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纪元大学学院发律师函 阻董总华教综合大厦施工

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

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教总)与

独大教育机构(独大)

联合文告

2023年6月7日

新纪元大学学院发律师函

阻董总华教综合大厦施工

 

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筹划逾四年的 “华教综合大厦”,目前基本完成所有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并已择订于今年6月24日举行动土礼。正当动土礼的筹备工作展开之际,新纪元大学学院竟委托律师于今年5月19日发来律师函,声称董总 “非法侵占 (unlawfully encroach) ” 其土地,并要求董总 “立即停止 (Immediately cease and desist)” 施工,否则将采取法律行动。

 

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对新纪元大学学院发出的律师函深表示惊讶和不解,因为该律师函中所谓的 “非法侵占” 其土地,完全不符事实,企图混淆视听,故有必要就此公开说明原委。

 

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及其在1994年联合筹建的新纪元大学学院毗邻而立,其目前所处的整个地段,原为加影华侨学校原址。上世纪中叶,加影华侨学校因各种阻难而关闭,遂于1978年将有关地段和校产交由加影八大华团组成的 “华侨学校产业受托会” 共同管理,上述地段在1988年由该会转名予独大,以供发展民族教育用途。加影华侨学校产业受托会当年献地予独大,获得各媒体大肆报道,而相关法律文件如地契也明确土地归属独大。因此,作为合法地主的独大,联同董总与教总倡议筹建 “华教综合大厦”,却遭新纪元大学学院委托律师来函指 “非法侵占” 其土地,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事实上,当年独大与董总和教总三机构,为了沿续创办一所高等学府的初衷,早在1991年便将此地段以租约的形式付托给董总全权处理。1994年,为了赓续南洋大学及独立大学未竟之志,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联合创立 “董教总教育中心 (非营利) 有限公司” 以申办新纪元学院,并于1997年在各界支持下获准办学,遂于翌年举行开学典礼。

 

简言之,上述地段的地契和租约,皆有法律文件证明其土地拥有权和使用权。因此,独大为此地段之拥有者,董总是建筑物的业者及此地段的使用及管理者,而新纪元大学学院在此地段的身份,原先就是由三机构所拥有及管理下的使用者。各者在这片土地的身份、关系一目了然,其理至明,不容混淆。

 

必须指出,董教总教育中心 (非营利) 有限公司自1994年创立至2010年期间,其章程规定由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共同主导和管理董事会,三机构各派出五位董事共十五人,再由会员大会选任六位学有专长的个人董事,合计二十一位董事。而自创办以来,当届的董总及教总主席皆自动被推选为该董教总教育中心 (非营利) 有限公司董事会的主席及副主席。然而,经历2013年董总风波后,叶新田和邹寿汉等人便数度修改章程,不仅拒绝退下该董事会的主席及副主席职务以交还给时任董总和教总主席,更变相地私有化董教总教育中心 (非营利) 有限公司,将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的代表权削减至各两位董事共六人,反之将个人董事增加多达二十九人,致使个人董事的人数远远超越三机构的代表人数,导致少数私人掌控华教的公共资产,此举经已违背昔日创办初衷。虽然如今的新院实质上已经被骑劫,但基于民族教育精神,三机构还未向新院收取租金,仍然让新院使用原来的空间。

 

董总、教总和独大在2019年发起筹建 “华教综合大厦”,在原址设立一座用以培训师资、批阅统考试卷、巩固及推广华教、促进文化交流的大楼。从民众到学校、华团、公司企业,各界无不踊跃支持响应,不论募款或工程规划都如火如荼,有序进行,相关建筑图测亦已获加影市议会批准。

 

期间,毗邻的新纪元大学学院于2022年7月8日来函,要求董总在 “华教综合大厦” 内增建4万平方尺的空间供该校作教学用途。就在双方多次商议未有定案之际,新院却在今年2月19日新春活动发表不符合事实之言论,声称双方已达成协议,同意该校兴建高达十二层的 “南大楼”。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数度去函要求对方澄清不果,日前反而接获对方的律师函,要求 “华教综合大厦” 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事态严重,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联合召集我国主要华团于5月31日举行 “董总华教综合大厦建设及进展汇报交流会”,向华团汇报及说明事件的演进,在交流环节,获得23个团体一致支持 “华教综合大厦” 按照原定计划动工,三机构深感欣慰并会依据专业程序落实大厦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