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社会大众书》 董总、教总、独大有限公司联合声明

《告社会大众书》 董总、教总、独大有限公司联合声明

《告社会大众书》

董总、教总、独大有限公司联合声明

2018年11月18日

 

董教总教育中心变质

三机构矢言杯葛到底,并退出董事部

 

董总、教总以及独大有限公司针对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日前来函要求三机构各派两名代表参加该公司董事部一事,特此发布联合声明,以正视听:

 

(一)        三机构收到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志期2018年7月5日的来函,要求三机构各派两名代表出任该公司董事。为此三机构于2018年9月19日召开联席会议,会上一致议决保留在该公司的团体会员藉,同时也议决退出该公司董事部,因此不会各派两名代表出任该公司董事,并且今后一概杯葛该公司的一切活动,直到三机构在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主导权和原有的地位重新恢复为止。

 

(二)        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是于1994年由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为完善我国母语教育体系,在广大华社的大力支持下所创办的华文高等教育机构。从创办的历史渊源,发动全国各地群众的筹款捐助及支持,以及肩负着社会期待,三机构作为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创办推手,完全负起了管理的主导地位,这是不容置疑,而且在社会上更是受到广大华社所认同的。

 

(三)        在2015年之际,叶新田、邹寿汉等人在董总的领导位子遭到董总的华教同道以民主的方式改选撤换后,已丧失董总代表的身份继续出任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高职。惟两人为保住权位,处心积虑地透过公司法的便利,大量吸纳个人会员种票的方式,无视社会观感,召开特大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将三机构在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部的名额,各从五名减至二名,并将个人董事名额从原有的十人,大幅度增加至二十五人。以叶新田、邹寿汉为首的团伙通过这样的布置,一方面削弱三机构在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代表地位,另一方面广招个人会员充任董事职位,以遂其继续控制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目的。

 

(四)            如今,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已经成为一个使用董教总的名义,但实质上已脱离董总与教总,名存实亡的机构。因此,三机构呼吁各大华基政党、华团、公民团体及广大关心华文教育的社会大众,严正看待以叶新田、邹寿汉为首的团伙,把原本属于华社的公共资产,现在却公然地被侵占了,这完全对公民社会带来严重的破坏,并对华教团体的社会公信力造成伤害。各方应积极响应三机构的号召,统一步伐,群起杯葛,继续向他们施压,以还原三机构在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主导权。

董总与教总联合文告

董总与教总联合文告

董总与教总联合文告

2018年11月13日

 

针对教育部长马智礼在国会回答议员询问时表示,政府资助学校若没有能力承担学校营运、维修及基础建设费用,可申请转为政府学校,以便所有费用全数交由政府承担的谈话,董总与教总对此深表遗憾,并发表联合文告如下:

 

1. 长期以来,教育部把校地拥有权属于联邦政府的学校称为“全津贴学校”(sekolah bantuan penuh),校地拥有权不属于联邦政府的学校称为“半津贴学校”(sekolah bantuan modal)。这两个名词完全是教育部官员法外立法炮制出来的名词,对华小、淡小、教会学校、改制中学(“国民型中学”)等学校实施不公平对待,以及蚕食董事会主权。

 

2. 我们强调,无论是在《1957年教育法令》、《1961年教育法令》或《1996年教育法令》里,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全津贴学校”和“半津贴学校”的分类和用词。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在我国教育制度内有三种类学校:政府学校(sekolah kerajaan)、政府资助学校(sekolah bantuan kerajaan)、私立学校(sekolah swasta)。政府资助学校有权获得资助拨款(sumbangan bantuan/grant-in-aid)和资本拨款(sumbangan modal/capital grant),或通称的行政拨款和发展拨款。资本拨款是指从公共基金(wang awam)拨给学校的款项,以提供学校建筑物,维修或扩建现有校舍,为新建、维修或扩建的校舍提供家私和配备,或其他指定用途。资助拨款是指出从公共基金拨给学校的任何款项,除了资本拨款以外。因此,政府有责任发出资助拨款和资本拨款这两项拨款给政府资助学校,不应制造诸多借口,包括以校地拥有权,限制拨款给政府资助学校。

