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63年8月4日
地点:吉隆坡中华大会堂
- 选举4届(1963年及1964年度)常务委员5名。当选常务委员如下:
① 雪兰莪华校董事联合会(主席兼财政)
② 吡叻州华校董事联合会
③ 柔佛州华校董教联合会
④ 森美兰华校董事联合会
⑤ 马六甲华人教育协会
- 森美兰华校董事联合会提案
- 请求政府将小学六年级考试不及格之学生准予留级一年,使再次考试案。议决:由本总会呈函联合邦教育部长据理交涉,并分别致函辖属各会员,全力支持之。
- 请求政府将小学升中学考试,国语科之分数,并入各科计算,总分达到标准者,即给予及格案。议决:由本总会呈函教育部长据理力争,并将其副本转达国会华籍议员,请其在国会议席上提出讨论。
- 请求政府将小学六年级考试不及格之学生准予留级一年,使再次考试案。议决:由本总会呈函联合邦教育部长据理交涉,并分别致函辖属各会员,全力支持之。
- 吉打华校董事联合会提案
- 请董总争取升中学考试,应以国、华、英三种语文并重,不能因国语一科之不及格,而其他语文虽成绩优良,也作无效之不合理措施案。议决:由本总会呈函教育部长据理交涉,并分别致函辖下各会员,全力支持之。
- 请董总设法制止学生课本内容随便改换之恶风,藉以减轻家长之经济负担案。议决:请吉打华校董事联合会搜集有关证据寄交本总会研究办理之。
- 请董总争取升中学考试,应以国、华、英三种语文并重,不能因国语一科之不及格,而其他语文虽成绩优良,也作无效之不合理措施案。议决:由本总会呈函教育部长据理交涉,并分别致函辖下各会员,全力支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