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董总会员代表大会 大会提案

2026年度董总会员代表大会 大会提案

2026年度董总会员代表大会

大会提案

2026620

 

一、要求教育部延缓实施《2026年至2035年国家教育蓝图》中,放宽六岁儿童提前入学的政策,在相关硬体建设、课程调整、师资培训与学校行政安排等配套措施未全面落实到位前,切勿仓促推行,以保障儿童身心成长,避免冲击我国教育体系发展。

案由:教育部拟推行放宽提早入学政策,宣称与国际趋势接轨,惟我国现行满六岁入学的标准本就与全球多数国家相同,政策理据存有误解。跨国研究证实,过早让幼儿进入高压学习环境,易增加患上过动症及心理健康问题的风险,恐令其丧失学习热忱。此外,在缺乏软硬体配套下仓促推行,不仅导致课室严重不足(估算需增两千间),政府计划招收非教育系毕业生并仅提供短期培训的做法,更将稀释教师专业门槛、牺牲教学素质。

 

二、要求政府厘清“统考+2”新政的政策,其中包括科系范围、积分计算与申请管道等具体细节,全面开放所有国立大学科系供符合资格的华文独中统考生申请,以建立公平、多元且具包容性的高等教育生态,为国家培育多元人才。

案由:高教部宣布仅向统考生开放三所公立大学的四个中文相关科系予统考生,与华社期盼落差甚大,且首相安华表明统考生可报读会计等科系,其立场与高教部不一,令各界混淆,面对迫切的人才需求,高教政策必须务实前瞻,让来自独中、宗教学校及国际学校等不同背景的学生,皆能在公平机制下深造。此宣布为统考生开辟了升学新路径后,政府应立足于现有进展,进一步全面开放所有科系,方能务实留才,彰显国民平等待遇。

 

三、促请政府制度化公平分配教育资源与拨款,依据社区需求增建各源流学校。

案由:宪法保障各族群学习母语的权利,这也是华淡小依法争取增建学校的重要依据。政府理应秉持平等原则,制度化地合理分配教育资源与拨款,并依据各地社区需求,增建各源流学校。尤其“10+6”所涵盖的华小增建与搬迁计划自宣布以来已迈入第九年,仍多所学校进展缓慢,并未全面落实。教育部应尽快拟定具体时间表,加强监督,确保工程尽速完成。

 

四、要求教育部暂缓推行小学四年级学习评估,改由教育团体与专家学者组成的专案委员会重新审视,且须将华文与淡米尔文列入评估科目,以符合华淡小特征,保障母语教育权利。

案由:政府在未有充分研究下,仓促宣布今年落实小四评估,并于明年恢复中三评估考试,此举不仅打乱现行校本评估体系,更恐重蹈应试教育覆辙,压缩学生思考空间,徒增学习压力。教育部应优先改进校本评估的执行缺失、完善师资培训与监督机制,成立专案委员会集思广益,并确保华文与淡米尔文科纳入评估,而非草率变动政策。

 

五、要求教育部公开说明2025年大马教育文凭(SPM)华文科特优率骤降的原因,厘清在评核过程中是否调整原有的评分标准或等级门槛,并公布各等级的评分分布情况,落实各语文科统一的评鉴原则,确保各语文科目的评估保持公平、合理且一致

案由: 2025年SPM华文科成绩公布后,其特优率从往年逾20%水平骤降至15.1%,各界无不关注。教育部应解释为何华文科特优难度高于其他语文科,厘清是否存在“标杆重设”(Standard Setting)等制度性偏差,以维护国家考试的公信力。由于SPM成绩直接影响学生的奖学金与升学机会,华文科若被标签为“难取高分”,势必严重削弱报考意愿。长远而言,报考人数下滑将导致我人才储备萎缩,一旦中学修读华文人数减少,未来华文师资来源必然大受影响。

 

六、要求政府取消在各源流微型小学推行“复级班计划”,积极支持相关学校,制定并落实提升教育素质的具体方案,确保学生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与资源。

案由:教育部于2022年杪宣布,延续自2017年实施的复级班政策,规定全国凡全校学生人数少于30人的微型小学,将继续执行复级班制度至2026年。该项政策无视各源流小学的实际差异,统一适用于全国,突显出城乡之间在教育资源分配与发展上的严重失衡。教育不应仅以经济效益作为衡量标准,当局应正视微型小学的结构性挑战,邀请民间教育团体共同研议替代方案,包括重新检讨和废除现行复级班制度,并推动微型学校课程设计、师资配置与永续发展计划,从根本上缩短城乡教育差距,保障所有学生的平等受教权。

 

