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考生可直接报考法律执业证书考试 董总欣慰法律专业资格鉴定局的决定

统考生可直接报考法律执业证书考试 董总欣慰法律专业资格鉴定局的决定

董总文告

2017年12月20日

统考生可直接报考法律执业证书考试

董总欣慰法律专业资格鉴定局的决定

董总从多方面管道获悉法律专业资格鉴定局(Legal Profession Qualifying Board, LPQB)将继续让统考证书持有者直接报考法律执业证书(Certificate in Legal Practice, CLP),对此,董总发表文告如下:

 

1. 董总在今年11月23日和11月30日分别致函律师公会和法律专业资格鉴定局(LPQB),要求会面以便了解该局是基于何种理由,做出取消统考证书与大马教育文凭作为报考法律执业证书资格的议决。本会领导也于12月8日与律师公会主席George Varughese会面,并提呈了《统考生考取法律执业证书考试》资料,以反映实况。

 

基于已有众多华文独中生通过统考证书加上SPM文凭与法律学士学位(LLB)报考CLP,而且也成功考取法律执业证书,并成为执业律师。本会希望通过律师公会主席George Varughese,传达本会的要求,促请LPQB收回成命,恢复接受华文独中统考文凭作为报考CLP的资格。

 

2. 根据律师公会主席George Varughese的说法,在2005年9月23日之前,凡报考CLP的华文独中生,必须具备统考资格外加大马教育文凭(SPM)或大马高级教育文凭(STPM)资格,以及法律学士学位(Bachelor of Law, LLB)。LPQB为了划一报考资格,因此作出调整,报考者必须具备(一)统考外加STPM/A-Level两科优等;或(二)SPM外加STPM/A-Level两科优等。

 

作为律师公会主席,George Varughese是LPQB董事会的当然成员,在12月8日的交流会上他向董总承诺,将会在12月19日该局董事会议上,表达暂缓实施董事会在2005年撤销持统考证书持有者报考CLP的指令。

 

3. 与其同时,董总也在11月22日致函于全国华文独中校长协助收集与提供各华文独中报读法律系的学生资料。另外,董总也在12月12日召开交流会邀请律师、受影响的法律系学生和家长出席,以便收集相关资料,以供有关单位交涉之用。此外,董总也在12月18日向LPQB提交备忘录,并附上统考水平的相关资料,要求该局撤回相关决定。

 

截至目前为止,本会共收获33位华文独中统考证书持有者成功报考CLP,当中16位成为执业律师(Advocate and Solicitor)的资料,至少有143名华文独中生正在就读法律系或准备报考CLP。

 

董总非常感谢律师公会主席George Varughese在12月19日的LPQB董事会议上给予全面协助及传达董总的意见,也感谢全国华文独中、专业律师、法律系在籍学生和校友、学生家长等各界人士在这段期间主动提供资料、意见以及相关的协助。此外,董总将与LPQB和律师公会保持联系以进一步跟进有关课题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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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文独中历史教科书符合国际历史教育趋势

董总文告

2017年12月12日

华文独中历史教科书符合国际历史教育趋势

 

针对副教育部长张盛闻指,教育部要求华文独中历史教科书增加本地史的比例做为政府承认统考证书的条件之一,是无可厚非的,“因为没有一个国家的学生会学习国外的历史比自己的国家更多”的谈话,董总特此发表文告予以回应:

 

(一)目前华文独中初中历史教科书的本地史与国外史的比例分别是53.73%与46.27%。并非张盛闻所指的,本地史篇幅占不到三分之一。

 

(二)在高中部份,华文独中历史教科书分有三书册,分别为马来西亚及东南亚史、中国(2020年将改名为东亚史)和世界史。华文独中历史教科书上述的编撰原则符合国际历史教育趋势,低年级的历史课本以介绍本国史为重点,高年级的阶段则扩充至周边区域和世界史,以便同时兼顾培养学生的乡土意识和国际观。以新加坡、中国和澳洲的学校历史教科书为例,新加坡包括东南亚史、印度和中国史,且半数内容为国外史;中国则分为六大主题,其中三大主题分别为世界古代史、近代史和现代史;在澳洲,小学历史教科书以介绍本国史为主,到了中学阶段历史课本的内容近乎百之百为国外史和世界史。

