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总文告
1997年6月24日
关于“教育部长拿督斯里那吉为吉隆坡中华独中‘国语周’主持开幕时的讲词”(由副教长卡立•尤奴斯代读)。
- 教育部长拿督斯里那吉指出,目前还有许多大马出生及受教育的华人及印度人不重视国语,而沦为无根、不知自己渊源的人。他随后引印尼为例,指它的人民热爱国家,甚至连名字也更改,以反映国家的特色,而在大马,不需要那么做,但是,这种宽待不应滥用。董教总对这种不承认大马是个多元民族国家的说法,感到遗憾。
- 我国《国家原则》宣称:“马来西亚是一个多元种族的国家;马来西亚与其他国家不同的一个特征就是具有丰富与多姿多采的不同的文化传统和风俗;我们深信我们的差异,可以成为我们力量的根源;我们要达致的,就是把这些不同的特征化为我们的资产与力量根源的社会。”;而我国首相在今年初接受《亚洲周刊》专访时表示同化政策已不适宜再推行,因此,教育部长的是项谈话违背了首相的意愿。
- 作为建国民族的华族、巫族、印族及其他民族,在宪法的保障下,发扬本身的语文、文化、教育、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包括使用本身姓名),是作为人民的基本权利,这不应被视为是一种“宽待”。况且正是因为有了本身的根、了解了本身的渊源,把国家的多元特征表现出来,创造了极其独特及富饶的文化,使得我国能在国际上大放异彩。政府应该引以为傲。
- 无论如何,作为大马国民的一分子,华族向来认同国语作为各民族的共同语言,各民族互相沟通时,应尽量使用国语,而不应处处以外来语文(英语)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