七、促请政府恢复“国民型中学”的法定地位,兑现当年承诺,改善其发展困境。

案由:政府必须兑现当年华文中学改制为“国民型中学”(SMJK)时所作的承诺。《1996年教育法令》废除“国民型中学”的法定地位,并将其统一归类为“国民中学”,此举不仅缺乏法律依据,亦违背情理,严重背离当初承诺。政府应尽速修法,恢复“国民型中学”原有的法定地位及名称(SMJK)。此外,国民型中学是在教育法令框架下改制并纳入国家教育体系的全额津贴中学,政府理应承担相应责任,全面解决国民型中学面对的经费短缺、校舍不足及华裔师资比例偏低等问题,确保学生的受教权利不受影响。

 

八、促请政府鼓励民间团体参与教育事业,其所得盈余无论对捐赠者或受益单位,均应全面免税。非营利组织与民办教育机构亦应长期豁免使用电子发票及缴纳人力资源发展基金(HRDF)。

案由:民间非营利教育机构与社团,长期自愿承担补位角色,弥补国家在教育资源上的不足,协助培育人才,减轻国家财政负担。政府理应肯定其无私付出,并通过免税措施给予实质鼓励,促使其持续投入教育公益。此外,民办教育机构承受沉重经济压力,政府应豁免其使用电子发票及缴纳人力资源发展基金,以纾解财务困难,协助其稳定发展。

2026年度董总会员代表大会 大会提案

2025年度董总会员代表大会 大会提案

2025年度董总会员代表大会

大会提案

2025621

一、 要求政府全面贯彻“昌明大马”治国理念,以多元文化教育精神作为《教育发展蓝图(2026-2035)》的核心原则,推动开放包容且与时俱进的教育政策,保障教育平等与母语教育权利。

案由:新教育发展蓝图的草拟与公共审议日前经已结束,各界无不关注教育部制定蓝图时是否充分纳入各族教育团体的意见。由于团结政府的治国理念强调提倡多元、公正与包容价值,我们呼吁政府在最终定稿中,全面贯彻多元文化教育精神,确保新蓝图以开放包容的原则推动教育政策发展,保障教育平等与母语教育权利,建设多源流并存、促进族群和谐与社会凝聚力的教育体系。与此同时,教育发展蓝图需因应人工智能时代的资讯科技发展趋势,纳入相关核心能力培养,确保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国际竞争力。

 

二、 要求高教部在《20262035年国家高等教育蓝图》中深入改革,取消固打制,建立以能力为导向的入学机制,加强监管研究创新,推动高校与产业合作,改善教学环境与设施,加强顶尖大学合作,检讨直接招生制及学费暴涨的弊端、吸引高素质的国际学生,藉此扭转我国高教长期因政策不公、资源分配不均所导致的学术水平低落窘境。

案由:我国高等教育长期面临政策不公与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导致整体学术水平停滞不前,人才流失严重。新蓝图应正视配额制度不公、文凭承认不平等等结构性问题,唯有通过结构性改革,包括废除族群配额、强化研究与产学合作,才能真正发挥高教作为国家发展中的关键角色。

 

三、 促请政府制度化公平分配教育资源与拨款,依据社区需求增建各源流学校。

案由:联邦法院于2024年2月裁定华小与淡小使用母语教学符合联邦宪法,此一判决具有标志性意义,重申宪法保障少数族群学习母语的权利,为华淡小依法争取增建学校提供坚实依据。政府理应秉持平等原则,制度化地合理分配教育资源与拨款,并依据各地社区需求,增建各源流学校。尤其“10+6”所涵盖的华小增建与搬迁计划自宣布以来已迈入第八年,迄今仅柔佛谢华华小、巴西古当新廊华小、新山培才华小及蒲种培民华小有进展,其余学校仍未全面落实。教育部应尽快拟定具体时间表,加强监督,确保工程尽速完成。

 

四、 促请政府摒弃政治考量,以学术水平为依据,尽速全面承认华文独中统考证书,作为进入国立大学及公共服务机构的录取资格。

案由:华文独中统一课程,包括历史科在内,均依据国家教育课程标准的原则制定。在拟订课程标准的过程中,独中以教育部颁布的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主要参考,并将国语列为必修科目之一,体现对国家宪法及多元教育政策的尊重与实践。多年来,独中为国家各领域培育大量人才,贡献社会。唯有惜才留才,方能有效遏止人才外流,推动国家经济转型与社会和谐。

 

五、 要求教育部制定全面的师资招聘与培训制度,并取消教师大批调职措施,全面解决师范大学、国民型中学华裔教师、国中华文班、华小及特殊教育等各源流学校师资短缺问题。

案由:教育部应全面掌握各类华校师资的实际情况,深入了解师范大学、国民型中学、国中华文班、华小及特殊教育的教师需求和录取人数的估算,并制定有效的教师调派机制。同时,应强化培训规划,确保毕业师资具备良好专业素养,并检讨现有师范大学的招生制度,提升整体师资人数与水平。