 

(三)事实上根据学者在2011年分析,发现政府SPM中学历史课程仅约有20%左右属于国外和世界史内容,这样的课程编排已违反国际历史教育的趋势,十分不可取。所以董总认为,政府以此标准要求董总修改华文独中历史教科书内容,根本是罔视历史教育的专业,违背国际趋势,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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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案了无新意 董总深感失望

董总文告

2017年10月28日

预算案了无新意

董总深感失望

 

针对首相兼财政部长拿督斯里纳吉,在国会下议院公布的2018年财政预算案教育拨款了无新意,董总深感失望及遗憾,特发表文告如下:

 

  1. 本会强调,我国各类学校都是国家的宝贵资产和优势,为国家培养人才、促进国家繁荣与进步作出了贡献。但令人失望的是,2018年财政预算案依然没有进步,没有增加特别拨款给华小等学校,继续“遗漏”拨款给国民型中学,以及没有拨款支持华文独中发展。
  2. 2018年财政预算案拨出5.5亿令吉,作为提升和维修7类学校的用途。其中,国小获2.5亿令吉,而华小、淡小、教会学校、全寄宿学校、政府资助宗教学校、玛拉初级理科学院,各获5000万令吉。
  3. 2012年和2013年,华小每年获得1亿令吉特别基金拨款,但在2014年至2018年则减至每年5000万令吉(见附表)。本会强调,政府向来分配给华小的发展拨款实是不足够和不公平的。随着物价不断高涨,华小所获得的稀少拨款,不能满足华小的发展需求,被迫继续向社会筹款。
  4. 长期以来,政府在每年财政预算案都不拨款给华文独中。因此,本会曾提呈备忘录给马华,促请政府在2018年财政预算案,以每名学生1000令吉的学校津贴方式,拨出至少8500万令吉给全国60所华文独中。可是政府在刚公布的2018年财政预算案,依然不拨款给全国60所华文独中,令人失望。
  5. 除了2016年财政预算案有纳入特别拨款项目,改制中学(“国民型中学”)在原先公布的2012年至2015年及2017年的财政预算案都没有获得特别拨款,但经过一番争取过后才获得特别拨款。在2018年财政预算案,政府故态复萌,还是没有宣布给予国民型中学特别拨款。本会促请政府正视此严重问题,在每年预算案中给予国民型中学特别拨款。
  6. 本会促请政府纠正学校拨款方式,公平合理拨款给包括华小、华文独中和改制中学等各类学校。此外,政府应确保在每年财政预算的上半年,完成发放有关发展拨款,勿再发生严重延迟发放拨款的问题。

 

附表:2012-2018年财政预算案的学校特别拨款(令吉)

年份

国小

华小

淡小

国民型中学 教会学校 全寄宿学校 政府资助宗教学校 玛拉初级理科学院 注册的宗教私塾学校

总数

2012

5亿

1亿

1亿

原无拨款,最终获2000万

1亿

1亿

1亿

10亿

+

2000万

2013

4亿

1亿

1亿

原无拨款,最终获3000万

1亿

1亿

1亿

1亿

10亿

+

3000万

2014

1亿

5000万

5000万

原无拨款,最终获1500万

5000万

5000万

5000万

5000万

5000万

(人民宗教学校)

4.5亿

+

1500万

2015

4.5亿

5000万

5000万

2500万

5000万

5000万

5000万

5000万

2500万

8亿

2016

原先没公布个别拨款。

最后,华小、淡小、教会学校、国民型中学拨款严重延迟至2017年发放。

5亿

不详

5000万

1650万

1500万

1650万

不详

不详

不详

不详

2017

2.5亿

5000万

5000万

原无拨款,最终获1500万

5000万

5000万

5000万

5000万

5000万

6亿

+

1500万

2018

2.5亿

5000万

5000万

5000万

5000万

5000万

5000万

5.5亿

 

