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总与各州属会联席会议提案

1978年董总各州属会第5次联席会议提案

日期:1978年4月2日
地点:马六甲培风独中礼堂


  1. 董教总于1976年为实现华裔社会之愿望而提倡建立独立大学,此创议立即获得各界群起热烈响应,因而有独大有限公司之成立,足见独大的建立,确为本邦的环境所需要,如今更形迫切。本会多年来皆为实现此愿望而努力,为此, 本大会重申前议,全力坚决支持创办独立大学,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并以大会名义促请最高元首殿下从速考虑批准独大的创设。
  2. 吁请政府给予华文独中高中毕业生进入大专之均等机会。

  3. 以本大会名义促请星洲南洋大学承认独中统考文凭为入学资格。

  4. 呼吁全国华校当局如有发现任何不利华校的措施时,应尽速召开大会商讨,并通知州董联会及董教总,共谋对策。

  5. 呼吁华小董事会决勿放弃主权,应订期举行会议,关注学校校务之进展,并审核学校之收支账目。

  6. 呼吁华文小学当局在发函或书写布告时,应以华文为主,切勿自我变质。

  7. 呼吁教育部重新训令将国民型华小之贩卖部以及食堂交还董事部管理,其盈余应供拨用于学校之发展方面。

  8. 本大会促请政府对于任何官员不论是何种族在执行上若有偏差,应该立即纠正之。

  9. 吁请全国华校董事会、校友会以及家教协会召开六年级学生家长会议,以推动华小毕业生进入华文独中就读。

  10. 呼吁全国华人注册社团设立奖助学金制度,家境清寒成绩优良之华小毕业生进入华文独中就读。

  11. 呼吁全国工商机构聘用独中统考优秀生为职员。

  12. 呼吁政府承认独中统考文凭。

  13. 呼吁教育部长基于为国家栽培人才之大原则,不分彼此,公平对待各族之教育发展,在华校生激增之地区,华校董事会提出校舍扩建计划,政府应该迅速批准其申请,并拨出津贴金,不应拖延置之不理。

  14. 全津华小之建校经费不论其校地为官地或董事部管辖地,,应该获得均等津贴,不应有轻重之分,以示公民权益之公平。

  15. 凡全津华小或独中之校地,应豁免其地税转换用途,如胶园地或耕种地改为建校地之手续费。

  16. 呼吁全国热心母语教育人士捐献土地给各华校董事部以谋扩充。

  17. 函请教育部调派校长时,应遵守前任教育部长及现任首相之诺言,于一个月前通知。

  18. 呼吁各地教育局于调派华小教师时,应作合理之安排,如担任华文科目之教师他调时,应派能胜任该科目之教师而不应派不谙华文之非华人教师顶替。

  19. 呼吁教育部录取华文独中优秀高中毕业生训练成为华文小学之合格教师藉以提高华小之华文水准。

  20. 函请政府训练华校教师时,应以华文资格为录取标准,并以华语为华文主要的教学与考试媒介,并接受华校临时教师总会的合情合理的要求,彻底解决华小师资的问题。

  21. 吁请政府勿将国民学校所栽出之教师调入华校,以免影响华小之国语程度。

  22. 吁请任何教师职公会之华校教师会员共同关注华校之处境,发挥献身的崇高美德,发扬牺牲小我的精神与华校当局合作以提高华小的程度,并确保民族教育的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