 

六、 要求政府取消在各源流微型小学推行“复级班计划”,积极支援相关学校,制定并落实提升教育素质的具体方案,确保学生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与资源。

案由:教育部于2022年杪宣布,延续自2017年实施的复级班政策,规定全国凡全校学生人数少于30人的微型小学,将继续执行复级班制度至2025年。该项政策无视各源流小学的实际差异,统一适用于全国,突显出城乡之间在教育资源分配与发展上的严重失衡。教育不应仅以经济效益作为衡量标准,当局应正视微型小学的结构性挑战,邀请民间教育团体共同研议替代方案,包括重新检讨和废除现行复级班制度,并推动微型学校课程设计、师资配置与永续发展计划,从根本上缩短城乡教育差距,保障所有学生平等受教权。

 

七、 促请政府恢复“国民型中学”的法定地位,兑现当年承诺,改善其发展困境。

案由:政府必须兑现当年华文中学改制为“国民型中学”(SMJK)时所作的承诺。《1996年教育法令》废除“国民型中学”的法定地位,并将其统一归类为“国民中学”,此举不仅缺乏法律依据,亦违背情理,严重背离当初承诺。政府应尽速修法,恢复“国民型中学”原有的法定地位及名称(SMJK)。此外,国民型中学是在教育法令框架下改制并纳入国家教育体系的全额津贴中学,政府理应承担相应责任,全面解决国民型中学面对的经费短缺、校舍不足及华裔师资比例偏低等问题,确保学生的受教权利不受影响。

 

八、 要求政府设立独立的教育监察委员会,以监督教育部行使公共权力的运作,提升施政效率,防止滥权弊端。

案由: 团结政府执政后承诺打击贪腐、整肃积弊,致力于树立廉洁文化。鉴此,我们促请政府设立具法定地位的独立教育监察委员会,并规定其向国会负责与提呈年度报告,以保障其独立性。委员会应受理公众针对教育事务提出的申诉,包括管理不当、行政违法、不公歧视、滥用职权、不回应、拒绝提供资讯或无故延误等问题,并据情采取适当行动,从而防止滥权、提升施政品质与行政效率。

 

九、 促请政府鼓励民间团体参与教育事业,其所得盈余无论对捐赠者或受益单位,均应全面免税。非营利组织及民办教育机构亦应豁免使用电子发票及缴纳人力资源发展基金(HRDF)。

案由:民间非营利教育机构与社团,长期自愿承担补位角色,弥补国家在教育资源上的不足,协助培育人才,减轻国家财政负担。政府理应肯定其无私付出,并通过免税措施给予实质鼓励,促使其持续投入教育公益。此外,民办教育机构承受沉重经济压力,政府应豁免其使用电子发票及缴纳人力资源发展基金,以纾解财务困难,协助其稳定发展。

 

2023年度董总会员代表大会 大会提案

2023年度董总会员代表大会 大会提案

2023年度董总会员代表大会

大会提案

2023年6月24日

 

一、大会呼吁各方积极响应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的号召,要求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还原三机构在董事会的主导权,同时支持董总华教综合大厦的建设。

案由:目前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已经成为一个使用董教总的名义,但实质上已脱离董总与教总,名存实亡的机构。因此,三机构呼吁各大华基政党、华团、公民团体及广大关心华文教育的社会大众,严正看待别有企图者公然侵占原本属于华社的公共资产,这已对公民社会带来严重的破坏,并对华教团体的社会公信力造成伤害。各方应积极响应三机构的号召,向他们施压,以还原三机构在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主导权。

 

二、要求政府在行政和立法上展现对抗极端主义的政治意志,严厉对付涉及散播族群与宗教仇恨、恐惧的极端言论,杜绝任何可能破坏社会和谐的言行,制止极端势力滋长。

案由:第十五届全国大选结束至今,国内族群与宗教课题层出不穷,不少别有居心者企图挑起对立纷争,越发保守的社会趋势令人担忧。政府必须戮力维护体制的公信力,凡涉及社会和谐的类似事件一律严格执法,绝不宽贷。朝野政党亦有责任确保政治中道力量,不会被极端主义颠覆,绝不能成为社会常态,更不能造成社会的裂痕。

 

三、要求政府贯彻“昌明大马”的治国理念,尽快拟定《多元文化教育政策》的指导性文件,确保教育平等与母语教育权利。

案由:首相安华提倡在国家政策中贯彻“昌明大马”理念,强调“永续、繁荣、创新、尊重、信任、关怀”六大原则,政府各部门应遵循执行,纠正教育政策偏差,拟定政策时贯彻多元开放理念,务求促进族群融合,以推动国民团结为终极目标。多元文化教育政策需秉持尊重多元、包容差异,致力于平等之原则,戮力发展多源流教育体系,促进族群关系,加强社会凝聚力。

