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总与各州属会联席会议提案

1979年董总各州属会第8次联席会议提案

日期:1979年4月6日
地点:金马仑美伦酒店礼堂


  1. 本大会重申1961年教育法令第21条(B)及26条(A)两项应予撤消。

  2. 本大会呼吁全国各阶层华族同胞,团结起来,继续积极开展“捍卫华小,发展独中,创办独大”的工作。
  3. 本大会吁请全国华族同胞和开明友族热烈响应独大有限公司发动的一人一元法律基金运动,维护基本人权。

  4. 本大会促请教育部长真正兑现1978年12月11日在国会宣布国家大学决定以人口比例增加华裔子女学额之诺言。

  5. 本大会吁请全国各华校董事会关注政府将派遣合格教师至各校取代临时教师事宜,不应接受不谙华语华文之非语文教师,以免科目媒介被更换而导致改变华小本质,如遇此事件发生,应立即通知各该州董联会,以便及时采取对策。

  6. 本大会促请各州董联会积极研究并推动提高华校教师之士气,以配合独中之发展。

  7. 本大会吁请当局恢复设立华文师训班,优先录取在职临教,并以华文作为教学媒介语,以补救华文教师之日渐缺乏,提高华文素质。

  8. 请求教育部承认华文独中统考文凭资格,并录取拥有该资格之华校高中毕业生受训成为华文小学合格教师。

  9. 本大会吁请当局承认南大及台湾各大专学位,并训练上述毕业生使成为合格教师,以解决中学华文师资来源短缺之问题。

  10. 本大会吁请各类型华校董事会竭尽董事职责,并坚持保存董事会主权以维护及发扬华教。

  11. 本大会呼吁全国各地发展华小工委会,协助区内华小毕业生进入华文独中就读。

  12. 本大会吁请教育部长注意许多华文小学在开学一个学期之后,尚无足够教师,致使学生学业抛荒,应尽速改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