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总欢迎律师执业资格鉴定局 接受统考报考法律执业证书考试

董总欢迎律师执业资格鉴定局 接受统考报考法律执业证书考试

董总文告

2019年3月31日

董总欢迎律师执业资格鉴定局

接受统考报考法律执业证书考试

 

董总对于马来西亚律师执业资格鉴定局(LPQB)于日前宣布该局在今年3月8日的会议中,议决从2021年1月1日开始,统考资格持有者必须在高中三的统考中考获至少2科及格,以及在大马教育文凭(SPM)、O水平或其他同等的考试中考获至少5科优等,即能报考法律执业证书考试一事,发表文告如下:

 

  1. 本会对于律师资格鉴定局(LPQB)表明独中高中统考资格可接受作为与高级教育文凭(STPM)同等的要求条件,用以报考法律执业证书考试(CLPE)的决定,表示欢迎及欣慰。

 

  1. 本会认为律师资格鉴定局(LPQB)在基于重新检讨的三项重要基础上:(一)咨询英国的数家大学接受统考证书报读法律学士学位的条件;(二)取得董总有关统考获各大学接受为报读学士学位的条件;(三)去年6月5日的宣布对正在修读法律学士学位的统考生的影响。最终能纠正在2018年6月5日所宣布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报考法律执业证书考试(CLPE)条件,即需高中统考证书及在STPM/A水平中考获至少2科及格的不合理条件,改成只需高中统考证书至少2科及格,以及在大马教育文凭(SPM)、O水平或其他同等的考试中考获至少5科优等,即能报考法律执业证书考试。同时,上述条件适用于所有在去年6月5日后已登记报读法律学士学位的学生。这充份展現了该局最终能从务实及学术的角度处理问题。

 

  1. 本会指出,律师资格鉴定局(LPQB)这项新宣布相较于2018年6月5日的决定更为有利与开明。虽然这对于现有报考法律执业证书考试(CLPE)的其中一项条件,是以高中统考证书及在SPM/O水平或其他同等考试中考获至少3科优等,现在却需要高中统考证书及在SPM/O水平考获至少5科优等,即在SPM/O水平或其他同等考试中再增加兩科优等的条件。而董总也会一如既往地无畏无惧地予以据理力争。

董总肯定财政预算案首次拨款给独中 冀政府续推公平对待各源流学校政策

董总肯定财政预算案首次拨款给独中 冀政府续推公平对待各源流学校政策

董总肯定财政预算案首次拨款给独中

冀政府续推公平对待各源流学校政策

一,希盟政府首份财政预算案,教育部分配到马币602亿拨款,是获得最多拨款的部门,占总预算金额的19.1%,显见希盟政府认识到教育投资对提升国家竞争力和人民素质的重要性。本会欢迎也肯定希盟政府的做法,惟教育拨款的投入,是否有效改变国家教育素质,从而达到预期效果,则端看政府的施政执行力。

 

二,对于中央政府历史性的首次在年度财政预算案中编列拨款予全国华文独中马币1200万,本会对此表示十分激赏。虽然马币1200万,对全国独中每年办学成本所面对的巨额不敷而言,只算是杯水车薪,惟考虑目前国家财政困难,希盟政府依然愿意破天荒拨款给独中,本会深感欣慰。本会希望这是希盟政府以后财政预算案制度化的第一步,一个好的开始,与此同时,也期待未来几年若国家财政状况有所改善,政府可以加大拨款给独中的金额。

 

三,希盟政府这次拨款宣布,展示希盟政府愿意采取更公平的政策对待各源流学校。本会希望希盟政府继续以这种态度,处理各源流学校所面对的问题以及更公平合理的制度化,拨款予各源流学校。同时,本会促请有关当局能够尽快安排董总与教育部相关官员会面,以便了解和讨论拨款发放的详情和分配的办法。

 