 

四、要求政府制度化公平分配资源与拨款各源流教育,依社区需求增建各源流学校。

案由我国宪法和法律明文保障母语教育权利及多源流教育体系。华淡小自我国独立前已存在,与各源流学校一样长期为国栽培人才。吉隆坡和哥打峇鲁高等法院在2021年先后宣判华淡小并未违宪,这项标杆性判决揭示,任何对华淡小合法性之质疑,既漠视多元社会现实,亦罔顾多源流教育历来的贡献。《1996年教育法令》阐明,无论是“政府学校”和“政府资助学校”,都获得同样的拨款,包括由政府承担全国华小和淡小等各源流学校全部的行政和发展开销。政府应当秉持平等原则,合理分配资源,制度化增建各源流学校、公平分配教育拨款、足够的合格师资。

 

五、要求政府成立独立的教育监察委员会,以监督教育部行使公共权力的运作,强化施政效率,防止滥权弊端。

案由: 团结政府上台后矢志打击贪腐,扫除积弊,塑造廉政文化。为此,我们要求政府成立独立的教育监察委员会,其委员会须具有法定地位,并向国会负责与提呈年度报告,以确保其独立性。民众可就管理不善、违法行政、不公平、歧视、滥权、不回覆、拒绝提供资讯、不合理的延迟等理由向委员会申诉。

 

六、要求政府确保各级学校的预算经费、师资、网络设备等设施均衡分配,以改善城乡教育差距,维护完善的教育环境。

案由:数码科技快速发展,加上近年疫情催化,掀起网上学习浪潮。不过,我国网上教学资源不足,基层学生难以跨越数码鸿沟,偏乡学校的校舍设备,经常因老旧年久失修,影响师生日常使用便利。新政府关注微型小学的发展规划,积极改善数码鸿沟之余,也须加强管理维护,改善校舍设备,除了保障校园安全,也有助于稳定偏乡师资,维护教学环境品质。

 

七、要求政府为国留才储才,从学术角度尽速承认华文独中统考证书,作为进入国立大学及公共服务机构的录取资格。

案由:华文独中统一课程,包括历史科在内,亦遵循国家教育课程标准的方针,拟订课程标准过程中,以教育部颁布的学科课程标准为参考蓝本,并规定国语为必修科目之一,符合宪法与多元教育原则。独中多年来为我国各领域培育人才,贡献良多。新冠疫情解封,新政府上台后,应从学术角度理性探讨承认统考课题,在经济迈步全面复苏的当下,留住各领域人才是发展关键。唯有培才惜才留才,遏阻人才外流,才是经济转型、升级之钥。

 

八、要求政府制定完善师资的招聘与培训制度,一劳永逸解决师范学院、国民型中学华裔教师、国中华文班与华小等各源流学校师资不足问题。

案由:据副教育部长林慧英所言,截至今年1月31日,国内各源流学校目前一共缺少19,431名各科教师;其中,国民中学和国民型中学有超过两百多名华文教师空缺。教育部除了过去曾经推出的单次招聘计划外(2021年7月),应掌握师范学院、国民型中学、国中华文班与华小的师资需求,制定有效调派机制,加强培训规划,确保结业者的专业素质,同时,检讨师范学院招聘制度,解决部分科目申请人数过低问题。

 

九、促请政府恢复“国民型中学”的法定地位,履行当年的承诺,改善国民型中学的发展困境。

案由:政府必须兑现当年华文中学改制为国民型中学前的承诺。《1996年教育法令》已废除 “国民型中学”的法定地位,将其归为“国民中学”,于法无据、于理不合、于情不通,明显违背当年承诺。政府必须修法,恢复国民型中学使用“SMJK”(Sekolah Menengah Jenis Kebangsaan)的名称。此外,国民型中学是依据教育法令改制纳入国家教育体制的全津贴中学,因此政府有责任解决其经费、校舍不足及华裔师资偏低问题,避免影响学生的学习权益。

 

十、促请政府鼓励民间团体贡献教育事业,其所得盈余,不论捐款人或受益单位,应一律豁免缴税。非营利组织和民办教育机构也应免于缴付人力资源发展基金(HRDF)。

案由:民间的非营利教育机构或社团,长期以来自愿自发弥补国家在教育领域的不足,协助栽培大量人才,同时分担国家财政压力。政府理应肯定民间的无私参与,给予免税以示鼓励,鼓励它们继续为国贡献。与此同时,疫情下民办教育机构亦面对巨大经济压力,政府理应豁免征收人力资源发展基金,以减轻其财务负担。