 

3. “全津贴学校”和“半津贴学校”是前朝国阵政府推行的措施。今年大选后,希望联盟上台执政,理应展现与国阵不同的施政理念,为国家和人民带来光明前景,纠正遗存的不当政策和措施,以公平合理和开明地对待各源流学校。无论是政府学校或政府资助学校,政府都确保它们享有同等待遇,有责任给予足够的行政和发展拨款,不应利用拨款来企图把政府资助学校改制为政府学校。不论校地属于联邦政府、州政府、学校董事会、教会或私人等的各源流学校,都是国家教育体系内的学校,理应一视同仁,积极发展它们,肯定和赞扬它们为国家办教育和培养人才的贡献。

 

4. 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规定,国民型学校(华小、淡小)、教会学校、改制中学等学校必须有董事会。该法令也规定,政府有责任承担这些学校的行政和发展开销。希望联盟政府理应真心诚意负起责任,公平合理拨款和发展这些学校,不应再继续推行前朝国阵政府的“全津贴学校”和“半津贴学校”措施,把政府资助学校改制为政府学校。

 

5. 我们吁请全国华小和改制中学等学校的董事会,不要申请把“政府资助学校”改制为“政府学校”,以免引发董事会的学校管理权遭蚕食,甚至学校本质与特征的变质和消失。

董总肯定财政预算案首次拨款给独中 冀政府续推公平对待各源流学校政策

董总肯定财政预算案首次拨款给独中 冀政府续推公平对待各源流学校政策

董总肯定财政预算案首次拨款给独中

冀政府续推公平对待各源流学校政策

一,希盟政府首份财政预算案,教育部分配到马币602亿拨款,是获得最多拨款的部门,占总预算金额的19.1%,显见希盟政府认识到教育投资对提升国家竞争力和人民素质的重要性。本会欢迎也肯定希盟政府的做法,惟教育拨款的投入,是否有效改变国家教育素质,从而达到预期效果,则端看政府的施政执行力。

 

二,对于中央政府历史性的首次在年度财政预算案中编列拨款予全国华文独中马币1200万,本会对此表示十分激赏。虽然马币1200万,对全国独中每年办学成本所面对的巨额不敷而言,只算是杯水车薪,惟考虑目前国家财政困难,希盟政府依然愿意破天荒拨款给独中,本会深感欣慰。本会希望这是希盟政府以后财政预算案制度化的第一步,一个好的开始,与此同时,也期待未来几年若国家财政状况有所改善,政府可以加大拨款给独中的金额。

 

三,希盟政府这次拨款宣布,展示希盟政府愿意采取更公平的政策对待各源流学校。本会希望希盟政府继续以这种态度,处理各源流学校所面对的问题以及更公平合理的制度化,拨款予各源流学校。同时,本会促请有关当局能够尽快安排董总与教育部相关官员会面,以便了解和讨论拨款发放的详情和分配的办法。

 

四,过去前朝政府预算案,对国民型中学的拨款,时有时无,甚至还要华社多翻交涉后才取得相关拨款,这次希盟政府预算案清楚列入改制中学拨款马币1500万的做法,我们希望能够成为希盟政府预算案的惯例,从而形成制度化拨款给国民型中学。

 

五,希盟政府对技职教育的重视,从这次财政预算案分别拨款马币3千万给技职教育基金以及马币2千万做为青年技职培训经费,可见一斑,本会呼吁华社应该注意此一国家趋势,关注相关发展。

 