备注:

  1. 2012年财政预算案:6类学校特别拨款总额10亿令吉。国小获5亿令吉,华小、淡小、教会学校、政府资助宗教学校、玛拉初级理科学院各获1亿令吉。
  2. 2013年财政预算案:7类学校特别拨款总额10亿令吉。国小获4亿令吉,华小、淡小、教会学校、政府资助宗教学校、全寄宿学校、玛拉初级理科学院各获1亿令吉。
  3. 2014年财政预算案:8类学校特别拨款总额4.5亿令吉。国小获1亿令吉,华小、淡小、教会学校、全寄宿学校、玛拉初级理科学院、政府资助宗教学校、人民宗教学校各获5000万令吉。
  4. 2015年财政预算案:9类学校特别拨款总额8亿令吉。国小获4亿5000万令吉,华小、淡小、教会学校、全寄宿学校、政府资助宗教学校、玛拉初级理科学院各获5000万令吉,有注册的宗教私塾学校、国民型中学各获2500万令吉。
  5. 2016年财政预算案:9类学校特别拨款总额5亿令吉。受惠学校是国小、华小、淡小、教会学校、全寄宿学校、政府资助宗教学校、玛拉初级理科学院、有注册的宗教私塾学校、国民型中学,没有公布各类学校的个别拨款数额。
  6. 2017年财政预算案:8类学校特别拨款总额6亿令吉。国小获2.5亿令吉,华小、淡小、教会学校、全寄宿学校、政府资助宗教学校、有注册的宗教私塾学校、玛拉初级理科学院各获5000万令吉。
  7. 2018年财政预算案:7类学校特别拨款总额5.5亿令吉。国小获2.5亿令吉,华小、淡小、教会学校、全寄宿学校、政府资助宗教学校、玛拉初级理科学院各获5000万令吉。
统考生可直接报考法律执业证书考试 董总欣慰法律专业资格鉴定局的决定

董总坚持独中建议书一贯的路线 不认同方天兴鼓吹多种考试建议

董总文告

2017年9月19日

董总坚持独中建议书一贯的路线

不认同方天兴鼓吹多种考试建议

 

针对华总会长丹斯里方天兴在华总会员代表大会致词时,建议董总和教总深入研究,是否鼓励现有一些以单轨制教学的独中,逐步采纳双轨制度,让独中生除了独中统考之外,同时报考政府文凭考试一事,董总特对此发表文告,全文如下:

 

1.  1973年由董总及教总成立的全国华文独中工委会发布的《华文独立中学建议书》,高瞻远瞩地提出了华文独中为完成十二年基本母语教育,发扬中华文化的堡垒等华文独中的“四大使命”,以及明确地提出了坚持华文为主要教学媒介语,重视国、英文教学,不以政府考试为主要办学目标等“六项总的办学方针”,以指引全国华文独中的办校、办学路线。

 

本会申明,华文中学当年从不接受改制而成为自力更生的华文独中的历史事实,以及前述《华文独立中学建议书》的“四大使命”及“六项总的办学方针”对华文独中已作出了全面而系统的指导下,并从1975年开始落实了为全国华文独中举办统一课程和统一考试以后,全国华文独中的办校办学者以及作为华文独中的学生,就理应、必须使用统一课程、应考统一考试作为最重要及主要的目标;反之则不能以政府考试为主要办学目标,倘若有部分学生主动要求参加政考或其他考试,可斟酌情况予以课外或补习方式进行辅导。

 

这是本会对华文独中办学路线所坚持的一贯立场,至今没有改变过。本会表明并不认同华总会长方天兴所提出的有关建议。

 