第93次董总各属会联席会议 大会提案

第93次董总各属会联席会议 大会提案

第93次董总各属会联席会议
大会提案

2022年11月25日

 

  1. 基于我国宪法及法令已确立各源流教育体系的法定地位,要求政府尽快拟定《多元文化教育政策》的指导性文件,确保教育平等与母语教育权利。

案由:

我国是一个拥有多元民族、多元文化、多种宗教信仰和多种源流学校并存的国家。这些多元社会特质是我国珍贵的资产和优势。教育法令和政策必须要能体现及符合我国多元社会的特质。因此,政府必须纠正现行的单元化教育政策,尽快制定多元文化教育政策,真正落实多元开放的理念,以促进族群融合与团结。多元文化教育政策需秉持尊重多元、包容差异,致力于平等之原则,积极发展各源流学校,促进各族群的关系与交流,加强社会凝聚力。

 

  1. 基于我国宪法和法令已保障母语教育权利和多源流教育体系,政府有责任制度化公平分配资源和拨款给各源流教育,依社区需求增建各源流学校。

案由:

华小和淡小早在我国独立前已存在,各源流学校一样长期为国栽培人才。吉隆坡和哥打峇鲁高等法庭已宣判华淡小没有违宪,因此任何对华淡小合法性之质疑,既漠视多元社会现实,亦罔顾多源流教育历来的贡献。政府应当秉持平等原则,合理分配资源,制度化增建各源流学校,公平分配教育拨款,提供足够的合格师资等。

 

  1. 促请政府在国会立法成立独立的教育监察委员会,以监督公共权力的运作,贯彻良好施政,加强效率,杜绝滥权和贪污等弊端。

案由:

我们要求政府向国会提呈法案,以立法成立独立的教育监察委员会。委员会须具有法定地位,并向国会负责和提呈年度报告,以确保其独立性。民众可就管理不善、违法行政、不公平、歧视、滥权、不回覆、拒绝提供资讯、不合理的延迟等理由向委员会申诉。

 

  1. 要求政府公平、均衡地分配各级学校的经费、师资、网络设备等,以改善城乡教育差距,提供完善和安全的教育环境。

案由:

我国网上教学资源不足,基层学生难以跨越数码鸿沟,偏乡学校的校舍设备,经常因老旧年久失修,影响师生日常使用便利。不少学校建筑变成危楼,多年前吉华K校老师坠楼并非个案,北大住宿生触电意外毙命后,国立大学设施安全问题再成外界关注焦点。有关当局必须加强管理维护,定期安检维修,改善校舍设备,除了保障校园安全,也有助于稳定偏乡师资,维护教学环境品质。

 

  1. 促请政府尽速承认华文独中统考证书,作为进入国立大学和公共服务机构的录取资格。同时也促请政府尽速制定申办华文独中的机制,并予以制度化拨款,以满足需求。

案由:

华文独中多年来为我国各领域培育人才,贡献良多。华文独中统一课程,包括历史科在内,亦遵循国家教育课程标准的方针,拟订课程标准过程中,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学科课程标准为参考蓝本,并规定国语为必修科目之一,符合国家宪法、国家原则和多元教育国情。此外,一些城市地区的华文独中学生人数不断增加,每年出现学生爆满及校地空间不足的问题,因此需要增建华文独中或兴建华文独中分校以满足需求;而华文独中作为民间办学非盈利教育机构,协助国家栽培大量英才,为国家分担了巨额的教育经费,联邦政府理应编列财政预算以制度化方式拨款独中,以及予以半价的水电费优惠。

 

  1. 要求教育部按照我国多元国情,以不纳入课程与评估标准(DSKP)的形式介绍各族书法艺术,包括爪夷字、中文和淡米尔文书法等内容。

案由:

教育部无视华印社会的疑虑与不满,今年继续在华淡小四、五、六年级马来文科推行爪夷字单元。我们要求搁置华淡小马来文科的爪夷字单元,停止发放调查问卷。当局应沿用或参照2015年至2020年的华淡小五年级马来文课本的呈现方式,以不纳入课程与评估标准(DSKP)的形式介绍各族群书法艺术,包括爪夷字、中文和淡米尔文书法等内容,才符合我国多元社会现实。

 

  1. 要求政府纠正中小学历史教科书的错误內容,肯定各族群对马来西亚开邦立国的贡献事迹。

案由:

作为学校教材,历史教科书的编撰应当实事求是,各族对这片土地的贡献,理应不分族群给予平等对待,同时必须中肯反映历史原貌,还原历史人物和事件应有的地位。历史教育若过于强调特定族群、文化和宗教,有违我国多元族群文化的国情,不但无法培养学生的思辨和批判能力,无法团结各族学生,亦将使到新生代误解历史,不利于国民团结。

