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教总文告
2000年11月09日
董教总针对《宏愿学校计划》指南的公布及有关事件的发展,发表文告如下:
- 《宏愿学校计划》不是凭空出现的计划,这计划的概念和目标提出有其背景。因此,我们绝不可以离开华教历史,孤立的来看此计划。
- 1956年《拉萨报告书》与《1961的教育法令》明确提出 “把各族儿童纳入一个以国语为主要教学媒介的国民教育体系,虽然我们认识到达成这个目标的过程不能过于仓促而必须逐步推行”。《1996年教育法令》第17(1)条也指明:“国语必须成为国家教育制度内所有教育机构的主要教学媒介……”。50年来,有关方面为了达致这项“最终目标”的“宏愿”,不断通过各种政策和行政措施逐步地落实消灭及打击各族接受母语教育的权利。举其大者如:1961年利诱威迫华文中学的改制、1983年3M课程中以统一教材,教材的翻译等措施尝试改变华小、淡小的特征、1985年的《综合学校计划》以及1987年委派不谙华语、华文资格者到华小担任行政高职等等。所幸在华社坚决与极力反对下,华社至今还保有华文小学及华文独中。
- 2000年7月25日首相拿督斯里马哈迪医生宣布14个国阵成员党一致接纳宏愿学校计划,董教总早在1997年取得教育部于1995年12月拟定的有关指南,并赫然发现,指南的背景4. 2项条文中明确指出:“在促成国家团结目标的努力中,教育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以1956年《拉萨报告书》为基础的国家教育政策很清楚地申明了国家教育政策作为促成国民团结的工具的目的,特别是在学童间国语作为所有类型学校的统一教学媒介被看为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及必须逐步全面推行。”在这个基础上,《宏愿学校计划》才提出将二或三所不同源流和行政机构的学校置于同一地点上。如此赤裸裸欲贯彻单元化思想主导的教育政策的“最终目标”,董教总及华社一定要坚决反对。
- 在华社极力的反对下,内阁于今年8月9日宣布废除95年的《宏愿学校计划》指南,同时授权交通部长兼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林良实及教育部长旦斯里慕沙莫哈未针对有关计划的推行重新草拟指南。9月22日,教长召见董教总等5单位并发出新指南。董教总经几次的专案会议研究后,得出的结论是:新指南和旧指南只是换汤不换药,即虽然新指南已经将旧指南4.2条文去掉,但却转为“隐议程”,在精神与实质上,8月份的旧指南与9月份的新指南都是为了贯彻“最终目标”的产物。
- 董教总赞成通过适当且为各族人民接受的方式促进国民的团结,但董教总坚决反对以欲贯彻“最终目标”的《宏愿学校计划》来促进国民的团结。现在《宏愿学校计划》声称是要促进各源流学生之间的交流和团结,事实上却是要将不同源流的学校综合成一所学校。董教总认为交流的对象应是“学生”而不应是“学校”, 《宏愿学校计划》概念的对象却是指向学校,即把二或三所不同源流和行政机构的学校置于同一地点上。董教总已多次建议以1986年由各方所接纳,并由教育部发出的《学生交融团结计划》取代《宏愿学校计划》。为何教育部还是坚持《宏愿学校计划》是惟一可行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