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4日 | 联合文告
董总与教总联合文告
2023年8月24日
公佈四十圣训实施办法
教部政策欠协调应释疑
董教总要求教育部尽速公布 “伊玛目纳瓦维四十圣训”(Imam Al-Nawawi’s 40 Hadith,以下简称四十圣训)鉴赏单元的实施办法,厘清相关争议,藉此消除公民社会疑虑。
教育部长法丽娜较早前推介上述鉴赏单元时,声称将率先从国民宗教中学和政府资助宗教学校落实,同时放眼明年扩大至教育部属下所有学校,引致非穆斯林社群热议。副教育部长林慧英办公室日前则澄清,“四十圣训”只适用于穆斯林师生,即使在华淡小推行,并不涉及非穆斯林学生。
教长在8月19日宣布以上政策,说明施行步骤,由马新社发布。部门首长的政策发言由官方通讯社披露,数日后竟需副部长特别政务官、副部长先后代为澄清,不啻显示同一部门欠缺协调,令人感觉讯息混乱,徒增社会困扰。
一直以来,国民型学校的穆斯林学生上宗教课时,非穆斯林学生则上道德教育课,这是行之多年的政策。为此,教育部有必要明确指示,“四十圣训” 在国民型学校推行时仅限于宗教课内进行,确保不涉及非穆斯林学生,以释除公众疑虑。我们提醒当局莫忘 “昌明大马” 理念,戮力推崇多元包容,确保公平对待所有族群才是施政核心。
2023年8月11日 | 联合文告
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
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教总)与
独大教育机构(独大)
联合文告
2023年8月11日
针对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简称“非营利公司”)和新纪元大学学院(简称“新院”)入禀法庭阻扰 “董总华教综合大厦” 动工案件,莎亚南高庭在研究双方于8月3日的陈词后,已于8月10日上午9时30分作出初步判决。
有关判决裁定,允许“非营利公司”(第一原告)和“新院”(第二原告)申请临时禁令,以禁止董总(第一被告)和独大(第二被告),在独大所拥有的部分土地上展开“董总华教综合大厦”的施工工程,直到相关案件进入公开庭审讯至结案为止。
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皆对上述判决深感意外,并一致认为,独大作为上述施工地段之地主,以及董总作为施工地段之合法承租方,两者权益理应受到土地法典的保障。
我们重申,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及其所联合成立的“非营利公司”和“新院”毗邻而立,各方在这片土地的身份、关系一目了然,其理至明,不容混淆。
简言之,独大为此地段之拥有者,董总则是建筑物的业者及此地段的合法承租方及管理者,而“非营利公司”和“新院”在此地段的身份,原先就是由三机构所成立及管理下被许可使用的单位。
然而,经历2013年董总风波后,叶新田和邹寿汉等人便数度修改章程,变相地私有化“非营利公司”,形成少数私人掌控华教公共资产的局面,导致“新院”如今的拥有权和管理权实质上已经被骑劫。
尽管如此,基于民族教育精神与学生利益,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仍未向“新院”收取租金,而仅仅象征式地以分担地税、门牌税等费用的方式,允许“新院”继续使用原来的B楼与C楼。
如今,“非营利公司”和“新院”以法律途径阻扰 “董总华教综合大厦”之建设,阻碍董总贯彻《独中教育蓝图》及发展华教事业,董总和独大势必进行上诉,以捍卫华教的公共资产,保障数以万计的师生权益。
与此同时,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呼吁广大关心华文教育的各界人士,勿受上述判决影响,继续积极响应三机构的号召,以建设对付破坏,并严正看待别有企图者公然侵占原本属于华社的公共资产,避免对公民社会带来进一步的破坏。
2023年6月23日 | 联合文告
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
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教总)与
独大教育机构(独大)
联合文告
2023年6月23日
由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在2019年发起筹建的 “董总华教综合大厦”,作为推广华文教育、促进文化交流的华教基地,以便推展各类教育活动,如教师进修与培训,教学实验研究、学校行政人员的培训、学术研讨会、教育教学工作坊,也可以进行统考集中评阅、各类营会、演出、展览等用途。
在过去近4年的时间里,建设“董总华教综合大厦”的工作,无论在工程方面或募款方面的工作都如火如荼、有序的进行,从民众到学校、华团、公司企业,各界无不踊跃支持响应,因此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决定于2023年6月24日进行动土典礼仪式。
有关动土礼的相关筹备工作都已顺利及有序的开展,目前场地也已经布置完毕,同时也获得各政党、华团代表及捐献人士,以及全国各地的华教人士热烈响应,并已通知筹备处将如期出席。
董总华教综合大厦动土典礼将会按照原定流程,照常进行。
动土典礼流程:

附:动土典礼的布置照片





2023年6月8日 | 联合文告
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
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教总)与
独大教育机构(独大)
联合文告
2023年6月7日
新纪元大学学院发律师函
阻董总华教综合大厦施工