 

  1. 要求政府制定完善的师资培训制度,一劳永逸解决华小、国民型中学华裔教师与国中华文班师资不足问题。

案由:

教育部应召集董教总等民间教育团体,重新启动和扩大成立“华小、国民型中学、国中华文班师资特别委员会”,让该委员会充份发挥功能,协助解决华小、国民型中学和国中华文班师资问题,妥善落实其建议方案。教育部除了推出单次招聘计划外,应掌握华小、国民型中学和国中华文班的师资需求,制定有效调派机制,加强培训规划,确保师范毕业者的专业素质,同时,检讨师范学院招聘制度,解决部分科目申请人数过低问题。

 

  1. 促请政府恢复“国民型中学”的法定地位,履行当年的承诺,改善国民型中学的发展困境。

案由:

政府必须兑现当年对华文中学改制为国民型中学时所许下的各种承诺。《1996年教育法令》已废除 “国民型中学”的法定地位,将其归为“国民中学”,于法无据、于理不合、于情不通,明显违背当年承诺。政府必须修法,恢复国民型中学使用“SMJK”(Sekolah Menengah Jenis Kebangsaan)的名称。此外,国民型中学是依据教育法令改制而成并纳入国家教育体系,理应获得发展与行政拨款。因此政府有责任解决其经费、校舍不足和华裔师资偏低问题,以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益和国民型中学特色。

 

  1. 促请政府积极支持非营利的民间团体和教育机构贡献教育事业,其所得盈余一律免税,以及免于缴付人力资源发展基金(HRDF),同时让捐款人或机构享有扣税优惠。

案由:

非营利的民间团体和教育机构,长期以来自愿自发弥补国家在教育领域的不足,为国家栽培人才,分担国家财政压力。政府理应肯定民间的无私参与,给予免税或扣税,豁免缴付力资源发展基金,以减轻其经济负担,鼓励它们继续为国贡献。

 

  1. 促请政府为各源流学校制定完善的增建和迁建制度,确保它们公平享有国家教育资源,由政府承担各源流学校建校计划,包括迁建微型学校所需的全部经费和校地,务使顺利完成建校。

案由:

各源流学校是国家教育体系的重要一环,在《1996年教育法令》下享有行政与发展拨款,政府有责任承担其建校经费和校地。教育部《2013-2025年教育发展蓝图》虽建议以迁校方式处理微型学校课题,惟至今尚未制定迁校机制,亦无拨款拨地让有意搬迁的学校申请,导致微小得自行解决建校经费和校地,难以顺利搬迁。2022年9月,时任副教育部长马汉顺设立“微型华小工委会”,暂时搁置微型学校合并计划后,政府必须深入研讨微小当前面对的问题,制定妥善的解决方案。

2022年度董总会员代表大会 大会提案

2022年度董总会员代表大会 大会提案

2022年度董总会员代表大会

大会提案

2022年6月25日

一、基于我国宪法及法令已确立各源流教育体系的法定地位,要求政府尽快拟定《多元文化教育政策》的指导性文件,确保教育平等与母语教育权利。

案由:政府应纠正教育政策偏差,拟定政策时贯彻多元开放理念,务求促进族群融合,以推动国民团结为终极目标。多元文化教育政策需秉持尊重多元、包容差异,致力于平等之原则,戮力发展多源流教育体系,提升族群关系,加强社会凝聚力。

 

二、基于宪法和法令已保障母语教育权利及多源流教育体系,要求政府制度化公平分配资源与拨款各源流教育,依社区需求增建各源流学校。

案由:华淡小自我国独立前已存在,与各源流学校一样长期为国栽培人才。吉隆坡和哥打峇鲁高等法院日前已先后宣判华淡小并未违宪,因此任何对华淡小合法性之质疑,既漠视多元社会现实,亦罔顾多源流教育历来的贡献。政府应当秉持平等原则,合理分配资源,制度化增建各源流学校、公平分配教育拨款、足够的合格师资。

 

 三、促请政府成立独立的教育监察委员会,以监督教育部行使公共权力的运作,强化施政效率,防止滥权弊端。

案由我们要求成立独立的教育监察委员会。委员会须具有法定地位,并向国会负责与提呈年度报告,以确保其独立性。民众可就管理不善、违法行政、不公平、歧视、滥权、不回覆、拒绝提供资讯、不合理的延迟等理由向委员会申诉。

 