2.  本会表明,华文独中统考多年来经过许许多多的华教领袖、教育专才及华文独中全体办学人员的披心沥血打磨出来,是属于全体华社的荣誉与资产;至今已被国内外逾千所大专学府的认可与承认,当中不少统考生也在逾80所国际知名顶尖大学就读,已成为一项民间办学而蜚声国际的学术品牌。

 

3.  本会强调,各华文独中享有自主权,但是出于对华教历史的认知、办学理念、社会需求或区域历史等诸多因素,确实采取了对本身学校的课程和考试制度有不同的处理办法。因此,对于一些华文独中学生报考多种考试,如华文独中统一考试、政府考试、其他考试,这些报考多种考试的现象,在华文独中教育方面已是一项颇具争议及多年持续争论的课题。不可讳言,华文独中或学生为应考多种考试所引发的各种问题,包括对学生和教师的影响,增加的负担和压力,教育原理的扭曲,确实已带来许多问题及严重影响,各方必须予以深思。

 

4.  本会认为,对于提升学生任何一种语文的能力(包括国语在内),必须回到该语文科目设置的教学目标去处理,只有通过检视现有课程和教学情况,纠正各项弊端,包括对课程纲要、教学法、师资队伍、教学设备、辅助教材、激励方式等等作出改善;绝对不能以简单的多读多考,或以所谓采纳多一种考试的方式,这其实是非教育专业的想法。

第90次董总各州属会联席会议 大会提案

第90次董总各州属会联席会议 大会提案

第90次董总各州属会联席会议

大会提案

2017年9月17日

 

1. 吁请全国华小坚持立场,反对在华小实行“双语言课程计划”,以维护华小的本质与特征,一旦接获教育当局的相关公函、指示或献议,应立即联系州董联会和发展华小工委会,以寻求对策。

案由:

(1)    教育部于2016年开始在全国300所国小一年级和四年级,以及国中初中一推行“双语言课程计划”(DLP),并于2017年把这项计划扩大到各源流小学,各州教育局不断献议华小申请推行“双语言课程计划”。

(2)    一旦在华小实行双语言课程计划,势必蚕食华小的特征。华小以华语为教学媒介语的上课时间将大幅度减少,即华小第一阶段(即低年组)以华语为媒介语的每周上课时间,将由目前的900分钟减少至660分钟;第二阶段(即高年组)则由目前每周上课时间的1,050分钟减少至690分钟。此举不但严重违反了母语教学的原理,更破坏华小以华语作为各科目主要教学媒介语的特征。

(3)    2016年6月12日召开的七大华团联席会议,一致坚决反对在华小实行双语言课程计划,并且共同发动签名运动,获得全国各地华小董家教的签盖及强力支持,显示华小坚决反对实行双语言课程计划的决心。

 

2. 要求政府立即承认华文独中统考证书,作为就读国立大学及在公共服务机构任职的录取资格。

案由:

(1)    联合国和国际大会的多个重要文献,已肯定语文、教育与文化的多元主义和宽容原则。各源流母语教育是我国多元社会的资产,政府理应积极支持它们的发展,以发挥国家的多元优势,造福全民,建设一个繁荣进步、团结和谐的国家。

(2)    华文独中统一课程,包括历史科在内,遵循国家教育课程标准的方针,在拟订课程标准过程中,是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学科课程标准为蓝本,并规定国语为必修科目之一,符合我国《宪法》与国家多元教育原则。

(3)    华文独中统考至今已被国内外数百所大专学府认可与承认,当中不少统考生也在逾80所国际知名顶尖大学就读。有鉴于此,华文独中实为国家发展与人才培育作出巨大的贡献,为此中央政府实应承认华文独中统考证书,方能吸纳独中人才,建设国家。

(4)    三州州政府(砂拉越、槟城、雪兰莪)已无条件承认华文独中统考证书,即让持有统考证书者进入州政府大专学府升学、成为州级公务员及在属下官联公司就职、抑或开放州属奖学金以供统考证书者申请。

 

