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财案须确保公平施政  拨款透明始能纠正偏差

新财案须确保公平施政 拨款透明始能纠正偏差

董总文告

2024年10月19日

新财案须确保公平施政

拨款透明始能纠正偏差

 

2025年财政预算案日前出炉,其4,210亿令吉总开销再创史上新高。虽然政府声称将致力分阶段降低财政赤字,不过仍维持扩张式预算。两千多年前孔夫子尝言 “过而不改,是谓过矣”,还指出 “不患寡而患不均”,首相安华应纠正过去的政策偏差,确保公平分配国家资源,让全民都能受惠。

 

在新财案各项拨款中,教育领域共获821亿令吉,其中641亿令吉为教育部历来最高,高教部则获180亿令吉,一共佔总拨款的19.5%。政府重视教育投资,欲提升国民素质,增进国家竞争力的决心值得肯定,希望各项拨款能有效到位,消除繁文缛节,杜绝任何贪污浪费。

 

自2023年起财案未再列明各类型学校所获拨款数额,我们促请当局厘清各源流学校拨款等具体细节,并彷效砂拉越列明独中拨款,且应支援三所华社民办高等学府。与此同时,政府应公佈获拨20亿令吉提升和维修的学校名单,所有类型学校,只要校舍残旧亟待修葺都不应成为遗珠。

 

至于明年即将兴建的44所新学校,当中是否包括华淡小,应予以说明。此外,这些即将建设的新学校,会否被纳入教育部早前提倡的 “捐资建校(derma dan bina)计划”?我们认为,教育是立国之本,政府责无旁贷。虽然企业以企业社会责任原则支持建校,但政府不能以企业捐建来逃避建校的责任,毕竟既有热心又有魄力的企业可遇不可求,未必能形成充分的保障。

 

再者,政府应一视同仁对待政府资助学校和政府学校,由政府承担所有水电费、排污费和电话费等开销;简化维修拨款程序,将各源流学校的增建、迁建、扩建和重建拨款纳入财案,包括充分拨款和拨地,以及科学地根据人口结构和实际需求来兴建足够的学校。

 

各类发展拨款应直接汇入董事会帐户,避免过去 “三万变三千” 的事件重演。非营利组织和民间教育机构应获豁免税务,也免于缴付人力资源发展基金(HRDF)。

 

此外,政府应正视华小、国民型华文中学及国民中学母语班长期面对师资短缺的问题,针对性分配拨款予以解决,包括聘请临教和代课老师,才能保障教育前线工作不受耽误和干扰。

 

财政为庶政之母,开源节流、降低赤字与政府债务是首要任务。新财案侧重改革扶贫措施,削减不当补贴,提升工资收入,绝对是正确的方向。我们呼吁政府继续加强公共财政纪律,坚持财政稳健,创造应有的收益与价值。切记适时增加债务还本,逐步降低赤字,充实国库收入,同时未雨绸缪,提升因应未来所需的财政韧性,方为全民之福。

新财案须确保公平施政  拨款透明始能纠正偏差

董总坚守争取承认统考 期盼朝野民间合力促成

董总文告

2024年8月5日

董总坚守争取承认统考

期盼朝野民间合力促成

 

董总期盼曾在竞选宣言中,许诺承认统考的各政党,兌现竞选宣言,承认统考。特别是在执政联盟的希盟和国阵所组成的团结政府,应联手合作,采取积极的行动,促成统考的承认。

 

统考自1975年顶着执政当局的政治压力举办以来,历经数十年的兢兢业业、知难而进、精益求精,始终守护统考的素质和不断拓展学生的升学管道。如今,统考文凭不仅受国外大学广泛承认,亦为具官方背景的马来西亚学术资格鉴定机构(MQA)承认为本国私立大学入学资格之一,而且教育部管辖的师范学院,也接受持统考文凭的学生报读。

 

数十年来,董教总一直透过各种方式,积极争取政府承认统考文凭,并要求各界,尤其是朝野各党摒弃政治考量,而是从教育专业及学术的角度出发,尽速接受华文独中统考证书,作为进入国立大学及公共服务机构的录取资格。这些努力促成承认统考课题,成为2018年全国大选时的朝野共识,当时执政国阵和在野的希盟,都将之列为竞选承诺。