 四、要求政府确保各级学校的预算经费、专业师资、网络设备等设施均衡分配,以改善城乡教育差距,维护完善安全的教育环境。

案由: 我国网上教学资源不足,基层学生难以跨越数码鸿沟,偏乡学校的校舍设备,经常因老旧年久失修,影响师生日常使用便利。不少学校建筑出现危楼,多年前吉华K校老师坠楼并非个案,北大住宿生日前意外毙命,国立大学设施安全问题再成外界关注焦点。教育部必须加强管理维护,定期安检维修,改善校舍设备,除了保障校园安全,也有助于稳定偏乡师资,维护教学环境品质。

 

 五、促请政府尽速全面承认华文独中统考证书,作为进入国立大学及公共服务机构的录取资格。

案由:华文独中多年来为我国各领域培育人才,贡献良多。华文独中统一课程,包括历史科在内,亦遵循国家教育课程标准的方针,拟订课程标准过程中,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学科课程标准为参考蓝本,并规定国语为必修科目之一,符合国家宪法与国家多元教育原则。

 

六、要求教育部按照我国多元国情,以多元文化方式介绍各族书法艺术,搁置华淡小马来文科的爪夷字教学单元。

案由:教育部无视华印社会的疑虑与不满,今年继续在华淡小四、五、六年级马来文科介绍爪夷字。我们要求搁置华淡小马来文科的爪夷字教学,停止发放问卷调查。当局应沿用或参照2015年至2020年的华淡小五年级马来文课本的呈现方式,以不纳入课程与评估标准(DSKP)的形式介绍各族群书法艺术,包括爪夷字、中文和淡米尔文书法等内容,才符合我国多元社会现实。

 

七、要求政府纠正中小学历史教科书的史实错误,肯定各族群对马来西亚开邦立国的贡献事迹。

案由:作为学校教材,历史教科书的编撰应当实事求是,各族对这片土地的贡献,理应不分族裔给予平等对待,同时必须中肯反映历史原貌,还原历史人物应有的地位。历史教育若过于强调特定族群、文化和宗教,有悖我国多元族群文化的国情,不但无法培养学生的思辨与批判能力,无法团结各族学生,亦将使到新生代误解历史,不利于国民团结。

 

八、要求政府制定完善的师资培训制度,一劳永逸解决国民型中学华裔教师、国中华文班与华小师资不足问题。

案由:教育部除了推出单次招聘计划外(2021年7月),应掌握国民型中学、国中华文班与华小的师资需求,制定有效调派机制,加强培训规划,确保结业者的专业素质,同时,检讨师范学院招聘制度,解决部分科目申请人数过低问题。

 

九、促请政府恢复“国民型中学”的法定地位,履行当年的承诺,改善国民型中学的发展困境。

案由:政府必须兑现当年华文中学改制为国民型中学前的承诺。《1996年教育法令》已废除 “国民型中学”的法定地位,将其归为“国民中学”,于法无据、于理不合、于情不通,明显违背当年承诺。政府必须修法,恢复国民型中学使用“SMJK”(Sekolah Menengah Jenis Kebangsaan)的名称。此外,国民型中学是依据教育法令改制纳入国家教育体制的全津贴中学,因此政府有责任解决其经费、校舍不足及华裔师资偏低问题,避免影响学生的学习权益。

 

十、促请政府鼓励民间团体贡献教育事业,其所得盈余,不论捐款人或受益单位,应一律豁免缴税。非营利组织和民办教育机构也应免于缴付人力资源发展基金(HRDF)。

案由:民间的非营利教育机构或社团,长期以来自愿自发弥补国家在教育领域的不足,协助栽培大量人才,同时分担国家财政压力。政府理应肯定民间的无私参与,给予免税以示鼓励,鼓励它们继续为国贡献。与此同时,疫情下民办教育机构亦面对巨大经济压力,政府理应豁免征收人力资源发展基金,以减轻其财务负担。

2021年度董总会员代表大会

2021年度董总会员代表大会

2021年度董总会员代表大会

大会提案

 

一、要求政府捍卫多源流教育体系,明确保障宪法赋予的母语教育权利,公平拨款各源流教育,依社区需求增建各源流学校。

案由:各源流学校为国作育英才无数,尤其华淡小在我国独立前已存在,因此任何对华淡小合法性的质疑,包括近期入禀联邦法院企图挑战华淡小违宪者,不但罔顾多元社会现实,也无视多源流教育体系长期为国家作出的贡献。政府理应依循教育平等之原则,各源流学校应获得制度化增建、公平的教育拨款、足够的合格师资等资源分配,才有利于国家发展。

 

二、要求政府尽快拟定《多元文化教育政策》的指导性文件,承认各源流教育体系的法定地位。

案由:我国教育政策偏差存在已久,有碍族群融合。政府施政应贯彻多元开放理念,拟定政策时秉持开明及融合的原则,以谋求全体国民利益为最终目标。多元文化教育政策需要建立承认多元、尊重差异、强调理解、追求平等的基础上,进而发展具特色的多源流教育体系,改善族群关系,提升社会凝聚力。