四,过去前朝政府预算案,对国民型中学的拨款,时有时无,甚至还要华社多翻交涉后才取得相关拨款,这次希盟政府预算案清楚列入改制中学拨款马币1500万的做法,我们希望能够成为希盟政府预算案的惯例,从而形成制度化拨款给国民型中学。

 

五,希盟政府对技职教育的重视,从这次财政预算案分别拨款马币3千万给技职教育基金以及马币2千万做为青年技职培训经费,可见一斑,本会呼吁华社应该注意此一国家趋势,关注相关发展。

 

六,除此之外,作为希盟政府首份财政预算案,在教育方面的拨款,本会认为还有一些可以改进之处,比如,希盟政府拨款马币2100万予土著教育及人力资源,虽然从照顾弱势马来群体的角色,实属无可厚非,惟政府没有相应的拨款予其他需帮助的群体,故资源分配尚缺合理。其次,本会欢迎政府对公立教育机构的捐款人给予税务豁免,但美中不足的是,对于捐款给非营利民办教育机构者如独中的税务豁免则需个别申请。

董总反对全津半津划分 促请尽速解决中菁二校的申请

董总反对全津半津划分 促请尽速解决中菁二校的申请

董总反对全津半津划分

促请尽速解决中菁二校的申请

针对教育部副部长张念群在国会表示,彭亨州关丹中菁华小分校必须事先申请成为全津贴学校,教育部才能同步处理该分校寻求行政独立运作成为中菁华小二校的准证申请一事,董总特此发表文告如下:

 

1. 关丹中菁华小分校是于1999年大选前获得前朝国阵政府批准设立,建校过程面对诸多困难,终于在2013年正式开课。中菁华小总校和分校有一段距离,一名校长兼顾两个校园的行政业务,因此中菁华小董事会希望中菁华小分校获准成为中菁华小二校,有自己的行政管理、校长和教职员工。

 

2. 本会指出,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在我国教育制度内有三种类学校,即政府学校、政府资助学校、私立学校。这三种类学校的划分根本与校地拥有权毫无关系。本会强调,“政府学校”(Sekolah Kerajaan)不是“全津贴学校”(Sekolah Bantuan Penuh),“政府资助学校”(Sekolah Bantuan Kerajaan)不是“半津贴学校”(Sekolah Bantuan Modal)。

 

3. 中菁华小董事会申请把中菁华小分校改为中菁华小二校,根本与所谓的校地拥有权或“全津贴学校、半津贴学校”毫无关系。本会重申,以校地拥有权把学校区分为“全津贴学校”与“半津贴学校”的做法,是教育部官员自订的违法措施。因此,张念群副部长不应采用有关小拿破仑官员自订的违法措施,为难中菁华小分校欲成为中菁华小二校的申请。事实上,过去一些华小也是有总校和分校,而分校获得教育部批准成为二校。本会促请张念群副部长积极处理有关申请,尽快让中菁华小分校获准成为中菁华小二校。

感谢财政部豁免《独中教育蓝图》教育发展基金募款缴税 吁请政府制定教育项目捐款人和受益单位豁免缴税政策

感谢财政部豁免《独中教育蓝图》教育发展基金募款缴税 吁请政府制定教育项目捐款人和受益单位豁免缴税政策

董总文告

2018年9月22日

 

感谢财政部豁免《独中教育蓝图》教育发展基金募款缴税

吁请政府制定教育项目捐款人和受益单位豁免缴税政策

 

董总针对曾经两度致函财政部吁请豁免有关于2017年进行筹募《马来西亚华文独中教育蓝图》教育发展基金的筹款所得,引致需缴纳的预估税项RM853,000 ,最终获得财政部的积极回应,并捎来好消息,发表文告如下:

 

