吁请政府继续保留“国民型中学”名称

董总文告
1997年5月24日

 

吁请政府继续保留“国民型中学”名称。


董教总吁请教育部即刻收回把“国民型中学”改为“国民中学”的成命,以免制造不必要的混乱。

董教总认为,有关改名的措施是不必要的,政府应该继续保留“国民型中学”的名称,以方便将它与国民中学区分,避免混淆。

除此,保留原有名称,可以确保这类改制前华文学校继续保有其优良的校风、较特出的学术表现及良好的纪律等传统。

这些改制中学当年获得政府的经济、师资及华文拥有至少三分一的上课时间等的承诺下,才接受改制,然而政府一直没有兑现这些承诺,尤其是在华文学习时间方面的承诺。

基于此,政府应该在此迈向教育现代化与开放教育时机里,坦然接受国民型中学与国民中学有别的事实,即时纠正过来,并兑现当年的承诺。

此外,所有华基政党,尤其是执政的马华、民政及人联党等,也应在这些课题上据理力争,并全力支持。

目前,董教总正着手筹备于8月17日召开全国国民型中学董事交流会,藉此与这些改制中学一同研讨保存这些学校特质的方法,希望教育部及执政华基政党,共同协助解决国民型中学面对的各项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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