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教总重申对独中统考有绝对自主权 告诫邹寿汉停止谎言及误导学生家长

董教总重申对独中统考有绝对自主权 告诫邹寿汉停止谎言及误导学生家长

董总与教总联合文告

2019年3月28日

董教总重申对独中统考有绝对自主权

告诫邹寿汉停止谎言及误导学生家长

 

针对邹寿汉3月27日文告妄指董总只有主权决定和开放华文独中统考予60所华文独中,没有权限对“非60所独中”的关丹中华中学开放统考的误导性言论,董总与教总特此发表联合文告,以正视听。

 

  1. 华文独中统考是于1975年由董教总领导人联同当时的华校和华社据理力争下,在高压下依然坚持为华文中学学生举办的考试。

 

  1. 董教总对华文独中统考拥有自主权,有绝对的权利决定批准任何学生报考华文独中统考,这包括2015年批准关丹中华中学学生报考。

 

  1. 非常遗憾的,因为某些华教失意份子的误导和唆使下,让几位独中学生家长因不明就理,误信让关丹中华中学学生报考统考而危害统考的危言,不仅让有关家长采取让其无辜孩子成为原告,入禀法庭控告董总。更可怕的是,很可能因为这几位家长代其孩子对董总的控告,其结果是迫使教育部考试局的介入,或者迫使当局主动援引《1996年教育法令》相关条文,危害董教总对华文独中统考的自主权。

 

  1. 对于邹寿汉先生的有关言论,不仅是一派胡言,甚至可说是做贼却喊捉贼的技俩。我们严正告诫邹寿汉先生,除立即停止其无的放矢的谎言,也应为那几位学生原告的前途思量,勿让他们和其父母变成华教罪人。

 

  1. 原先四位学生家长入禀法庭,经高庭判决后,后来一位学生家长没有参与上诉。高庭判决已说明关丹中华中学学生参加华文独中统考,不影响原有的华文独中学生,其起诉理由已厘清,所以包括彭亨州五大华团、雪隆华校董联会等团体,呼吁三位代表学生的家长,撤销上诉,正是最好的理由。

促请希盟政府落实竞选诺言 教育回归教育尽速承认统考

促请希盟政府落实竞选诺言 教育回归教育尽速承认统考

董总与教总联合文告

2019年2月28日

促请希盟政府落实竞选诺言

教育回归教育尽速承认统考

 

针对媒体引述董总主席陈大锦的谈话,称“在承认统考一事,董总不急于一时,愿意耐心等待"的报导,引发外界的若干误解和质疑,董教总特此发表文告,全文如下:

 

(一)董总主席陈大锦当天的谈话,已清楚地表达随着教育部长马智礼成立统考特别委员会,以探讨政府承认统一事,并预计在来临的六、七月左右完成相关的报告,在此程序积极进行的期间,愿意给予教育部一些时间处理,耐心等待报告书的出炉。陈大锦主席在发表上述言论时,或许对一些事件背景及细节没有详说,造成一些记者朋友对这次谈话的内容有所误解。事实上,陈大锦主席在有关报导上报的当天,就已透过媒体公开澄清和解释,惟外界的印象已先入为主。无论如何,希望藉由这次澄清,让外界释疑,并停止一些不必要的猜忌。

 

(二)董教总重申,要求政府尽快承认统考乃是我们多年来一贯的立场和坚持。何况希盟政府在全国大选前就白纸黑字将承认统考写入竞选宣言里,新政府有责任履行政治承诺,尽快兑现政见,以取信于民。

 

(三)董教总再次申明,要求希盟政府尽速落实竞选诺言,乃合情合理之举,绝无立场松动之理。我们将禀持一贯不亢不卑的态度,穷尽一切合理的手段,持续监督新政府,以争取新政府兑现华教的承诺。

董教总吁以独中统考证书和大学法律学位 作为直接报考法律执业证书的资格

董教总吁以独中统考证书和大学法律学位 作为直接报考法律执业证书的资格

董总与教总联合文告

2019年1月29日

 

董教总吁以独中统考证书和大学法律学位

作为直接报考法律执业证书的资格

 

董教总针对从2021年开始,华文独中统考证书毕业生除了必须持有受马来西亚律师公会承认的大学法律学位外,也必须在大马高级学校证书(STPM)或A水平(A-Level)考试中获得至少两个科目优等,才符合资格报考法律执业证书(Certificate in Legal Practice, CLP)一事,发表文告如下:

 

1. 董教总指出,马来西亚法律专业资格鉴定局(Legal Profession Qualifying Board, LPQB)曾于2005年9月23日议决不承认华文独中统考证书作为报考法律执业证书的资格之一。不过,无论是在有关决定之前或之后,都已有许多华文独中统考证书(UEC)毕业生完成大学法律学位后,成功报考和获取法律执业证书,并成为执业律师。直到2017年11月,该局执行有关决定,引起社会反弹,随后在同年12月宣布继续承认华文独中统考证书,允许统考毕业生报考法律执业证书。可是,该局却在2018年6月规定,统考毕业生必须具备统考证书,以及在大马高级学校证书(STPM)或A水平(A-Level)考试中获得至少两个科目优等,才符合资格报考法律执业证书,再次引起争议。

 

2. 董教总认为,有关当局应继续让华文独中统考毕业生,以高中统考证书和大学法律学士学位,作为报考法律执业证书的资格,而不应另加STPM或A水平的附加条件。

 