1. 为了确实有效地推动华文独中教育改革,确保马来西亚华文独中教育持续发展,本会于2016年特别设立《马来西亚华文独中教育蓝图》专案小组,以集结专家学者和华教办学者,全面检讨2005年发布的《华文独中教育改革纲领》,扎扎实实地针对全国华文独中的现况进行普查,全面收集华文独中董事、校长、教师、学生、家长、校友及关心华文教育人士的宝贵意见,并在这基础上拟定《马来西亚华文独中教育蓝图》,以描绘华文独中未来10年的发展方向与愿景。经过努力,这份独中教育蓝图如期在今年完成并于8月12日正式向外界进行推介;为了在经费上,保障及有效落实这份独中教育蓝图的教育发展规划,本会采取通过发动汇集群众力量的方式,于2017年发出筹募500万基金的行动,且截止至该年9月30日已筹获逾500万的款项。

 

可是,这笔筹获的逾500万教育发展基金的款项,却需面对筹款所得而引致需缴纳的预估税项高达RM853,000。本会认为,董总作为非营利教育组织,且该筹获的基金是为推动教育事业,因此其所得剩余(Surplus)和所筹获的义款,政府应予以豁免缴税,以鼓励更多民间团体为国家教育事业作出贡献。因此,经过多番的努力的争取与沟通,今年分别于3月23日及6月8日两度致函财政部部长,提出要求豁免因2017年进行筹募教育发展基金的筹款所得而引致需缴纳的预估税项RM853,000;终于在最近9月12日收到财政部志期8月24日的回函,明确地给予批准豁免上述的税务。对此,本会对财政部开明、通情的行动表示感谢,同时充份肯定这才是作为民选政府,在体恤民意及鼓励民间团体为国家教育事业作出贡献的正面积极做法。

 

2. 除此之外,今年8月25日召开的董总与各州属会第91次联席会议大会上,曾通过其中一项提案,即“促请政府对民间非营利教育机构或社团,为推动教育事业所得剩余(Surplus)和所筹获的义款,应自动对有关捐款人和受益单位予以豁免缴税,以鼓励更多民间团体为国家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本会表明,长期以来,民间成立各类的非营利教育机构或社团,自动自发和义务地出钱出力,以弥补国家在教育领域的不足,协助国家栽培了大量的人才。这种来自于民间自愿自动的参与,实质就是无私地为国家作出无偿的服务,国家理应给予拨款以示鼓励和支持,让这类机构和社团能够做得更好,为国家贡献更多。希望希盟政府及财政部能再接再厉地,能够对民间各类非营利教育机构或社团,在推动教育事业所得剩余(Surplus)和所筹获的义款,也能积极及鼓励性的决策,即制定自动对有关捐款人和受益单位予以豁免缴税的政策。

吁各界促成尊孔国民型中学迁校 政府应拨款拨地协助兴建新校园

吁各界促成尊孔国民型中学迁校 政府应拨款拨地协助兴建新校园

董总文告 

2018年9月4日

 

吁各界促成尊孔国民型中学迁校

政府应拨款拨地协助兴建新校园

 

董总针对尊孔独立中学和尊孔国民型中学的校地纠纷,发表文告如下:

 

1.根据尊孔中学当年改制史料和尊孔校地地契,尊孔校地拥有权属于尊孔独立中学,这是十分明确的事实。随着吉隆坡高等法庭刚于8月28日判决撤销诉讼,本会认为有关的校地纠纷到此为止,不应再挑起争端。华教事务不应动辙带上法庭,反之应采取内部协商解决。

 

2.尊孔独立中学和尊孔国民型中学的校地纠纷为时已久,造成两败俱伤的不良后果,得不偿失。两校学生3千多人,挤在一块只有2.3英亩的校地,造成校园可使用面积严重不足,人满为患,拥挤不堪,学校的教学活动受到很大的限制,影响师生的教学和学习情绪。长期下来,对两校的办学士气和发展都造成不少的干扰。

 