 

然而,尽管我们数十年来坚定履行争取政府承认统考的责任,历届政府始终没有合理地行使其是否承认统考的决定权。如今,朝野各党皆曾经或正在执政,董总期盼各政党,特别是在执政联盟的希盟和国阵,所组成的团结政府,行使其主动权促成统考的承认。

 

一如STPM、IB与A Level,独中统考同属学术评量,因而承认统考是学术与教育课题,各界理应就事论事,理性探讨,切勿将学术课题政治化或种族化。

 

独中长期为国作育英才无数,独中毕业生及统考文凭持有者对我国的贡献亦有目共睹。华文独中统一课程,包括历史科在内,皆遵循国家教育课程标准的方针,拟订课程标准过程中,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学科课程标准为参考蓝本,并规定国语为必修科目之一,符合国家宪法与国家多元教育原则。国家唯有培才惜才留才,遏阻人才外流,才是经济转型和升级之钥,也体现我国多元社会的进步。

 

董总呼吁在竞选宣言中,许诺承认统考的各政党,兌现承诺,这是各政党应有的态度和责任。

第94次董总各属会联席会议 大会声明

第94次董总各属会联席会议 大会声明

第94次董总各属会联席会议
大会声明

2023年8月6日

 

一、  呼吁吉、槟、雪、森、丹、登六州选民踊跃投票,履行公民义务,在8月12日当天投选属意的政党与候选人,除了每逢选举投下手中一票外,平日也应关注国家政经社会发展,确保执政者受到民意监督。

二、 要求政府严厉执法对付涉及散播族群与宗教仇恨、恐惧的极端言论,杜绝任何可能破坏社会和谐的言行。朝野政党亦有责任确保政治稳定,慎防别有居心者企图挑起对立纷争,制止极端势力滋长。

三、 呼吁政府坚定履行宪法精神,捍卫多源流教育体系,确保宪法赋予的母语教育权利。任何政党或政治人物,不应罔顾我国多元社会现实,质疑多源流教育的贡献,继续炒作这项课题来捞政治资本。

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 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教总)与 独大教育机构(独大) 联合声明

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 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教总)与 独大教育机构(独大) 联合声明

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 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教总)与 独大教育机构(独大) 联合声明

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

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教总)与

独大教育机构(独大)

联合声明

2023年6月23日

 

1. 独大只是土地的信托人而非地主吗?

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重申,目前位于雪兰莪州乌鲁冷岳加影市8.514依格土地,地契编 号H.S.(D) 6412,是1988年加影华侨学校产业受托会献予独大的地段,当时各媒体都予以报道,独大拥有该地段的地契,是唯一合法地主。这同时也得到加影华侨产业受托会于2023年6月15日发表的声明中,“1988年献地8.5英亩给独立大学有限公司,作为民族教育用途。独立大学有限公司为地段拥有者”,得到有力的佐证,独大是有关土地的地主,并非信托人。

 

2. 董总在此地段的经营与管理权如何?

1991年6月1日,董总与独大签署租用上述土地合约,租约阐明董总可全权使用及管理该地段。有关土地租约期限为30年,每年租金为马币一元,30年后可以再延长30年。2021年合约到期之前,独大董总与独大重新签署一份租用上述土地的合约,同样是赋于董总全权使用及管理该地段30年,每年租金依旧为马币一元,30年后可以再延长30年。此外,独大亦认同董总建设华教综合大厦,因而于2019年起联同董总和教总展开一系列筹建大厦的工作。

 

3. 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简称“非营利公司”是由谁成立?

1993年10月20日,董总、教总、独大及独中工委会召开联席会议,通过议案,成立非营利公司,由时任董总主席郭全强、教总主席沈慕羽和独大主席胡万铎为发起人,并委托周素英会计事务所办理注册事宜,以进一步落实申办大专学院。1994年2月26日,教总第42屆常务理事第(4)次会议,议程4.6,追认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申办非营利公司联名注册事,明确写明上述联名注册分別由郭全强代表董总、陆庭谕代表教总及胡万铎代表独大签署。1994年3月23日,当局正式批准非营利公司的注册。

 

4. 新纪元大学学院是由谁创办?

