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年6月10日(星期日)
时间:上午10时30分
地点:加影董教总教育中心A座401会议室
1.
|
大会强烈要求政府废除从《1956年拉萨报告书》“最终目标”为主导的单元化教育政策,并检讨教育法令,实行多元化教育政策,一视同仁地对待各源流学校,保障其生存与发展,享有平等地位,公平合理分享国家教育资源。 | |
案由: | ||
(1)
|
我国的教育法令和政策的制订和实行,必须符合我国多元民族、语文、文化和教育源流的国情,尊重和落实各族人民选择接受不同源流学校和母语教育的权益,公平合理对待各源流母语教育。任何要把多源流学校改为单一源流学校的教育法令和政策,则违反尊崇多元和地位平等的精神和原则。 | |
(2)
|
华小和淡小等在单元化教育政策下遭受歧视和边缘化,没有获得与国小的同等地位,在国家教育资源分享面对不公平与不合理的对待。华小面对的师资、拨款、学校短缺和媒介语变质等问题,以及承认独中统考文凭和增建独中等要求,长期都没有获得解决。 | |
2.
|
大会促请朝野政党在其政纲和大选宣言中纳入多元开放、多元团结思想,在法令、政策、制度和措施等方面,明确提出各源流学校享有平等地位和公平合理对待的主张,并确保落实承诺。 | |
案由: | ||
(1)
|
朝野政党应明确提出公平合理对待各源流学校的主张,包括解决华小、华文独中和改制中学等几十年来面对的不公平合理对待问题,让人民了解各政党的教育政纲和施政。 | |
(2)
|
我国是一个多元民族、文化、语文、教育源流和宗教信仰的国家。各源流学校是国家的宝贵资产和优势,丰富了多元社会文化色彩,为人才培养和国家进步作出贡献。要达致真正的国民团结,国家和谐与繁荣进步,就必须公平合理对待各族人民的平等权利,强化各源流学校发展,促进民族交流。反之,推行“一个国家、一种民族、一种语文、一种文化”的同化和歧视政策,企图把多源流学校改为单一源流学校,只会制造诸多问题,破坏各族团结。 | |
3.
|
大会强烈要求内阁根据“325华小师资严重短缺抗议大会”四项决议,从法令、政策和制度层面,全面解决华小师资短缺问题,包括透明化公布完整和准确的师资数据与资料,以及具体的全盘解决方案和进度时间表详情。 | |
案由: | ||
(1)
|
当前实行的《1996年教育法令》,提出通过一个以国语为主要教学媒介语的教育制度,来落实单元化教育政策,企图把多源流学校改为单一源流学校。因此造成华小师资短缺超过40年,不具华文资格教师派到华小担任行政高职和执教各个科目,目的是要改变华小的教学和行政媒介语,使华小变质,逐渐失去华文学校特征。这不单只发生在华小各年级,近几年更蔓延到华小学前教育班、特殊教育班和课业辅导,使问题更加严重。 | |
4.
|
大会强烈要求政府尽速批准在关丹开办华文独立中学,并正视和落实“520申办关丹独中和平大集会”通过的两项决议。 | |
案由: | ||
(1)
|
2012年5月20日举行的“520申办关丹独中和平大集会”通过两大决议:一、全力支持开办关丹独中;二、促请政府俯顺民意,批准关丹独中的申办。 | |
(2)
|
彭亨州过去曾有8所华文中学,在1960年代初遭遇改制后只剩下的5所华文独立中学则在1964至1968年停办。近26年来,华社一直要求政府批准在关丹开办华文独中,政府都没有给予批准,造成州内华小毕业后被迫到其他州的华文独中升学。 | |
5.
|
大会重申强烈要求政府正视和落实,董教总于2011年11月14日呈予首相的教育备忘录中提出的15个课题43项要求,其内容涵盖华小、华文独中、国民型中学、国中华文教学与学习环境、华社三所民办学院和高等教育等问题。 | |
案由: | ||
(1)
|
我国各源流学校是国家教育主流,是国家资产和优势,政府必须公平合理对待各民族母语教育,解决它们数十年来面对的问题,培养掌握多语和多元文化的人才,发挥国家优势,加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 | |
6.
|
大会重申强烈要求教育部公布和落实制度化增建各源流学校的机制,承担增建华小所需要的全部土地和经费,批准和拨款拨地增建董教总备忘录中提出的46所新华小,公布具体建校计划和进度时间表详情。 (请参阅附录1) |
|
案由: | ||
(1)
|
长期以来,教育部没有制度化拨款拨地增建华小,造成许多地区发生华小学校短缺和学生拥挤问题,引起民怨和不满。 | |
7.