3.因此,本会吁请双方继续坐下来商谈和解决问题,找出双方可以接受的方案,包括与两校学生家长们、校友们会面,听取多方面的意见,进一步了解学生家长的需求,并以两校的学生利益与学校发展为依归。

 

4.尊孔国民型中学多年来都积极努力进行迁校,以谋求更好的发展空间。该校于2004年获得教育部批准迁校,并于2007年和2013年获得发展商献议捐献位于加里尔高峰3.8英亩和万挠10英亩的土地,可惜因各项因素而搁置下来,未能动工建校。董总希望各界努力促成尊孔国民型中学迁校,并吁请政府给予协助,包括拨款兴建尊孔国民型中学新校园,甚至如果发展商献议捐献的土地无法解决,政府应该与尊孔国民型中学商谈,由政府拨出适当地点的土地给该校建校。政府应该对当年改制而形成的尊孔国民型中学,承担其学校的发展经费。

政府秉持公正多元理念施政 才是确保各族群团结的要素

政府秉持公正多元理念施政 才是确保各族群团结的要素

董总文告

 2018年9月1日

 

政府秉持公正多元理念施政

才是确保各族群团结的要素

本会针对日前因我国首相敦马哈迪医生接受《透视大马》专访,华文平面媒体转载有关的访谈,而引起热议的宏愿学校课题,发表文告如下:

 

1.依据星洲日报转载《透视大马》的报导,“首相敦马哈迪重提宏愿学校政策,并认为要达到种族团结,学生在同一屋檐下学习有助于达到这项目标”、“我曾经建议将三个源流学校放在一起,却遭到极端主义教育人士反对”。

 

针对上述首相的言论,本会表明,我国目前正热烈地欢庆建国61周年之际,可是国内各族群之间却并未能达致真正融合,有许多野心政客昧着良知将之归咎于现有多源流学校体系存在所致,而又有一些没有审慎思虑的人士又相信这些政客的说辞。事实上,国内各族群之间未能达致真正融合的罪魁祸首,乃是过去执政当局,没有以公正、开明、多元的理念和政策施政,才是导致今日族群间多极化的发展而未能融合的关键因素。

 

本会认为,促进国民团结有各种方法。这包括政府的施政,尤其在法律、政策和执行措施方面,拥抱开明、多元和进步的思想和言行,在各个领域必须公平对待各族人民,尊重和支持我国多元社会的各种语言、文化、学校源流、宗教信仰的发展,不再继续进行歧视、打压或边缘化,并且摒弃狭隘和落伍的意识形态。

 

2.本会严正表明,《宏愿学校计划》是以“国民团结”之名,行“最终目标”之实。宏愿学校是一种“过渡期学校”,先把两所或三所各源流小学集中在宏愿学校,然后以国语(马来语)作为宏愿学校的统一教学媒介语。

 

本会对宏愿学校的斥责,决不是危言耸听,因此有必要回顾《宏愿学校计划》的历史背景及概念,就会明白这项计划所暗藏的祸心。

 

1995年8月26日,时任教育部长纳吉宣布将在第7大马计划(1996-2000年)下,在全国各地设立宏愿学校,把国小、华小和淡小建在同一块校地。该年12月,教育部教育研究和策划组在教育部策划委员会会议上,提出宏愿学校计划书或指南,名为《宏愿学校:概念与实施》(Sekolah Wawasan: Konsep dan Pelaksanaan)。这是教育部第一次公开提出“Sekolah Wawasan”(宏愿学校)的名称。

 

1995年《宏愿学校:概念与实施》第4.2条文阐明:

 

“4.2 Dalam usaha mencapai matlamat perpaduan negara, pendidikan memainkan peranan yang amat penting. Dasar Pelajaran Kebangsaan yang berteraskan Penyata Razak 1956 jelas menegaskan tujuan dasar pendidikan sebagai alat perpaduan bagi rakyat negara ini, khususnya di kalangan kanak-kanak sekolah. Bahasa Kebangsaan sebagai bahasa pengantar yang seragam bagi semua jenis sekolah dilihat sebagai satu ciri yang paling penting dan perlu dilaksanakan sepenuhnya secara beransur-ansur.”