1994年8月27日,非营利公司向教育部学校与教师注册组呈函申请建立学院;1997年3月13日,经过非营利公司及各方努力不懈,据理力争,以及大时局有利条件情况下,终于获得教育部来函,原则上批准新纪元学院的设立,唯须在一个月之内滿足教育部提出的一切条件;1997年6月11日,在通过积极处理及尽力完成当局提出的各项条件后,时任教育部副部长冯镇安移交志期1997年5月28日的“新纪元学院正式批准函”;1997年6月16日,按条例提呈“注册学院申请”予雪兰莪州教育局;1997年9月30日,雪兰莪州教育局将志期9月24日的新纪元注册批准函发给非营利公司;1998年3月1日,新纪元学院正式开课。

 

5. 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成立初期的董事会结构如何?

1994年8月25日,董总、教总和独大召开会议,交流成立非营利公司事宜,决定由三机构各派出代表五位,出任董事,以筹办公司成立大会。 1994年9月18 日,董总、教总和独大代表在“独大独中加影行政楼”召开会议,讨论成立非营利公司。会上决定由三机构派出15位当然董事名单,即:

董总代表:郭全强、蔡庆文、陈松生、叶新田、周素英。

教总代表:沈慕羽、王超群、陆庭谕、赖兴祥、陈荣量。

独大代表:胡万铎、饶师泉、叶鸿恩、林晃昇、吕兴。

 

会议也推选6位由赞助人产生的董事,即陈友信、杨云贵、吴建成、丘琼润、江秀滔和陈玉康。最后由15名三机构的当然代表董事与由6位获推选的个人董事,共同组成第一届非营利公司董事会。会议紧接着产生非营利公司第一届执行董事会成员:

主席:郭全强

副主席:林晃昇

秘书:叶新田

副秘书:陈友信

财政:江秀滔

副财政:赖兴祥

董事:陆庭谕

 

6. 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结构从1994年至今出现什么变化?

1994年成立的非营利公司,是由团体会员与个人会员组成。团体会员只有3个,即:董总、教总和独大;个人会员则开放予公众人士参加。无论如何,从非营利公司的公司组织条文和章程中,对于董总、教总和独大作为公司的发起人,在安排上已确立了三机构在董事会的主导作用:即21人董事会中,董总、教总和独大各派出5位董事,在董事会中占71.4%的比重。而自创办以来,当届的董总及教总主席皆自动被推选为非营利公司董事会的主席及副主席,其他的要职主要由三机构代表出任。自成立非营利公司以来,这样的董事会组成结构和运作,一直都相当顺遂,在其管辖下的各项业务,特别是新纪元学院的建设与发展,都取得很好的成绩。

然而,2013年爆发董总风波后,叶新田和邹寿汉等人便开始修改非营利公司的章程,使其董事会中的个人董事人数,首次超越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的代表人数。短短两年后的2015年,叶新田和邹寿汉等人在董总改选中落败后,不但不愿意依据常理从非营利公司退下,反而进一步修改非营利公司的章程,不仅拒绝将该董事会的主席及副主席职务交还给时任董总和教总主席,更变相地私有化非营利公司,将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的代表权削减至各两位董事共六人,反之将个人董事增加多达二十九人,致使个人董事的人数远远超越三机构的代表人数,导致少数私人掌控华教的公共资产,此举经已违背昔日创办初衷。

以下是董总、教总、独大三机构在非营利公司董事会比重变化一览表:

 

7. 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难道就任由个人把持非营利公司吗?

