代表律师、董总的代表律师以及代表教育部的联邦律师后,劝解各造和平解决这起纠纷,并希望各造可在案件于2017年2月17日过堂之前,就庭外和解一事达成共识。12月10日,尽管法庭要求庭外和解,惟3位家长强调,除非首相纳吉落实关中可考华文独中统考的诺言,指示教育总监从速向法庭发出同意书,允许董总开放华文独中统考给关中,才愿意达成庭外和解。

2017年10月6日,随着高庭于9月20日驳回教育部和董总申请撤销3位华文独中生家长起诉董总允许关丹中华中学113位学生参加统考案后,教育部已在10月2日就有关裁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教育部于10月3日代表向高庭法官南达峇兰提出要求暂缓聆审此案,直到上诉庭就他们的上诉做出裁决为止,但家长代表律师在10月4日反对暂缓案件的申请,高庭因此择定此案于11月27日聆审。11月28日,高庭驳回教育部要求暂缓审理4位独中生家长,挑战董总开放统考给关丹中华中学一案的申请,并择订2018年2月28日开庭审理其当事人挑战董总的诉讼。

2018年2月28日,高庭法官南达峇兰在聆听4位独中生家长、董总及关中代表律师的陈词后,基于需要更多时间详细阅读各造律师所提呈的书面陈词与案例,而展延至4月6日作出裁决。4月6日,吉隆坡高庭法官裁决,董总在开放统考给关丹中华中学时,无须依据《1996年教育法令》第69(1)条文,预先取得考试局总监的书面同意,因此,关丹中华中学学生参与统考是合法的。

2018年10月18日,4位华文独中家长针对关丹中华中学学生参加统考一事提出上诉,惟上诉庭宣布将案件展延至2019年1月7日续审,并要求董总再向考试局申请批文,以彻底解决关中学生考统考的合法性问题。

2019年1月7日,由于教育部考试局未回函是否批准董总让关丹中华中学考华文独中统考,故此上诉庭针对4位华文独中生家长挑战董总开放统考给关中一案的聆讯展延至3月26日听审。3月26日,由于教育部出函表示正在处理此事,因此上诉庭批准案件二度展延至4月17日续审。3月28日,董总与教总针对邹寿汉3月27日的文告发表联合文告,重申对华文独中统考有绝对自主权,并告诫邹寿汉停止谎言及误导学生家长。

4月11日,董总发函取消峇株华仁中学、永平中学和吉隆坡坤成中学3名学生考统考的资格。4月12日,董总主席兼董教总华文独中工委会主席陈大锦率领约40位来自董教总华文独中工委会的成员到关丹中华中学进行考察与交流。4月17日,3位华文独中生家长挑战董总开放给关丹中华学生报考统考合法性一案,上诉庭再次展延至5月28日审讯。5月28日,上诉庭开庭审讯,由于其中1名学生在今年2月23日已满18岁,法律上不再需要诉讼代表,上诉庭三司决定给时间当事人的代表律师去跟进这方面的变动,并改在7月17日聆听董总撤销诉讼的申请。

7月17日,上诉庭驳回3名独中生家长针对关中学生报考统考合法性的上诉案,维持原判,因此董总批准关中学生报考统考是合法的,董总可继续让关中学生参加统考。

2019年9月5日,三位起诉人在吉隆坡高庭法官见证下,与董总达成庭外和解,放弃上诉,董教总对此深感欣慰。随着这起官司风波的平息,也意味着这些年来,在华社掀起连番争论的关中学生报考统考案,不仅是拨云见日,同时也解除了各方的疑虑,让纠缠华教多年的官司正式落幕。与其同时,董教总也兑现承诺,及时启动行政程序,恢复三位学生报考统考的资格。

关中官司案引发华教人士的密切关注,担心统考受到冲击,带来重大影响。高庭与上诉庭的判决已证实及保障董教总处理统考方面是拥有自主权,关中学生也在同一案件获高庭及上诉庭认同,可以参加由董教总主办的统考,符合华社意愿,乃是多赢之圆满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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