 

三、促请政府成立教育监察委员会,以监督教育部行使公共权力的运作,强化施政效率,防止滥权弊端。

案由:我们要求成立独立的教育监察委员会。委员会须具有法定地位,并向国会负责与提呈年度报告以确保其独立性。民众可就管理不善、违法行政、不公平、歧视、滥权、不回覆、拒绝提供资讯、不合理的延迟等理由向委员会申诉。

 

四、促请政府摒弃政治考量,尽速全面承认华文独中统考证书,作为进入国立大学及公共服务机构的录取资格

案由:华文独中多年来为我国各领域培育人才,贡献良多。华文独中统一课程,包括历史科在内,亦遵循国家教育课程标准的方针,拟订课程标准过程中,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学科课程标准为参考蓝本,并规定国语为必修科目之一,符合国家宪法与国家多元教育原则。独中统考特别委员会(PPDUEC)近期准备呈交报告,教育部应展现诚意接收,俾向国人公布报告内容。

 

五、要求教育部按照我国多元国情,以多元文化方式介绍爪夷字等各族书法艺术,搁置华淡小马来文科的爪夷字教学单元。

案由:教育部无视华印社会的疑虑与不满,继续在今年华淡小四、五年级马来文科介绍爪夷字,并在明年扩展至六年级。我们要求搁置华淡小马来文科的爪夷字教学,停止发放问卷调查。当局应沿用或参照2015年至2020年的华淡小五年级马来文课本的呈现方式,以不纳入课程与评估标准(DSKP)的形式介绍各族群书法艺术,包括爪夷字、中文和淡米尔文书法等内容,才符合我国多元社会现实。

 

六、要求政府重新检讨最新版本的国中历史教科书,纠正史实错误,平衡纳入各族群对马来西亚开邦立国的贡献事迹。

案由:作为学校教材,历史教科书的编撰应当实事求是,各族对这片土地的贡献,理应不分族裔给予平等对待,同时必须中肯反映历史原貌,还原历史人物应有的地位。历史教育若过于强调特定族群、文化和宗教,有悖我国多元族群文化的国情,不但无法培养学生的思辩与批判能力,无法团结各族学生,亦将使到新生代误解历史,不利于国民团结。

 

七、促请政府正视区域发展失衡问题,改善城乡教育资源差距,发展网络公共建设,缩短城乡之间的数码鸿沟。

案由:新冠疫情改变我国教育生态,网上教学愈趋重要,亦曝露出教育资源长期分配不均,尤其是网上教学资源不足,以及社会基层学生的数码鸿沟。教育部、高教部应关注各级学校推动网上教学的难题、城乡信息落差等,迅速拟订解决方案。与此同时,政府也应将宽频网络的关键设施收归国有,重新公开招标,打破特定财团长期垄断的局面,促进电讯业的公平竞争,提升服务质量让国人受惠。

 

八、要求政府改善校园霸凌的预防与处理机制,尤其加强性别平等教育,塑造性别平等的校园环境,尽速立法保障女性权益。

案由:校园霸凌事件层出不穷,暴露出我国的性别平等崩坏始于教育。除了加强校园防制霸凌措施、畅通申诉管道、积极落实性别平等教育外,政府必须尽速向国会寻求通过《性骚扰法案》和《性别平等法》。唯有积极立法,严格执法,在社会各领域建立反性骚扰机制,才能确保妇女与儿童免于性暴力威胁。

 

九、促请政府恢复“国民型中学”的法定地位,履行当年的承诺,改善国民型中学的发展困境。

案由:政府必须兑现当年把华文中学改制为国民型中学的承诺。《1996年教育法令》已废除 “国民型中学”的法定地位,将其归为“国民中学”,于法无据、于理不合、于情不通,明显违背当年承诺。政府必须修法,恢复国民型中学使用“SMJK”(Sekolah Menengah Jenis Kebangsaan)的名称。此外,国民型中学是依据教育法令改制纳入国家教育体制的全津贴中学,因此政府有责任解决其经费、校舍及华文师资不足问题,避免影响学生的学习权益。

 

十、促请政府鼓励民间团体贡献教育事业,非营利组织和民办教育机构应免于缴付人力资源发展基金(HRDF)。其所得盈余,不论捐款人或受益单位,也应一律豁免缴税。

案由:民间的非营利教育机构或社团,长期以来自愿自发弥补国家在教育领域的不足,协助栽培大量人才,同时分担国家财政压力。政府理应肯定民间的无私参与,给予免税以示鼓励,鼓励它们继续为国贡献。与此同时,疫情下民办教育机构亦面对巨大经济压力,政府理应豁免征收人力资源发展基金,以减轻其财务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