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届会员代表大会提案

1961年董总会员代表大会

日期:1961年1月22日
地点:吉隆坡中华大会堂

  • 会务报告
    主席报告称,自1960年教育检讨报告书发表后,兄弟曾偕同马华公会代表,谒见教育部长,请求对该报告书展缓通过,但教长之意见,认为无可能,其主张在原则上通过后,如实施时发生问题,始与有关团体商讨之,该报告书经在国会上下议院通过,九个州属之各关心华文教育团体,均曾致函马华教育三大机构,请发动召开全国性之社团学校代表大会,商讨其事,本会为尊重马华公会起见,曾征询其对此意见如何,但所得到之答覆为:根据马华公会新章程之条文,并无三大机构之组织。追至去年11月5日,本会与教总曾假吉隆坡教总大厦联合召开全国华文中学董教代表会议,出席者异常踊跃,事前亦有邀请马华公会派代表参加,但该会答覆以“不便参加”为由,殊为抱憾。是日之会议,经通过五项议决案如下:


    1. 根据1957年教育法令第二条国民型中学之定义,不应改变华文中学之教学媒介。

    2. 赞成实施小学免费教育。

    3. 应有以华文教学媒介之高初级文凭考试,而其价值相等。

    4. 应有以华文为教学媒介之后期小学。

    5. 小学升中学,不应受三十巴仙之限制。继谓马华公会曾函邀本会与教总于召开中央工作委员会时派代表二位参加,本会与教总亦曾派代表列席,席上询及三大机构是否存在问题,据谓马华公会新章程,并未有此组织。本会经有书面意见,向马华公会提出,惟对三大机构之组织问题,并无答覆,而马华公会中央工作委员会,亦于本月7日举行会议,对于请求交涉修改教育政策事,相信已加研究,但其研究结果如何,尚未知之,故于本月17日已由本会及教总致函马华公会,请其答覆,并请其将有关会谈之详细纪录寄来参考,至今尚未答覆云。


      渠又谓:据我所知,槟城钟灵中学在两年前改行五年制,但行不通,而于去年恢复三三制,仅有名称不同而已,该校初中一年级,称为预备班,初中二年级称为“FORM 1,”如此类推,同样六年,仍旧领取津贴,故我们亦可仿照钟灵中学的名称办理,仍是六年制,此问题可由各州董联会向州教育局申请之。


      槟威代表王景成君报告称,钟灵中学接受全部津贴后,即改为五年制,但结果行不通,因为高中一年级参加离校文凭考试毕业后,该等学生要到日本、香港、台湾、澳洲及新加坡投考大学,都不接受,无形中断绝他们升学的前途,所以本校于去年召回高中二年级离校学生回校再读一年,关于本中学董事名额,初期政府规定15名为常务董事,负责注册,其中有3名董事由政府委派,为本中学拒绝,理由因本校不是国民型中学,而仅是与政府签合同接受全津而已,结果,该3名董事,由学校董事会推荐。


      吡叻代表张逊凡君报告称,吡叻育才学校董事共有49名,但教育局只要15名注册,同时学校注册证,已被政府收回,改发有限期之注册证。

 

  • 选举第下届(1961年及1962年度)常务委员5名。议决:即席选举下届常务委员5名如下:


    ① 雪兰莪华校董事联合会吡叻州华校董事联合会 
    ② 槟威华校董事联合会
    ③ 吡叻华校董事联合会
    ④ 森美兰华校董事联合会
    ⑤ 马六甲华人教育协会


    随即举行复选会议,讨论结果,议决:选举雪兰莪华校董事联合会为主席兼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