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小高职事件
1987年8月,教育部委派数十位不具华文资格(有者甚至不谙华语)的教师至槟州、雪隆两地以及马六甲的华文小学出任行政高职,共有28所华小受到影响。
1987年10月2日,本会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楼上会议室举办每月例会,课题为“不谙华语、华文教师出任华小行政职位事”。此外,本会也主催雪隆华小三机构联席会议,专题讨论7名不具华文资格教师到雪隆7间华小出任行政高职事,约400位各校代表出席会议。吉隆坡与巴生的华校教师公会、全国校长职工会雪隆分会及雪隆华校校友会联合会亦委派代表出席。
会中通过议决案如下:
- 委任不具华文资格教师出任华小行政高职是一项企图通过行政权力变质华小的行动。大会要求教育部长安华依布拉欣立刻收回成命,在两星期内全面解决这个问题。
- 本大会吁请全国华团、政党、董联会、教师会、发展华小工委会、华小三机构立刻召开紧急会议作好准备,如果教育部于两星期内不解决问题,就展开全国罢课行动。
- 本大会认为教育局在发现够资格的华语华文教师不足填补华小行政职位时,应放宽录取条件如降低年资要求等,并发出新通告鼓励更多具有华文资格的教师申请,以填补有关空缺。
- 本大会认为华小的教学、教材、考试、集会及行政媒介语一定是华语华文,这是绝不能妥协的。
- 本大会严厉谴责教育部在处理华小教育上疏于职守,屡次事前没有作周详之计划,致使许多年来华小问题丛生,这次华小高级行政人员之短缺是其中一例。
- 大会强调,拒绝不谙华语华文教师到华小担任行政高职,乃是基于确保华小不变质的原则立场,而不是针对个别人士,希望受影响的教师谅解。
10月5日,本会联合吉隆坡华校教师公会针对教育部委派不谙华语华文教师到华小担任行政高职事件,向教育部长安华提呈备忘录,以示抗议!
10月6日,本会联合吉隆坡华校教师公会以及雪隆7所华小,即增江南区华小、光汉华小、启智华小、南益华小、坤成华小、甲洞华小(一校),白沙罗华小举行紧急联席会议,会议通过议决案,若教育部在10月14日前不能解决有关不谙华语、华文教师出任华小高职问题,有关学校家长将不送孩子上课,以示抗议。
10月8日,董教总、马华公会、民主行动党以及15华团成立一个联合行动委员会,一致抗议教育部的不合理措施。
10月11日,由董教总、马华公会、民政党、民主行动党以及15华团组成的联合行动委员会,假吉隆坡天后宫举行“全国华团各政党抗议大会”,计有2000多人参与。大会一致通过以下4项议决案:
- 反对所有企图使华小变质的政策。
- 支持华团向教育部提呈的备忘录。
- 呼吁华团和政党作好准备,随时响应联合行动委员会全国性抗议行动的号召。
- 呼吁联合行动委员会密切关注教育部正在修改1961年教育法令的动向。
10月14日下午4时正,全国华团政党联合行动委员会举行第3次会议。马华部长黄俊杰向会议报告,政府内阁会议于今天下午3时开会讨论委派不具华文资格教师出任华小行政高职所引起的问题并基本上同意以下三项原则:
(一)派往华小任行政高职教师必须具有华文资格;
(二)如果具有华文资格教师人数不足,则应将有关职位悬空,直至空缺获得填补为止;
(三)立刻停止再派不具华文资格教师出任华小行政高职,已派出者则应从速调走。此外,内阁已成立一个以教育部长为主席的内阁委员会来监督教育部尽速解决有关问题。
会议最后决定以全国华团政党联合行动委员会,发表一声明,吁请有关学校展延罢课日期,直至该行动委员会另行通知为止。
10月15日,尽管全国华团政党联合行动委员会于10月14日晚宣布展延罢课决定,但由于各有关学校三机构已传达罢课讯息,当天全国涉及学校,包括雪隆地区学校都按原定计划进行罢课一天抗议。
10月18日,巫青团也举行大集会,除了发表煽动性演讲外,在会场更高举著“513事件将重演”、“把剑浸在华人的血液”等布条,政府对此事无动于衷。
接着,政府强行以四一方案处理:即“校长、第一副校长、第二副校长以及下午班主任必须具备华文资格、第五个职位即课外活动主任只需谙华语”。华小高职事件的解决出现了一个缺口,华社只好严谨监督,预防教育官员的“行政偏差”。
10月27日,警方基于“保安”理由,援引内部安全法令73(一)条文,在展开“茅草行动”拘捕了100多名人士,其中包括董总主席林晃昇、教总主席沈慕羽局绅、庄迪君博士、柯嘉逊博士,他们被扣留在太平甘文丁(上述人士于1988年6月3日被释放)。
华小高职事件后,教育部仍然忽视华小的存在,没有积极地、有计划地训练华小的教师及行政人员,一劳永逸地解决师资荒问题。目前一些华小教师(体育、音乐及美术)已由不具华文资格或不谙华文教师担任。华小是否会变质、华教组织、朝野华基政党以及华团都不能等闲视之。
文章来源:《奋斗与建设》-雪隆华校董联会金禧纪念特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