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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总与各州属会第89次联席会议 专题报告:微型华小课题

1.       前言

众所周知,我国政府始终不曾放弃推行单元主义国家教育政策,从《1961年教育法令》的第21条(2)到《1996年教育法令》的第17条(1),“最终目标”始终是各源流教育发展的紧箍咒,只要稍不谨慎,“最终目标“马上就会成为”现行目标“,华小的存在也危在旦夕。

 

微型华小的问题一直是华社的一大隐忧,也是有关当局实现“最终目标“的”管道“之一——让没有生源的华小,自然走上关闭之路,同时也对面临学生爆满的华小问题视而不见。

随着我国社会结构的改变,生源问题已成为华小教育体系的其中一个“致命伤”。人口老化、新生代往城市迁移、华裔生育率大幅度降低、生活条件的改善以及个人观念与思维的转变等等,让许多坐落在郊外的华小,频频面对生源的问题,以致面临关闭的危机。

除此之外,政府没有在华裔人口密集区兴建足够的华小,同时也对增建华小的要求诸多阻难,导致微型华小难以继续生存下去。因此,为了避免没有学生来源的微型华小被关闭,同时也设法解决华裔人口密集区缺乏华小的问题,搬迁微型华小已成为华社突破政府单元化教育政策枷锁的一个途径。

无论如何,微型华小搬迁计划面对了种种的问题,包括迁校申请不容易获得批准,而且即使获得批准,往往还必须自行寻找新校地,以及自行负责建校经费等等。这对华社而言,不但是沉重的负担,也彰显了政府不公平的教育政策。

 

2.       微型学校的定义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学校按学生人数分为A型学校(超过500名学生)、B型学校(150名学生至500名学生)和微型学校(少过150名学生)。

凡学生人数少过150人的学校,归纳为“Sekolah Kurang Murid(SKM)”,即“微型学校”。同时,教育部也把“微型学校”划分为“A级微型学校”(100名学生至少过150名学生)和“B级微型学校”(少过100名学生)。

此外,华社也把学生人数非常少,濒临关闭的学校称为“超微型”或“蚊型”学校。

根据教育部截至2015年3月的统计,全国共有1296所国民型华文小学(SJKC)。经董总行政部通过电话询问各州属会的资料所得(雪隆区及沙巴州除外),微型华小共有489所,占了总数的37.73%。(见表一)

州属

数量(所)

国民型华文小学(SJKC)

微型华小 
(SKM)

微型华小的比率(%)

1

柔佛

215

81

37.7

2

马六甲

65

19

29.2

3

森美兰

82

43

52.4

4

雪兰莪

111

14

12.6

5

霹雳

186

71

38.2

6

槟城

90

20

22.2

7

吉打

90

41

45.6

8

玻璃市

10

3

30.0

9

彭亨

74

34

46.0

10

登嘉楼

10

4

40.0

11

吉兰丹

15

3

20.0

12

沙巴

83

25

30.1

13

砂拉越

221

129

58.4

14

吉隆坡联邦直辖区

42

2

4.8

15

纳闽直联邦辖区

2

0

0

16

布城直联邦辖区

0

0

0

总数

1,296

489

 

表一:马来西亚全国各州国民型华文小学(SJKC)与微型华小(SKM)统计表。(截至2016年8月)

 

3.       微型华小的概况

微型学校基本上分布于偏远地区、乡区及园丘一带。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结构的变化以及环境污染的影响,导致人口大量往城市地区迁移,造成城乡人口分布不均。因为缺乏学生来源,这些地方上的学校也就逐步萎缩而成为微型学校,一些情况严重的,甚至面临随时被关闭的危机。

一般的看法认为,若学生人数维持在100人以上,而且每年有稳定的新生来源,这些微型学校基本上不会面临什么问题。反之,那些只有二三十人,而且没有新生来源的微型学校,除了存在着教学上的困难,也面对随时被关闭的危机。

 

4.       教育部对微型学校的政策与措施

4.1 学校教师人员编制

    A级微型小学有1位校长、1位学生事务副校长、1位下午班副校长(若有开办上、下午班),以及由校长从教师内部“委任”的1位行政副校长和1位课外活动/运动副校长。有关的校长、学生事务副校长、下午班副校长(若有),是教育部正式委任的固定职位,不纳入教师人数的计算方程式内。由校长“委任”的1位行政副校长和1位课外活动/运动副校长,不是教育部正式委任的固定职位,而是来自教导小学课程的教师,纳入教师人数的计算方程式内。

4.2     教育大蓝图措施
《2013-2025年教育大蓝图》第4章“学生的学习”提到,教育部会确保包括微型学校学生在内的特殊需求群体,有机会获得跟他们需求有关的高素质的教育,使他们在国家教育体系内同样受益。