3. 促请政府修正《2013-2025年教育大蓝图》内不利于母语教育生存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案由:

(1)    我国拥有多元民族、多元文化、多种语文、多种源流学校和多种宗教信仰,这是国家的资产和优势。因此,教育法令、政策和大蓝图必须以符合我国多元社会特点为前提,实施多元团结理念,肯定各族母语教育的价值和贡献,保障其权利,确保各源流学校地位平等,并获得公平合理对待及享有国家教育资源。

 

4.吁请全国华小董事会持续加强对华教使命、董事会职权和教育理念的认识,积极行使董事会主权,妥善管理学校,提升学生教育水平,以维护和发展华教。

案由:

(1)    华小董事会是受华社所托,以创办、管理、维护与发展华小。这是一项重大的华教使命,必须给予谨记及坚持力行。董事会有责任监督华小办学,确保华小不变质,提高华小教育水平,以及关注教育法令、政策、大蓝图和各种行政措施对华小的影响。

(2)    现有1290多所华小是华小董事会所创办,在教育法令下获得政府的资助,属于政府资助学校。华小董事会是华小的拥有者和管理者,教育法令阐明董事会是管理学校的机构,并规定其权力和责任,其中包括管理学校的资金和财产,包括管理校舍、食堂、贩卖部、礼堂、租金等。华小董事会应积极行使董事会主权。

(3)    教育素质的持续提高,是促进国家繁荣进步及改善人民福祉的基石。因此,华小董事也应不断了解及学习一些合适的教育理念,这对监督华小办学,提高学生教育水平,具有一定的帮助。

 

5. 吁请全国华小董事会采取行动解决各校土地拥有权问题,避免不断发生校地纠纷,以保障华小的稳健发展。

案由:

(1)    华小董事会是受华社所托,以创办、管理、维护与发展华小。因此,董事会有责任妥善处理华小土地拥有权等资产问题。

(2)    有些华小在获得捐献土地后却多年来仍没完成土地拥有权转让手续,或土地被地主收回,或引发法庭诉讼纠纷。

(3)    华小董事会应检查本身校地的各个地契和地税文件,确定在各个地契中注册的土地拥有者,以及付还地税和捐献土地的记录证明。对于校地属于个人、州政府或商业公司的华小,董事会应接洽他们,争取把校地拥有权转名注册到董事会信托人或董事会主导的非营利有限公司。对于校地属于社团、宗教组织的华小,其中一些是有关华小的创办团体,另一些则不是该华小的创办团体,那么华小董事会应与该创办团体或非创办团体,通过协商、合理的方式,一劳永逸地妥善处理校地拥有权事宜。

 

6. 坚决反对合并、关闭微型华小,并促请政府公布各源流微型学校软硬体建设和教育水平的提升方案,公平分配教育资源,改善学习环境和学生表现,确保学生享有平等教育机会和资源。

案由:

(1)    董总的基本立场是反对合并、关闭微型华小;要求政府制度化拨款、拨地增建华小;反对以迁校取代增建华小。

(2)    各源流微型学校学生所应享有的教育权利和资源,是一项受教育的基本人权和公民权益,不论学生人数多寡,政府都有责任给予照顾,改善他们的教育状况。政府应公布对各源流微型学校的政策和具体措施方案,让社会各界参与讨论和拟定。

 

7. 反对教育部在有关的微型华小推行“复级班计划”,并吁请加强支援这类微型学校。

案由:

(1)    教育部复级班计划在少过30名学生的微型学校推行,把二、三年级合并成一班,四、五年级合并成一班。这将造成上课和教学的时间被瓜分,影响学生学习、教师教学和学校运作,部分教师被调离后将加重留守教师的工作负担,一旦学生进一步流失,将不利微型学校发展。

(2)    教育部以节省经费、人力或教师资源为由而推行“复级班计划”,却没有高度去看待学生差异化的不同情况,这对学生的学习不见得有正向的帮助。况且这类微型学校和学生处于弱势,理应给予支援,而不是削弱它们,把一部分教师调离,削减分配给它们的经费和人力等教育资源。