六,除此之外,作为希盟政府首份财政预算案,在教育方面的拨款,本会认为还有一些可以改进之处,比如,希盟政府拨款马币2100万予土著教育及人力资源,虽然从照顾弱势马来群体的角色,实属无可厚非,惟政府没有相应的拨款予其他需帮助的群体,故资源分配尚缺合理。其次,本会欢迎政府对公立教育机构的捐款人给予税务豁免,但美中不足的是,对于捐款给非营利民办教育机构者如独中的税务豁免则需个别申请。

董总反对全津半津划分 促请尽速解决中菁二校的申请

董总反对全津半津划分 促请尽速解决中菁二校的申请

董总反对全津半津划分

促请尽速解决中菁二校的申请

针对教育部副部长张念群在国会表示,彭亨州关丹中菁华小分校必须事先申请成为全津贴学校,教育部才能同步处理该分校寻求行政独立运作成为中菁华小二校的准证申请一事,董总特此发表文告如下:

 

1. 关丹中菁华小分校是于1999年大选前获得前朝国阵政府批准设立,建校过程面对诸多困难,终于在2013年正式开课。中菁华小总校和分校有一段距离,一名校长兼顾两个校园的行政业务,因此中菁华小董事会希望中菁华小分校获准成为中菁华小二校,有自己的行政管理、校长和教职员工。

 

2. 本会指出,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在我国教育制度内有三种类学校,即政府学校、政府资助学校、私立学校。这三种类学校的划分根本与校地拥有权毫无关系。本会强调,“政府学校”(Sekolah Kerajaan)不是“全津贴学校”(Sekolah Bantuan Penuh),“政府资助学校”(Sekolah Bantuan Kerajaan)不是“半津贴学校”(Sekolah Bantuan Modal)。

 

3. 中菁华小董事会申请把中菁华小分校改为中菁华小二校,根本与所谓的校地拥有权或“全津贴学校、半津贴学校”毫无关系。本会重申,以校地拥有权把学校区分为“全津贴学校”与“半津贴学校”的做法,是教育部官员自订的违法措施。因此,张念群副部长不应采用有关小拿破仑官员自订的违法措施,为难中菁华小分校欲成为中菁华小二校的申请。事实上,过去一些华小也是有总校和分校,而分校获得教育部批准成为二校。本会促请张念群副部长积极处理有关申请,尽快让中菁华小分校获准成为中菁华小二校。

感谢财政部豁免《独中教育蓝图》教育发展基金募款缴税 吁请政府制定教育项目捐款人和受益单位豁免缴税政策

感谢财政部豁免《独中教育蓝图》教育发展基金募款缴税 吁请政府制定教育项目捐款人和受益单位豁免缴税政策

董总文告

2018年9月22日

 

感谢财政部豁免《独中教育蓝图》教育发展基金募款缴税

吁请政府制定教育项目捐款人和受益单位豁免缴税政策

 

董总针对曾经两度致函财政部吁请豁免有关于2017年进行筹募《马来西亚华文独中教育蓝图》教育发展基金的筹款所得,引致需缴纳的预估税项RM853,000 ,最终获得财政部的积极回应,并捎来好消息,发表文告如下:

 

1. 为了确实有效地推动华文独中教育改革,确保马来西亚华文独中教育持续发展,本会于2016年特别设立《马来西亚华文独中教育蓝图》专案小组,以集结专家学者和华教办学者,全面检讨2005年发布的《华文独中教育改革纲领》,扎扎实实地针对全国华文独中的现况进行普查,全面收集华文独中董事、校长、教师、学生、家长、校友及关心华文教育人士的宝贵意见,并在这基础上拟定《马来西亚华文独中教育蓝图》,以描绘华文独中未来10年的发展方向与愿景。经过努力,这份独中教育蓝图如期在今年完成并于8月12日正式向外界进行推介;为了在经费上,保障及有效落实这份独中教育蓝图的教育发展规划,本会采取通过发动汇集群众力量的方式,于2017年发出筹募500万基金的行动,且截止至该年9月30日已筹获逾500万的款项。

 