|
大会重申强烈要求教育部废除法外立法的“全津学校、半津学校”区分,并制度化公平合理拨款给华小和淡小等,透明化公布各源流学校在各大马计划和每年财政预算所获得的行政拨款和发展拨款,明确列出各项目的预算与实际开销款额。 | |
案由: | ||
(1)
|
“全津学校”和“半津学校”的区分是法外立法和极具误导性的。《1996年教育法令》阐明,我国教育制度内有三种学校,即“政府学校”(sekolah kerajaan)、“政府资助学校”(sekolah bantuan kerajaan)和“私立学校”(sekolah swasta)。《1996年教育法令》根本没有把学校区分为所谓的“全津学校”(sekolah bantuan penuh)和“半津学校”(sekolah bantuan modal),也不是以校地拥有权作为行政拨款和发展拨款的依据。 | |
(2)
|
我国现有1290多所华小在《1996年教育法令》下都是“政府资助学校”,享有全部行政拨款和发展拨款的法律权利,包括由政府承担华小的水电费等行政开销,以及设置建筑物,翻修或扩建现有校舍,为新建、翻修或扩建的校舍购置桌椅板凳或配备,和其他指定用途的发展开销。 | |
(3)
|
长期以来,华小和淡小在各大马计划和财政预算下所得发展拨款非常不公平和不足够。 | |
(4)
|
教育部缺乏透明度,至今没有公布第十大马计划(2011-2015年)下,各源流学校的五年发展拨款和计划项目,令人质疑教育部刻意隐瞒拨款的资料和数据。 | |
8.
|
大会重申强烈要求教育部确保在华小开办的学前教育班(俗称“幼稚园”)和特殊教育班,必须符合华小以华语为主要教学、考试和行政媒介语的本质,培训和委派足够及具有华文资格的合格教师和助理人员,提供合适的教材和符合学生饮食习惯的食物。 | |
案由: | ||
(1)
|
不具华文资格的教师和助理人员在沟通上与学生产生语言障碍,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情绪,产生华小变质问题。 | |
9.
|
大会重申强烈要求政府全面承认华文独中统考文凭,作为申请国立大学、师范学院、师范大学和政府公务员的资格,制度化每年拨款给全国独中,尽速批准在有需要的地区增建或设立独中,提供奖贷助学金给独中生,平等对待独中生以豁免缴付政府考试费、体理费(MSSM)和其他费用。 | |
案由: | ||
(1)
|
华文独中是我国教育体系一环,政府有责任照顾和公平对待独中学生作为公民所应享有的权益和福利。 | |
(2)
|
华文独中统考文凭受到许多大学的认同与肯定,统考生已在我国私立高等学府和国外高等学府包括世界级顶尖大学深造。政府应承认独中统考文凭,避免人才外流和国家损失。 | |
(3)
|
首相曾公开肯定华文独中是国家的宝贵资产,正副首相也赞扬华文独中数十年来为国家栽培人才的贡献。因此,政府应实施开明政策,采取具体行动支持独中发展,展现诚意。 | |
(4)
|
2009年5月26日,副首相兼教育部长丹斯里慕尤丁与董教总等七华团会谈,宣布教育部同意豁免独中和其他私立学校学生缴付政府考试费。但是,这项宣布至今还没落实。 | |
10.
|
大会重申强烈要求政府公平对待和负责发展改制中学(“国民型中学”),履行当年对改制中学许下的承诺,包括三分之一的华文授课时间,承担学校全部的行政和发展开销,保障董事会的地位和职权,立法恢复和承认“国民型中学”(SMJK)原有的合法地位及明确规定其权益,提供足够师资包括具有华文资格的高职行政人员和华文教师,批准增建“国民型中学”。 | |
案由: | ||
(1)
|
政府当年把许多华文中学,改制为国民型中学后,继而再改为国民中学,曾向这类改制中学许下种种承诺,政府必须遵守承诺。 | |
(2)
|
改制中学缺乏华文师资,以及教育部委派不具华文资格教师到改制中学担任行政高职的问题,至今都没有解决。 | |
(3)
|
《1996年教育法令》取消了“国民型中学”名称,不承认“国民型中学”的存在,造成“国民型中学”失去合法地位。 | |
11.
|
大会促请教育部为中学提供足够华文师资,开办华文班,将华文科纳入正课,透明化公布华文科的评分标准和处理方式,合理解释大马教育文凭(SPM)和大马高级教育文凭(STPM)华文科考试成绩相对偏低等问题。 | |
案由: | ||
(1)
|
国中华文班长期面对的问题至今还没解决,例如缺乏华文师资,学生要学习华文但校方却不开办华文班,华文课没纳入正课时间表,对华文科考试成绩比其他语文科偏低的怀疑。这剥夺学生学习华文的权利,导致更多学生没报考华文科。 | |
12.
|
大会重申要求政府正视广大华社意愿,早日恢复林连玉先生的公民权。 | |
案由: | ||
(1)
|
当年身为华校教总主席的林连玉先生,领导华社极力反对政府把华文中学改制为英文中学,因而于1961年遭吊销教师注册证及1964年被褫夺公民权。尽管如此,林连玉先生依然继续留住在我国。虽然林连玉先生于1985年12月18日逝世,华社依然深切希望政府恢复林连玉先生的公民权。 | |
13.
|
大会重申要求政府实施开明政策,支持新纪元学院、南方学院和韩江学院的发展,每年给予拨款,早日批准它们升格为大学学院的申请。 | |
案由: | ||
(1)
|
华社三所民办非营利学院的持续发展及升格为大学学院,是我国的宝贵资产和优势,丰富国家多元社会文化色彩,培育人才,为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 |
14.
|
大会促请政府尽快全面落实承认中国的大学学位,同时全面承认台湾的大学学位,确保有关学位能作为申请政府公务员的录取资格。 | |
案由: | ||
(1)
|
促进文化教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扩展学生升学管道和国际视野,解决学位不受承认问题,吸引人才回国,加强国人归属感,为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