3. 据报道,教育部副部长张念群已与马来西亚法律专业资格鉴定局新任主席即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会面和讨论此课题,而马来西亚律师公会主席乔治瓦鲁格斯也表示,马来西亚法律执业资格鉴定局(LPQB)已定在来临的3月6日董事会会议中讨论此课题。因此,董教总希望有关当局能够为此课题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从教育和学术的角度承认统考文凭 董教总促希盟政府认真落实大选承诺

从教育和学术的角度承认统考文凭 董教总促希盟政府认真落实大选承诺

董总与教总联合文告

2019年1月2日

 

从教育和学术的角度承认统考文凭

董教总促希盟政府认真落实大选承诺

 

董教总针对首相敦马哈迪在今日报章专访报道中表示承认独中统考文凭,必须考虑马来人的感受以及必须事先解决国家财富分配差距问题的谈话,发表文告如下:

 

1. 董教总重申,承认华文独中统考文凭是一项教育课题,应让教育回归教育,并从学术层面,为国培才及蓄才的格局,以务实、专业和理性方式处理承认统考文凭。

 

2. 董教总再次地提醒,承认华文独中统考文凭是希望联盟的大选竞选承诺。希望联盟上台执政,就应在施政上展现新思维处理承认统考文凭,认真落实承认统考文凭的大选承诺。

 

3. 董教总表明,既然教育部在处理承认华文独中统考文凭过程中,已经成立一个委员会收集和研究统考资料和各界意见,整理成报告呈予教育部长带入内阁讨论,那么各界可提交意见予有关委员会。因此,任何各方都不应操弄政治和种族情绪,干扰统考文凭的承认。

董总与教总联合文告

董总与教总联合文告

董总与教总联合文告

2018年11月24日

 

针对希盟政府在2019年财政预算案只给予拉曼大学学院550万令吉的发展拨款,但取消了近几年来得到的3000万令吉至6000万令吉的行政拨款,以致该大学学院可能被迫提高学费,直接影响报读拉曼大学学院的中低收入家庭的莘莘学子,董总和教总对此深表关注,并发表文告如下:

 

(1)董教总表示,因过去获得政府的拨款资助,因此,作为非营利大专学府的拉曼大学学院能够提供优质和学费相对平民化的高等教育,让更多的莘莘学子,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的学生有机会接受大专教育,进而在各领域为国家作出贡献。然而,随着新政府在2019年财政预算案只给予拉曼大学学院550万令吉的发展拨款,而且还取消了近几年来得到的3000万至6000万令吉的行政拨款,这导致该大学学院可能被迫提高学费,以应付日益增加的行政开销,不但对拉曼大学学院的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而且也不利于国家教育的整体发展。

 

(2)这数十年,从开始的拉曼学院,到目前的拉曼大学学院,不分党派、不分种族,为国家培养了许多人才,这是有目共睹的。因此,董教总促请新政府摒弃政治偏见,采取更开明的政策,继续给予拉曼大学学院行政拨款,以造福更多学子,并促进国家教育的发展。

 

(3)董教总强调,教育不应与政治议程挂钩,尤其是当前面对经济全球化,以及资讯网络化所引发的强大国际竞争压力与挑战,优秀的人才是国家迫切且重要的资产,因此,政府应以更宏观的教育视野来看待高等教育的发展,包括资助同样为国家培育人才的民办及非营利机构大专学府,以满足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与此同时,董教总也吁请拉曼大学学院扩大管理层,包括邀请华团代表加入,以加强和华团的联系及合作,并为大学学院谋求更好的发展。

 

(4)此外,对于政府表示将探讨拨款给非营利机构的韩江大学学院、南方大学学院及新纪元大学学院的声明,董教总深表欢迎,并认为这是新政府进步和开明的做法,同时也期待此项制度化拨款予华社民办高等学府的措施早日落实。

董教总遗憾政府不签署反歧视公约 冀政府积极宣导沟通消除社会疑虑

董教总遗憾政府不签署反歧视公约 冀政府积极宣导沟通消除社会疑虑

董总与教总联合文告

2018年11月23日

 

董教总遗憾政府不签署反歧视公约

冀政府积极宣导沟通消除社会疑虑

 

针对首相办公室今天发表文告,決定政府不签署《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ICERD)一事,董总和教总特发表文告如下:

 

1.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由联合国于1965年通过,随后在1969年正式生效。截止2018年1月,已经有179个缔约国,是被世界各国广泛批准的国际人权公约之一,目前全球仅有14个国家尚未签署,我国是其中一个。《公约》的目的是包括消除一切形式的种族歧视,并促进所有种族间的谅解、消除一切煽动种族仇恨和歧视的行为、不分种族、肤色或民族地保证人人享有权利以及采取措施打击种族偏见,促进种族或族裔群体间的谅解和容恕等。

 

2. 董教总对政府宣布不签署该公约,深表遗憾。我们认为,政府应签署这份公约,可说是顺应国际人权趋势的表现,以及体现世界人权潮流接轨的做法,有助于提升和改善我国的人权水平。有鉴于此,董教总吁请政府签署该公约,以展示新政府打造新马来西亚成为一个公平、善政、廉正和法治国度的诚意与决心。

 

3. 无论如何,基于社会各界对此项公约的签署,存在不少误解、盲点和争论。因此,董教总认为政府应该积极化解社会各界的误解和疑虑,主动加强沟通以及聆听各方意见,以便进一步凝聚民意和共识,避免此项良善的做法,遭到扭曲。

 

4. 希盟政府的大选宣言,承诺成立人民和谐咨询理事会,以作为处理国民团结和消除族群矛盾的政策讨论平台,董教总建议希盟政府尽快成立这个理事会,并将签署公约的相关课题交付该理事会讨论,以凝聚社会共识,为促进国家的平等与和谐发展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