 

“4.2 在达致国家团结的目标方面,教育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以《1956年拉萨报告书》为核心的国家教育政策,明确地强调教育政策的目的,是作为团结国民的工具,特别是在学童方面(即小学方面)。因此,国语(即马来语)作为所有类型学校(即各源流学校)的统一教学媒介语,是一个最重要的特征,而且必须逐步全面实行。”

 

直至2000年初,教育部拟定的1995年《宏愿学校:概念与实施》文件内容方为民间所知,且于2000年7月25日,国阵最高理事会会议通过并宣布,国阵14个成员党一致同意设立宏愿学校。国阵政府强行兴建了5所宏愿学校,所幸在民间各界极力的反对下,政府欲假借《宏愿学校计划》落实《1956年拉萨报告书》主张逐步落实单元化教育政策的“最终目标”,逐步消除各源流学校的狠毒隐议程被挡下。

 

3.本会重申,在国家能够一视同仁地对待各族公民的权利与福祉,公正、开明地支持各源流学校发展的大前提下,本会都乐意和坚决地,支持任何促进国民团结和加强不同源流学生之间的交流。

 

可是,如果任何方面,包括希盟政府,欲假借加强不同源流学生之间的交流,以促进国民团结的名义,实质上却暗藏隐欲遂行单元化文教政策的议程,比如欲落实《1956年拉萨报告书》“最终目标”的《宏愿学校计划》,本会必定率同各方开明公正的群众予以坚决的反对。

 

本会也必须表明,绝对不是反对国民团结,也不是要“隔离”各族学生,不是反对学生交流,而是因为宏愿学校计划被利用来落实“最终目标”。

 

4.事实上,教育部学校组早于1985年7月28日,就曾提出一项名为“综合学校计划”。并且宣布将于1986年推行这项计划,即是打着加强国民团结名号,把国小、华小和淡小结合在一起,实质上就是要将各族学童置于同一个屋檐下,以共同团结语文(即马来语文)学习的学校制度铺路,这完全就是《宏愿学校计划》的前身。

 

当年在华社各党团的动员及激烈反对下,因此于该年11月7日,促使教育部与董教总进行会谈,最终双方同意以“学生交融团结计划”代替“综合学校计划”。在学生交融团结计划(RIMUP)下,各源流学校将联合成立一个由学校董事会代表、家教协会代表、校长、副校长和教师组成的委员会,自愿参与在上课时间外进行的8项特定活动(越野赛跑、徒步竞走、足球、篮球、英式女子篮球、手球、儿童运动会、清洁和美化校园),且不能以任何形式涉及各校的媒介语文、课程、行政、宗教和学术,不能破坏学校的特征和地位,使各校提高合作,共同受惠。而教育部学校组出版1986年《学生交融团结计划指南》(Buku Panduan Rancangan Integrasi Murid-murid Untuk Perpaduan),并挑选18组55所小学于1986年初试验推行该计划。

 

事实上,《学生交融团结计划》也真正的在有关学校实施了几年,也取得不错的成果,可是后来却又被教育部束之高阁。约于2010年,教育部又再次推行《学生交融团结计划》,各源流小学也在这项计划下,举办各种跨族群活动,让各源流学校的学生一起进行活动,促进各族学生之间的交流,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有关单位并没有积极及大力的支持,尤其是在经费的投入及支持,更是其中的关键。

 

本会表明,只要当局能夠秉持公正及开明地支持各源流学校发展的大前提下,将坚决地支持任何促进国民团结和加强不同源流学生之间的交流,特别是教育部与董教总达成共识的1986年《学生交融团结计划指南》。

 

本会吁请政府必须重视及编列预算,以提供充足的经费,推广学生交融团结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