2016年1月2日,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在非营利公司召开特大前夕,分別呈函非营利公司董事会,抗议有关企图篡改董总、教总和独大发起并创立非营利公司的历史,以个人董事掌控董事会。2016年1月19日,非营利公司董事会主席叶新田复函表明,“依据本公司的组织规章和条例,董教总教育中(非营利)有限公司(“本公司”)的签名人或第一届董事分別为郭全强(商人),陆庭谕(退休教师)和胡万铎(商人)。”“因此,贵函中所言董总,教总和独大共同创立本公司的说法是非常具误导性,完全没有道理和不正当的”。至此,以叶新田及邹寿汉为首的非营利公司董事会已公然地否定了董总、教总和独大作为非营利公司的发起和创立单位的史实,意图利用个人会员来达到把公家财产据为私有的居心,已经是毫不掩饰的公开化地进行。

2016年1月19日,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表联合文告,表明三机构不接受非营利公司于2016年1月2日的特大议决,并已通过法律途径提呈各机构5名代表的委派书。虽然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采取司法途径,捍卫三机构在非营利公司的主权,可是因为会员结构已被改变,会员的决定已成关键,因此三项入禀法院的维权行动,即在2016年8月1日吉隆坡高庭,2017年9月15日布城上诉庭,以及在2018年1月联邦法院进行的上诉申请,都一一遭到驳回。

 

8. 为何筹建董总华教综合大厦,其用途是什么?

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在2019年发起筹建 “董总华教综合大厦”,在原址设立一座用以培训师资、批阅统考试卷、巩固及推广华教、促进文化交流的大楼。从民众到学校、华团、公司企业,各界无不踊跃支持响应,不论募款或工程规划都如火如荼,有序进行,相关建筑图测亦已获加影市议会批准。

 

9. 非营利公司及新纪元大学学院对三机构筹建董总华教综合大厦初期态度及反应如何?

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发起筹建 “董总华教综合大厦”的消息与新闻,特别是展开一系列的募款行动,都在各大媒体显著的刊出。2022年2月25日,董总行政部代表与新院行政管理层代表进行会面交流时,就曾提供董总华教综合大厦的建设地点及相关图测;自2022年4月开始,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委派的代表通过数次与非营利公司的负责人交流后,在2022年5月14日安排了董总领导人与非营利公司董事部代表进行正式会面交流。在该次交流会上,非营利公司代表就提出欲在董总华教综合大厦增建空间,以供新纪元大学学院使用,并愿意承担额外增加的费用。董总代表在会上明确提出,非营利公司董事会应积极推进恢复当年原有的组织架构,会上亦初步达成尽快完成董总与新纪元大学学院租约法律文件的共识。

 

10. 为何非营利公司及新纪元大学学院后来对筹建董总华教综合大厦的态度与反应转变?

2022年7月8日,新纪元大学学院正式来函,要求董总在 “董总华教综合大厦” 内增建4万平方尺的空间供该校作教学用途。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本着新院的长期发展及师生福利,也期望非营利公司回到成立初衷,恢复董总、教总与独大三机构在非营利公司董事部的主导权,而不是由个人会员主导,以共同为华文教育事业的发展谋求最大利益,积极看待新院来函的要求。不料,就在双方多次商议且未有定案之际,新院却在今年2月19日新春活动发表不符合事实之言论,声称双方已达成协议,同意该校兴建高达十二层的 “南大楼”。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数度去函要求对方澄清不果,反而在2023年5月19日及6月7日连续接获对方的律师函,要求 “华教综合大厦” 立即停止施工,令人匪夷所思。

 

11. 董总华教综合大厦 “非法侵占 (unlawfully encroach) ” 新纪元大学学院土地?

正如前述所言,独大作为地主,自1991年及2021年两次签署各30年的具法律效力的合约,阐明董总为此地段的全权使用及管理者。新院原本是由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创立的非营利公司所催生的高等学府,乃属于华教的公共资产,后来因为非营利公司被少数别有用心者掌控而导致新院被骑劫。虽然双方没有签署任何租约,三机构本着华教大义,同时期待未来或可能会有所转机的考量下,依然允许新院继续使用有关的土地及建筑办学。多年来免费使用他人土地的一家私人有限公司,竟然倒过来发律师函声称该土地的合法管理者“非法侵占”其土地?这才是不据法理的行为。

应从学术角度理性探究统考 吁政府拨款非营利教育机构

董总文告

2023年2月18日

应从学术角度理性探究统考

吁政府拨款非营利教育机构

 