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筹划逾四年的 “华教综合大厦”,目前基本完成所有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并已择订于今年6月24日举行动土礼。正当动土礼的筹备工作展开之际,新纪元大学学院竟委托律师于今年5月19日发来律师函,声称董总 “非法侵占 (unlawfully encroach) ” 其土地,并要求董总 “立即停止 (Immediately cease and desist)” 施工,否则将采取法律行动。
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对新纪元大学学院发出的律师函深表示惊讶和不解,因为该律师函中所谓的 “非法侵占” 其土地,完全不符事实,企图混淆视听,故有必要就此公开说明原委。
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及其在1994年联合筹建的新纪元大学学院毗邻而立,其目前所处的整个地段,原为加影华侨学校原址。上世纪中叶,加影华侨学校因各种阻难而关闭,遂于1978年将有关地段和校产交由加影八大华团组成的 “华侨学校产业受托会” 共同管理,上述地段在1988年由该会转名予独大,以供发展民族教育用途。加影华侨学校产业受托会当年献地予独大,获得各媒体大肆报道,而相关法律文件如地契也明确土地归属独大。因此,作为合法地主的独大,联同董总与教总倡议筹建 “华教综合大厦”,却遭新纪元大学学院委托律师来函指 “非法侵占” 其土地,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事实上,当年独大与董总和教总三机构,为了沿续创办一所高等学府的初衷,早在1991年便将此地段以租约的形式付托给董总全权处理。1994年,为了赓续南洋大学及独立大学未竟之志,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联合创立 “董教总教育中心 (非营利) 有限公司” 以申办新纪元学院,并于1997年在各界支持下获准办学,遂于翌年举行开学典礼。
简言之,上述地段的地契和租约,皆有法律文件证明其土地拥有权和使用权。因此,独大为此地段之拥有者,董总是建筑物的业者及此地段的使用及管理者,而新纪元大学学院在此地段的身份,原先就是由三机构所拥有及管理下的使用者。各者在这片土地的身份、关系一目了然,其理至明,不容混淆。
必须指出,董教总教育中心 (非营利) 有限公司自1994年创立至2010年期间,其章程规定由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共同主导和管理董事会,三机构各派出五位董事共十五人,再由会员大会选任六位学有专长的个人董事,合计二十一位董事。而自创办以来,当届的董总及教总主席皆自动被推选为该董教总教育中心 (非营利) 有限公司董事会的主席及副主席。然而,经历2013年董总风波后,叶新田和邹寿汉等人便数度修改章程,不仅拒绝退下该董事会的主席及副主席职务以交还给时任董总和教总主席,更变相地私有化董教总教育中心 (非营利) 有限公司,将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的代表权削减至各两位董事共六人,反之将个人董事增加多达二十九人,致使个人董事的人数远远超越三机构的代表人数,导致少数私人掌控华教的公共资产,此举经已违背昔日创办初衷。虽然如今的新院实质上已经被骑劫,但基于民族教育精神,三机构还未向新院收取租金,仍然让新院使用原来的空间。
董总、教总和独大在2019年发起筹建 “华教综合大厦”,在原址设立一座用以培训师资、批阅统考试卷、巩固及推广华教、促进文化交流的大楼。从民众到学校、华团、公司企业,各界无不踊跃支持响应,不论募款或工程规划都如火如荼,有序进行,相关建筑图测亦已获加影市议会批准。
期间,毗邻的新纪元大学学院于2022年7月8日来函,要求董总在 “华教综合大厦” 内增建4万平方尺的空间供该校作教学用途。就在双方多次商议未有定案之际,新院却在今年2月19日新春活动发表不符合事实之言论,声称双方已达成协议,同意该校兴建高达十二层的 “南大楼”。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数度去函要求对方澄清不果,日前反而接获对方的律师函,要求 “华教综合大厦” 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事态严重,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联合召集我国主要华团于5月31日举行 “董总华教综合大厦建设及进展汇报交流会”,向华团汇报及说明事件的演进,在交流环节,获得23个团体一致支持 “华教综合大厦” 按照原定计划动工,三机构深感欣慰并会依据专业程序落实大厦的建设。
2023年6月7日 | 联合文告
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
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教总)与
独大教育机构(独大)
联合文告
2023年6月7日
新纪元大学学院发律师函
阻董总华教综合大厦施工
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筹划逾四年的 “华教综合大厦”,目前基本完成所有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并已择订于今年6月24日举行动土礼。正当动土礼的筹备工作展开之际,新纪元大学学院竟委托律师于今年5月19日发来律师函,声称董总 “非法侵占 (unlawfully encroach) ” 其土地,并要求董总 “立即停止 (Immediately cease and desist)” 施工,否则将采取法律行动。