          4.2.1  微型学校状况

    1. 全国34%的小学是微型学校(少于150名学生),只占7%的小学学生总人数。
    2. 微型学校的学术表现比较弱。微型学校的综合分数是68%,比其他公立学校落后4%。73%的微型学校位于乡区和内陆区,造成学生远途上学,难以获得高表现的校长和教师到来服务。学校因规模小而受益少,例如在课外活动、良好设备和不同背景的同龄朋友交往方面。微型学校多数位于底收入地区,面对与社会经济地位底有关的问题。低收入家庭通常将面对更多挑战,以使他们的孩子持续上学,这是因为被迫承担与供应、制服和交通的费用,造成更高的逃学率。
    3. 每名微型学校学生的维持费(RM1468),比普通日常学校学生的维持费(RM195)高7倍。全国平均师生比例是1:13,微型学校师生比例是1:6,微型学校的运作费更高。尽管面对许多挑战,有些微型学校表现杰出,能培养出令当地社区感到骄傲的模范学生。

          4.2.2  教育部对微型学校的4项处理方式

    1. 学校保留在原地(维持现状且进行改善)。
    2. 学校合并:转移学生到附近一所同类的学校。
    3. 学校搬迁:微型学校迁至一个较多人口的地区,保留原校的名字和特质。
    4. 学校缩小运作至关闭:用于人口日渐减少及适龄学童很少的社区。学校将缩小运作,随着最后的学生毕业离校后,教师将被调走。教育部将帮助合格的新生,到附近学校入学。教育部没有提出制度化增建华小和淡小等的政策和措施。

4.2.3  教育部的路线图:与社区共同工作,把学生需求放在第一位
教育部承诺与家长和当地相关利益者共同工作,以决定学校的未来,确保对他们孩子的教育素质不作出妥协。教育部将:

  1. 扩大努力,提高微型学校的教育素质。
  2. 根据个案,方便学校的搬迁,并与地方社区进行讨论。
  3. 提升所有微型学校的学习成就,降低其运作费,以媲美其他公立学校的表现。
教育部将分三个阶段对微型华小采取相应的措施,有关内容,请参阅附录一。

 

5.       教育部对微型学校的迁校政策

由于迁校不是政府的政策,所以教育部并没有制订迁校指南或条规。不过根据一贯的做法,申请迁校基本上有以下几个主要的程序:

  1. 学校董家教三机构必须先开会同意迁校。
  2. 物色适当的校地,并收集各相关的资料,其中包括现有学校及建议迁校地点的学生来源状况、人口分析、当地华社对华小的需求等等。
  3. 一旦确定搬迁地点后,董家教三机构必须联名呈函州教育局,要求教育局长批 准迁校,并将函件副本寄致华基政党的教育部副部长要求关注和协助。有关的申请函必须提出迁校的理由。
  4. 基本上,州教育局收到申请函后,会通知教育部策划与政策研究组,并提供申请学校的资料和学校地点、学生人数、硬体设备、现有校地面积以及新校地的资料等等。一旦批准,教育部策划与政策研究组会写信通知州教育局,并说明批准的条件。
  5. 物色适当的校地是迁校过程中重要的一环,这原本是政府的责任,但在现实情况里,政府却没有履行对华小的责任,一般上当局都不会提供校地作为建华小的用途,迫使董家教必须自行物色校地。在这方面,董家教所采用的方式包括了自行购买校地,或要求发展商捐赠,甚至是通过各种管道,包括政治影响,来要求政府拨地。这是非常不合理的,华社,包括华基执政党必须继续争取政府拨地拨款兴建华小。
  6. 董家教提呈申请函后,也必须勤于跟进,以确保当局真正处理有关的申请,以及了解事件的进展,以作适当的回应。
  7. 为加强工作队伍,董家教三机构也可以和当地华社,包括华团政党成立迁校工委会,以结合更多的人力物力。
  8. 另外,董家教也可通过其他管道来加强当局批准迁校的机会,如:
  9. 发动当地居民展开签名运动。
  10. 要求当地的人民代议士、地方官员、党团等给予支持,如发出推荐信等等。

 

6.       董总在微型学校及与其相关课题的立场

1996年至2012年,董总通过文告、声明、建议书、备忘录形式,提出了在微型学校及与其相关课题上的立场。

董总对微型学校及与其相关课题的基本立场是:

  1. 反对合并、关闭微型华小。
  2. 搬迁的微型华小保留董事会,延续原有的校名或注册办校。教育部应协助迁校的华小。
  3. 要求制度化拨款、拨地增建华小。反对以迁校取代增建华小。
  4. 反对以宏愿学校取代增建华小。教育部当年推行宏愿学校计划时,提出把一些微型华小迁入宏愿学校。

7.       结语

当一所学校因为没有学生来源而必须关闭,是很正常的事。因为学校没有学生就会自然的关闭,而一旦有需求,就必须兴建学校,以提供学生受教育的机会,这也就是所谓的“自然法则”。对马来社会来说,没有学生来源的国小被关闭或合并,基本上不会引起反弹,这是因为政府有根据巫裔人口的需求来增建国小,不会出现国小不足的问题。

但是,对华小来说却不是这么一回事,因为在现有的国家教育政策里,增建新的华小很难获得通过,因此,不管是关闭或是合并微型华小,都是华社非常敏感的课题。追根究底,这是因为华社要求增建华小的意愿没有获得政府的尊重,在华小已经不足的情况下,华社担心华小会因此越来越少,不利华教长远的发展。

由于增建一所新华小是非常困难的事,所以华社被迫尽一切的努力守着现有的华小,甚至是即使没有学生来源,也要想方设法从其他地方引进学生,确保学校不被关闭。无论如何,一旦学校已确定没有学生就读,或不影响当地居民接受母语教育的机会,在政府不愿意批准增建新华小的政策下,很多时候有关学校的董家教或地方上的华社就会选择通过搬迁来延续其生命,以让更多华裔子弟有机会进入华小就读,同时也确保华小的数目不会进一步减少。

综上所述,华社之所以坚守着“华小一所也不能少”的想法,苦苦支撑着濒临关闭的微型华小,或致力于搬迁微型华小至华裔人口密集的地区,追根究底,政府的单元化教育政策,没有公平合理对待各族群母语教育的发展是最根本的原因。华小是国家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受到政府的公平对待,以供求为原则,一视同仁地规划各源流学校的发展,设立统一的建校制度。

 

附录一:《2013-2025年教育大蓝图》中教育部对微型学校的规划路线图

第一波(2013-2015):实施短期的“速、赢”之改善

  1. 预计微型学校将从一些加强项目中受惠,例如识字与算术计划(LINUS 2.0),父母与社区参与工具包,和硬体设备的改善。教育部将推出学校改善工具包(School Improvement Toolkit),以照顾微型学校的特殊挑战;此工具包将把在现实个案研究中所得出的成功的领导、行政、课程传递和父母参与模式,提供给微型学校,而校长和教师将参加教练会议及到高表现的微型学校进行考察访问。
  2. 根据微型学校情况量身制定教师培训课程,提高教师的合班教学技能。
  3. 检讨现有的师生比例和ICT远程学习,以确定给予学生有机会享有完整课程的最佳办法。

第二波(2016-2020):推介结构性改变

  1. 在长期内,对于微型学校的未来,教育部将给予地方社区两个选择:搬迁或维持现状。
  2. 迁校后,学生将有机会接受经扩大规模后的学习环境,与更加多元化背景的同学进行互动,更多种类的运动和课外活动。迁校可能导致更高的交通费,学生难以适应,和失去社区特性。学校可选择保留现状(不迁校),但面对没获得只能在更大规模学校才有的益处之风险。
  3. 县教育局将与地方上的利益相关者、家长和学校领导会谈,以了解各个角度,以达到对社区最好的成果。一旦社区选择迁校,县教育局将与他们一起确定最适合他们情况的时间进度和迁校方法。教育部将根据情况,采用一个综合性措施,如津贴交通费,为新迁校的学生提供辅导员。
  4. 对于选择维持学校现况的社区,教育部承诺持续改善学校。在持续第一波的学校改善外,教育部将推介特别设计的教育软件、教学工具、虚拟学习环境,以提高偏远地区学校的教育成果。
  5. 投资于ICT,并运用它为有特殊需求的群体,例如乡区学校、微型学校和聪明学生,推行试验性计划,研究最佳的实践做法,以提高教育的传递效率;运用ICT的创新,推介虚拟、在线、远程学习,作为课堂教学的附加教学活动。运用ICT以增加家长和社区参与教育的程度。
  6. 探讨扩大信托学校涵盖范围的可能性,包括把一些微型学校纳为信托学校。

第三波(2021-2025):完成结构性改变

  1. 教育部将持续与微型学校社区的定期对话;持续评估在第二波期间搬迁的学校及其学生的教育成果,采取适合情况的方式,以确保迅速解决所引发的任何课题。
  2. 对于保留的微型学校,教育部将评估在第一波和第二波各项改善措施的冲击,确定改善之处,复制成功的实践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