教育部长法丽娜日前在国会答询时表示承认统考并非优先课题,并指该部仅向政府学校与政府资助学校拨款,无义务制度化拨款独中。董总认为教长的言论,既无视非营利教育机构的贡献,亦未就事论事公允看待独中教育和统考课题。

首先,我们有必要提醒当局,中央政府自2019年首次历史性在年度财政预算案编列拨款全国独中,这是政府肯定民间自发协力为国作育英才的德政,不论哪个政党执政,每年财案皆延续至今。如今教长的说法,是否意味着新政府即将重新提呈的2023年度财案,不再拨款华文独中和私立宗教学校等非营利教育机构?

教育部曾于2018年成立统考特委会(PPDUEC),耗时数年收集资料,与专家学者和非政府组织多番研讨,最后撰写成报告。既已投入庞大资源,唯有公布特委会报告,用作继续审议的基础,才是合理负责的做法。

一如STPM、IB与A Level,独中统考同属学术评量,因而承认统考是学术与教育课题,各界理应就事论事,理性探讨,切勿将学术课题政治化或种族化。

独中教育创立至今,旨在形塑学生的学习与能力,符合世界教育发展潮流。独中课程包括历史科在内,一概遵循国家教育课程标准的方针拟定,并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学科课程标准为参考蓝本,同时规定国语为必修科目之一,符合国家宪法、国家原则和多元教育国情。

最后,我们强调包括独中在内的各源流的非营利教育机构,多年来培育无数人才,为国家分担巨额的教育经费,政府理应肯定民间付出,包括编列预算制度化方式拨款,提供半价水电费优惠,给予各项免税或扣税,豁免缴付人力资源发展基金(HRDF)等,以减轻其经济负担,鼓励其继续为国贡献。

理性对话共商教育议题 董总挺新政首重拼经济  

理性对话共商教育议题 董总挺新政首重拼经济

董总文告

2022年11月29日

理性对话共商教育议题

董总挺新政首重拼经济

 

第十五届全国大选后新政府扬帆启航,各界无不翘首企盼,期待首相安华为我国擘划新的发展蓝图。令人遗憾的是,承认统考课题遭到过度渲染与炒作,企图挑起社会矛盾,制造对立纷争。董总谨遵国家元首谕令,支持新政府优先复苏国家经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我们理解马来社群的顾虑,愿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与各界沟通对话,藉此增进理解,建立互信基础,累积共识,理性务实地探讨各项教育议题。

 

董总日前召開的联席会议乃常年会议之一,汇整各属会对教育课题的看法,归纳成有理有据的提案。本次会议共有十一项提案,关心攸关国家盛衰的教育制度,以及各族群与阶层的教育权益,包括成立教育监察委员会、改善城乡差距、制定多元文化教育政策、公平对待各源流学校等。上述提案反映董总长期关注多元平等,保障各族母语教育权利,维护多元文化的一贯立场。我们坚信唯有纠正教育政策偏差,让所有学子获得公平的教育机会与资源,方能提升国家竞争力。

 

承认统考是学术与教育课题,理应理性探讨,我们呼吁各界勿把统考当成政治筹码,蓄意炒作渲染成族群议题。不论哪个政党执政,董总向来秉持为国培才储才留才的立场,坚持从学术专业角度探究。所有独中课程,包括历史科在内,皆遵循国家教育课程标准的方针拟定,并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学科课程标准为参考蓝本,同时规定国语为必修科目之一,符合国家宪法、国家原则和多元教育国情。独中教育核心旨在型塑学生的学习与能力,符合国际教育发展潮流。统考乃学术评量,一如国内外评量STPM、IB与A Level,并非政治指标,政治人物不得因遂行私利而过度诠释。当然,任何对独中课程的批评指教,我们定当虚心接受,竭诚改进。

 

选后各行各业亟待复苏,我国实已无虚耗的条件。面对各种挑战,董总认同新成立的团结政府应优先落实利民措施,首重善治与廉政,恢复司法独立、废除恶法,解决民生、重振经济,促进理性对话,团结人心,切勿辜负人民所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