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总主席叶新田报界声明

董总主席叶新田博士报界声明
2014年11月5日



(加影5日讯)董总主席叶新田博士今日致函回复马六甲董联会主席杨应俊所提呈的六州董联会联署函件。

杨应俊于10月25日提呈柔佛、马六甲、霹雳、槟威、吉打以及玻璃市州的董联会联署函件予董总主席,要求召开特别会员代表大会,以撤除邹寿汉署理主席的职位。

叶新田指出,有关来函存在很多疑点和问题,尤其是:

(1)缺乏具体佐证事实报告
要求召开特大的案由是对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作出“行为的指控”(Behavior Accusation),必须提供具体的事实报告,包括日期、时间、地点、对象、事情内容等,否则,对被指控者极不公平,对于全体代表也无法深入讨论。

(2)没有具体议案
来函只提出议题和理由,没有详细写明特别会员大会将进行票决的具体议案。

(3)签名人身份不明
来函的签名没有注明职位及姓名,所有签名都无法辨认或确认,身份不明的签名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4)缺乏合法性及不符合程序
来函未附上相关董联会的会议议决记录,无法确认这项要求是否确实通过相关董联会的讨论及通过。而根据报章报道,马六甲州华校董事会联合会、霹雳华校董事会联合会都未在事先召开会议讨论,或有任何议决。无法确认这项要求是几个签名人擅自决定,抑或是代表各自董联会提出。

叶新田表示,鉴于上述情况和问题,明显的来函联署者不符合程序及违反董总章程。因此,叶新田指出,根据董总章程第6条,他不能发出召开特别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函件及召开特别会员代表大会。

此外,叶新田决定把有关要求召开特别会员代表大会的来函原件退回予杨应俊,并抄送各州董联会及所有董总中央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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