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谴责叶新田和邹寿汉私有化新纪元大学学院

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

联合文告 

 

 

针对叶新田和邹寿汉利用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否认新纪元大学学院私有化的言论,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今天发表联合文告,全文如下:

 

1.  三机构重申,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是由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在1994年创设,积极向政府申请开办新纪元学院,以贯彻董教总欲完善民族教育体系的目标,经过三机构、全体华社及朝野政党的争取和不懈努力下,新纪元学院终于在1997年获准开办。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自创设以来,都是由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的代表作为主要的领导班底,而且成功凝聚了华社的力量,全面推动新纪元学院的发展。这种良好和谐的运作模式,一直延续到2015年,被企图霸占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叶新田和邹寿汉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所破坏,把原有每个创办团体,即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各派5名代表进入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部,减少至各派2名代表。

 

另一方面,则把原本从个人会员中选出10名成员进入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部,增加至25名成员,而且董事部还可以再委任4名董事,以组成35人的董事部。这明显削减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三机构的多数代表权,从原本在董事部占有多数的60%被削减至只有17%,并借此达到有计划的篡夺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对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主权,以便叶邹两人能够继续掌控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和升格后的新纪元大学学院,企图强占华教公有财产。对此,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已从2015年12月29日开始,连续多次发表声明不会派代表参与被叶邹私有化的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

 

2.  三机构表明,基于叶新田与邹寿汉已非董总代表,因此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17日的董事部会议乃不符合章程,完全是一项不合法的会议。第30届董总中央委员会第1次会议已明确议决委任刘利民、傅振荃、张锦祥、陈国辉和陈志成为董总于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董事代表,并且严正声明叶新田与邹寿汉董事代表身份已于2015年9月17日起终止。

 

有鉴于此,叶邹无权代表董总处理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任何事宜,更不能自称董总代表出席2015年9月17日的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部会议。据此,三机构强调2015年9月17日与其后任何由叶邹召开的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部会议皆属违反章程、不合理且非法的会议。

 

3.  新纪元学院的创办是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登高一呼,经华社多年努力和奋斗滴涓而成的,属于华社的公共资产。任何企图将新纪元学院个人化、私有化的做法,强占华教公有财产,必为全体华社的公敌。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誓言锲尽全力,追究到底,绝不妥协,姑息养奸。我们在此吁请广大华教支持群众,做为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的后盾,尽一切努力把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和新纪元大学学院的主权争取回来,以捍卫华社共有的资产。

 

4.  新纪元大学学院作为民办高等学府,其财务状况一直以来未做公布,让全国关心华教人士感到担忧。2008年,在前任院长柯嘉逊博士被迫离任前,被诬蔑导致930万令吉不知去向的事件,过后也聘请了毕马威会计公司进行稽查有关账目,时至今日,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依然没有公布调查的结果,以还前院长柯嘉逊博士的清白。三机构严正的促请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对外公布有关新纪元大学学院的财务状况,包括累积亏损及最新的发展情况等,作为华社的民间华文大学学院,社会人士是有权利进一步了解新纪元大学学院所面对的财务问题及其未来的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