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对新纪元大学学院发出的律师函深表示惊讶和不解,因为该律师函中所谓的 “非法侵占” 其土地,完全不符事实,企图混淆视听,故有必要就此公开说明原委。
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及其在1994年联合筹建的新纪元大学学院毗邻而立,其目前所处的整个地段,原为加影华侨学校原址。上世纪中叶,加影华侨学校因各种阻难而关闭,遂于1978年将有关地段和校产交由加影八大华团组成的 “华侨学校产业受托会” 共同管理,上述地段在1988年由该会转名予独大,以供发展民族教育用途。加影华侨学校产业受托会当年献地予独大,获得各媒体大肆报道,而相关法律文件如地契也明确土地归属独大。因此,作为合法地主的独大,联同董总与教总倡议筹建 “华教综合大厦”,却遭新纪元大学学院委托律师来函指 “非法侵占” 其土地,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事实上,当年独大与董总和教总三机构,为了沿续创办一所高等学府的初衷,早在1991年便将此地段以租约的形式付托给董总全权处理。1994年,为了赓续南洋大学及独立大学未竟之志,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联合创立 “董教总教育中心 (非营利) 有限公司” 以申办新纪元学院,并于1997年在各界支持下获准办学,遂于翌年举行开学典礼。
简言之,上述地段的地契和租约,皆有法律文件证明其土地拥有权和使用权。因此,独大为此地段之拥有者,董总是建筑物的业者及此地段的使用及管理者,而新纪元大学学院在此地段的身份,原先就是由三机构所拥有及管理下的使用者。各者在这片土地的身份、关系一目了然,其理至明,不容混淆。
必须指出,董教总教育中心 (非营利) 有限公司自1994年创立至2010年期间,其章程规定由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共同主导和管理董事会,三机构各派出五位董事共十五人,再由会员大会选任六位学有专长的个人董事,合计二十一位董事。而自创办以来,当届的董总及教总主席皆自动被推选为该董教总教育中心 (非营利) 有限公司董事会的主席及副主席。然而,经历2013年董总风波后,叶新田和邹寿汉等人便数度修改章程,不仅拒绝退下该董事会的主席及副主席职务以交还给时任董总和教总主席,更变相地私有化董教总教育中心 (非营利) 有限公司,将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的代表权削减至各两位董事共六人,反之将个人董事增加多达二十九人,致使个人董事的人数远远超越三机构的代表人数,导致少数私人掌控华教的公共资产,此举经已违背昔日创办初衷。虽然如今的新院实质上已经被骑劫,但基于民族教育精神,三机构还未向新院收取租金,仍然让新院使用原来的空间。
董总、教总和独大在2019年发起筹建 “华教综合大厦”,在原址设立一座用以培训师资、批阅统考试卷、巩固及推广华教、促进文化交流的大楼。从民众到学校、华团、公司企业,各界无不踊跃支持响应,不论募款或工程规划都如火如荼,有序进行,相关建筑图测亦已获加影市议会批准。
期间,毗邻的新纪元大学学院于2022年7月8日来函,要求董总在 “华教综合大厦” 内增建4万平方尺的空间供该校作教学用途。就在双方多次商议未有定案之际,新院却在今年2月19日新春活动发表不符合事实之言论,声称双方已达成协议,同意该校兴建高达十二层的 “南大楼”。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数度去函要求对方澄清不果,日前反而接获对方的律师函,要求 “华教综合大厦” 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事态严重,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联合召集我国主要华团于5月31日举行 “董总华教综合大厦建设及进展汇报交流会”,向华团汇报及说明事件的演进,在交流环节,获得23个团体一致支持 “华教综合大厦” 按照原定计划动工,三机构深感欣慰并会依据专业程序落实大厦的建设。
2023年2月25日 | 联合文告
董总与教总联合文告
2023年2月25日
吁财案细列各源流学校拨款
支持独中民办大学学院发展
首相兼财长安华日前提呈的2023年财政预算案中,教育部拨款位列榜首,政府重视教育发展值得肯定。不过,这份财案并未详列各源流学校所获拨款,亦未提及国民型中学、教会学校、华文独中和三所民办大学学院是否受惠,我们对此感到失望。
教育部为本次获得最多拨款的部门(552亿令吉),相较于国盟政府去年10月宣布的减少了4亿(556亿令吉),但仍比2022年增加了26亿(526亿令吉)。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各源流学校的维修与提升拨款比前朝公布的11亿减少至9亿令吉后,各源流学校是否公平享有水电费和排污费等行政开销拨款尚未可知。为此,我们要求政府参照2019年和2020年财案,详列国小、华小、淡小、国民型中学、教会学校、全寄宿学校、玛拉初级理科学院、民办宗教学校、独中和民办大学学院(新纪元、南方和韩江传媒)等拨款细节。
财案公布兴建的7所新学校中,并没有包括华小和淡小,无疑令人失望。事实上,华小和淡小也是国家教育体系重要一环,无论拨款拨地、增建或迁建,政府有责任按人口与教育需求制度化处理,新财案应当纳入其中,承担建校所需经费和校地,确保早日建竣使用。
首相安华的联合政府不应延续国阵和国盟政府的作风,面对各源流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的拨款应秉持公平态度,在接下来的财案辩论阶段公开说明,如何透明化处理拨款,列出各源流学校的维修与提升拨款、建校计划等具体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