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教育部长仍然不愿公布有关修改《1961年教育法令》的教育改革报告书事发表文告

1990年1月11日,针对教育部长仍然不愿公布有关修改《1961年教育法令》的教育改革报告书事,董教总发表联合文告,全文如下:


副教育部长云时进最近不断呼吁董教总和华社针对修改《1961年教育法令》事向政府提意见。云副教育部长的发言当然代表教育部。然而,政府一方面摆出民主、开放和公平的姿态,要求民间的意见和回馈,另一方面却一开始就以不民主、不开放和不公平的官方机密法令将有关草案“密封”。这意味着什么?那份被“密封”的草案是否将会对华小和华文独中,甚至整个华裔公民的语文、教育、文化的存在和生存极为不利呢?既然当局要得到回馈,就不应该将有关修改《1961年教育法令》的教育改革报告书草案列为官方机密。

董教总虽屡次要求教育部长公布该草案,同时拨出时间接见董教总代表,但这些合理要求都不受理。因此,至今董教总对教育法令修改的内容可说一无所知。

自1986年政府宣布将全面修改《1961年教育法令》以来,董教总及华社就陆续根据过去几十年斗争的经验,提呈了以下备忘录或意见书,表达华裔公民对母语教育的各种基本要求:


(1)07-06-1986    有关《1961年教育法令》21条(2)备忘录
(2)29-12-1988    十五华团有关修改《1961年教育法令》备忘录
(3)09-09-1989    反对将小学改为5年制
(4)28-09-1989    请保存学校董事会
(5)20-10-1989    用华语华文为华小训练师资
(6)30-10-1989    华小马来西亚语文教学问题

目前,政府可随时宣布大选。选举过后的国会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将教育法令修改草案提出,然后迅速的一读、二读、三读的给予通过。

面对如此不利的处境,华社党团(尤其是各校三机构)应迅即采取以下的行动,表达民意:

  1. 公开吁请及写信给教育部长,要求他公布有关草案;
  2. 写信或致电马华公会及民政党主席,要求他们在国阵内携手合作,并以董教总及十五华团对母语教育的基本立场,反对“最终目标”的阴影继续潜伏在新的教育法令内;
  3. 马华和民政的基层,应发挥他们的影响力,向其党内高层领袖坚决表示:绝不允许像《1961年教育法令》内不利华教的条文被顺利通过的历史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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