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届会员代表大会提案

1979年董总会员代表大会提案

日期:1979年7月22日
地点:中华大会堂楼上会议室


  1. 大会重申:接受母语教育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宪制权利和基本人权,是不容否定和剥夺。因此,大会坚决要求政府:
    ①废除1961年教育法令第21条(2)及第26条(A),确保华小永变质;
    ②扶助华文独立中学的发展;
    ③批准独大的创办;
    ④接纳本邦各民族母语教育源流为国家教育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2. 受高等教育是各民族学生的基本人权。大会吁请政府继续开办,同时也鼓励民间开办更多的高等学府,以解决目前严重的学额不足问题,达致普及教育,培养大量建国人才的目标。基于上述理由,大会欢迎教育部长1979年7月9日关于政府将开设一间大学的宣布,但希望它不是一种藉以缓和人民不满情绪的权宜性言论而已。

  3. 大会认为,以种族作为划分,而又不能反映各族人口比例的“固打”制是一种不平等及不合理的大学收生政策。国家高等学府录取新生应不分种族,不分源流,一概以申请入学者的学术资格及社会经济背景作为主要根据。

  4. 大会对警方援引公安法令,禁止雪州筹募独大法律基金“一人一元”运动工委会所主催,订于1979年6月17日召开的雪州签盖社团大会;及槟州工委会主催,订于7月7日召开的同样性质的座谈会,表示遗憾!大会吁请全国华裔同胞和开明友族热烈响应独大有限公司所发动的“一人一元”法律基金募捐运动,以维护我国人民的宪制权利和基本人权。

  5. 大会对教育部不断委派不谙华语华文人士担任华校书记事件表示遗憾。大会决定再次向教育部提出交涉,同时催请各州属会直接向州教育局提出交涉。

  6. 大会呼吁全国华文独中,董、教总所联合提出的“华文独立中学建议书”的精神为指导原则,继续贯彻正确的独中路线。

  7. 大会呼吁全国华文独中采用董教总属下统一课程编委会所编纂的高、初中课本,以贯彻母语教育为最直接、最有效的基本教育原理。

  8. 大会促请发展华小工委会加强组织,积极地展开活动,并设法使每一个华裔同胞了解不利华教的法令。

  9. 大会呼吁全国华裔同胞、全国各社团,提高警惕,紧密团结,积极关注华文教育的前途和发展,全面参与捍卫华教和发展华教的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