 

8. 促请政府必须即刻修正华小历史课本内容,以充份体现我国多元的国情、各族携手合作共同建国的史实,养成国民正确的历史观。

案由:

(1)    我国是一个多元民族、文化、语文和宗教的国家,各族对国家的独立和发展皆作出重大贡献。

(2)    近年来,教育部在编写小学历史课本内容出现不少错误和偏颇,引发社会各界议论。

(3)    各源流小学的历史课本内容,除了要尊重史实,体现我国多元的国情外,也必须照顾和考虑各源流小学的不同需求和文化现实,并提供学童正确的历史知识。

 

9. 促请社会各界对董总拟定及公布的《马来西亚华文独中教育蓝图》咨询稿提出意见与建议,并踊跃捐款以达成筹募500万令吉的目标,作为落实该教育蓝图的发展基金。

案由:

(1)    为了确实有效地推动华文独中教育改革,确保马来西亚华文独中教育持续发展,董总在2016年特別设立“华文独中教育蓝图”专案小组,以集结专家学者和华教办学者,全面检讨2005年发布的《华文独中教育改革纲领》,扎扎实实地针对全国华文独中的现况进行普查,全面搜集华文独中董事、校长、教师、学生、家长、校友及关心华文教育人士的宝贵意见,并在这基础上拟定《马来西亚华文独中教育蓝图》,以描绘华文独中未来10年的发展方向与愿景。《马来西亚华文独中教育蓝图》预订在2018年正式对外发布。

(2)  董总衷心期盼各方同道给予全力的协助与支持,慷慨解囊,踊跃捐款马来西亚华文独中教育蓝图发展基金,让这项艰巨但深具意义的工作,得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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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承担土地和经费 助尊孔国民型中学迁校

董总针对尊孔华文独立中学董事会与尊孔国民型中学董事会之间的尊孔校地纠纷,发表文告如下:

 

1.    根据尊孔中学当年改制史料和尊孔校地地契,尊孔校地拥有权属于尊孔华文独中,这是十分明确的事实。数十年来,尊孔校地拥有权属于尊孔华文独中都未产生过任何争议,为何在这个时候忽然出现争议,这是令人不解的。本会认为有关尊孔校地不应出现争议,有关的纠纷应到此为止,任何人都不应再挑起无谓的争端。

 

2.    尊孔国民型中学多年来都积极及努力于迁出现有校园谋求更大的发展,并曾向教育部申请迁校,终于在2004年获得教育部批准。在各方的协助下,曾有多个发展商作出献地行动,其中尤以2007年,由发展商献议迁于位于沙登的约4英亩地及2013年万挠的10英亩校地最为瞩目。很可惜最后都基于各项因素而搁置下来,没有下文。尤为不幸的是,每逢我国大选,尊孔国民型中学迁校课题都一再被提起,过后又不了了之,至今迁校遥遥无期。至今,尊孔国民型中学未能完成迁校的真正原因外界也无从知晓。

 

3.    本会促请尊孔国民型中学董事会立即撤销对尊孔华文独中的校地主权诉讼,以及尽快完成迁校计划,以利两校的长远发展。本会认为,华教事务不应动辙带上法庭,以致浪费华社的资源,反之,应采取内部协商解决纠纷。

 

4.    尊孔校地纠纷只会让尊孔华文独中与尊孔国民型中学,造成两败俱伤的后果,得不偿失。尊孔校地仅有2.3英亩,两校学生共3千多人,校园环境十分拥挤,不利于学校发展和学生学习。因此,各方可坐下来商谈和解决尊孔国民型中学迁校所面对的问题。此外,本会认为政府责无旁贷,理应履行在华文中学改制时,对国民型中学所作出的承诺,包括承担国民型中学所需要的土地、建筑和设备等发展开销,以协助该校早日完成迁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