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届会员代表大会提案

1997年董总会员代表大会提案

~摄于1997年6月29日,加影董教总教育中心。~

  1. 本大会欢迎奠定我国与中国教育合作基础的《马中教育谅解备忘录》的签署。大会希望在两国政府及人民之间的共同努力和推动下,两国之间的教育联系与合作将不断地扩大和深化,使两国友好关系能获得进一步巩固与发展。

  2. 本会吁请教育部随着《马中教育谅解备忘录》的签署,加速落实备忘录的精神,促使多元化教育早日在我国实现。因此,大会吁请教育部:

    ●尽速批准华文独中、新纪元学院及南方学院等聘请中国教师和教授到我国服务,以解决有关学校和学院师资缺乏的困境;
    ●教育部在未训练足够华小师资之前,应尽速聘请中国教师以缓和华小师资严重短缺问题;
    ●协助新纪元学院及南方学院与中国各大专院校开拓学术交流合作计划;
    ●承认独中统考文凭;遴选独中毕业生参与马中学生交流计划;
    ●承认留华及前南大与留台大专院校学生的学位;
    ●邀请董教总代表参与执行《马中教育谅解备忘录》的联合工作小组,让董教总为马中教育合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3. 本大会对我国首相最近在英国宣称政府将逐步放宽国家教育制度,并宣布在我国多媒体超级走廊所设立的各类多媒体大学,可自由使用各种教学媒介语的开明政策和措施深表欢迎。大会希望这项具前瞻性、有利国家发展成为区域教育中心、迈向国家宏愿的新政策,能加速落实与推广。

  4. 本大会对政府俯顺华社意愿,批准由董教总所申办的新纪元学院的设立深表欢迎。本大会也吁请华社各党团、支持华教的各阶层热心人士尽全力支持新纪元学院的设立,使这所以“多元开放,成人成才”为办学理念;“多语教学、人文为本、科技为用”为办学特色的非营利民办高等院校,发挥其功能,为国家社会育人育才。

  5. 本大会重申董教总反对单元化为主导思想的《1996年教育法令》。大会认为教育法令中的严峻条文依然存在,基于此,华社应继续保有忧患意识,除了加紧进行建设工作外,也应继续提高警惕,努力争取废除各项不利华教发展的法令条文,同时反对将会导致华小变质的行政措施。

  6. 本大会重申董教总“超越政党,不超越政治”正确立场。基于这个原则,董教总随时准备与我国各政党在有利于华教及国家发展的重大课题上进行合作。此外,大会认为华团之间在处理影响华社的各项重大课题上,应采取互相尊重、平等协商、共同决策的原则,团结一致,以凝聚力量,有效地进行维护华社权益的各项工作。

  7. 本大会坚决反对教育部引用《1996年教育法令》把国民型中学(前改制华文中学)改为国民中学。政府应俯顺华社意愿,保留国民型中学(前改制华文中学)的董事会组织及维持国民型中学的名称,以延续学校原有的特征。

  8. 本大会促请全国华小董事会配合时代需求,加强组织,关注校务进展,负起华社赋予董事会在领导与监督华校发展的重任,此外应与各州董联会紧密配合,共同推动学校各项具体发展计划,提升学校的学术水平与办学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