可是,这笔筹获的逾500万教育发展基金的款项,却需面对筹款所得而引致需缴纳的预估税项高达RM853,000。本会认为,董总作为非营利教育组织,且该筹获的基金是为推动教育事业,因此其所得剩余(Surplus)和所筹获的义款,政府应予以豁免缴税,以鼓励更多民间团体为国家教育事业作出贡献。因此,经过多番的努力的争取与沟通,今年分别于3月23日及6月8日两度致函财政部部长,提出要求豁免因2017年进行筹募教育发展基金的筹款所得而引致需缴纳的预估税项RM853,000;终于在最近9月12日收到财政部志期8月24日的回函,明确地给予批准豁免上述的税务。对此,本会对财政部开明、通情的行动表示感谢,同时充份肯定这才是作为民选政府,在体恤民意及鼓励民间团体为国家教育事业作出贡献的正面积极做法。

 

2. 除此之外,今年8月25日召开的董总与各州属会第91次联席会议大会上,曾通过其中一项提案,即“促请政府对民间非营利教育机构或社团,为推动教育事业所得剩余(Surplus)和所筹获的义款,应自动对有关捐款人和受益单位予以豁免缴税,以鼓励更多民间团体为国家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本会表明,长期以来,民间成立各类的非营利教育机构或社团,自动自发和义务地出钱出力,以弥补国家在教育领域的不足,协助国家栽培了大量的人才。这种来自于民间自愿自动的参与,实质就是无私地为国家作出无偿的服务,国家理应给予拨款以示鼓励和支持,让这类机构和社团能够做得更好,为国家贡献更多。希望希盟政府及财政部能再接再厉地,能够对民间各类非营利教育机构或社团,在推动教育事业所得剩余(Surplus)和所筹获的义款,也能积极及鼓励性的决策,即制定自动对有关捐款人和受益单位予以豁免缴税的政策。

董总与教总联合文告

董总与教总联合文告

董总与教总联合文告

2018年9月21日

 

针对教育部考试局发表声明指出,若考生提出要求,懂得母语的监考官可以使用母语向学生解释考试细则,同时也指示州教育局必须确保被派到华淡小担任考官的人员当中,必须至少有一人懂得母语,以便在考生不明白考试细则时,给予进一步说明。董总与教总对此深表不认同,并认为这是当局企图合理化目前一些州属华小被派去不谙华文主考官的不当做法,若华社不再加以反对,势必蚕食华小的特征。因此,特发表联合文告如下:

 

1.董总与教总表示,基于各源流学校都是以各自母语作为主要教学和考试媒介语的大原则,因此,被派往各源流小学的主考官必须懂得有关源流学校的母语,例如华小的教学与考试媒介语是华语,因此,主考官作为学校考场最重要的负责人必须懂得华语,以便妥善处理有关考试的各项事务,包括用华语向学生讲解考试细则,这是正确和必须的做法,符合华小的特征,这也是董总和教总所坚持的立场。

 

2.一直以来,教育部都是按照这个原则来安排各源流小学的主考官,但是,近些年来,在一些官员的偏差下,还是有一些个案的发生。在华社的反对下,一些个案马上就获得解决,但也有一些情况还没有获得全面解决,并对有关的华小造成不便。今年随着柔佛州教育局全面派出不谙华文的主考官到华小,使到问题更为严重,引起华社的强烈不满,并要求副部长解决有关的问题。

 

3.遗憾的是,在此问题闹得沸沸扬扬,还没有获得解决之际,教育部考试局却又发出声明,指州教育局派到华淡小担任考官的人员当中,必须至少有一人懂得母语,以便在考生不明白考试细则时,给予进一步说明。有关声明没有规定主考官必须懂得母语,只是说明被派到学校的官员至少有一人懂得母语,这非常明显是刻意合理化目前一些州属华小被派去不谙华文主考官的不当做法,董总和教总对此深表不满,并感到担忧,因为若不加以制止,这项措施势必将蚕食华小以华语华文作为主要教学和考试媒介语的特征。

 

4.此外,考试局的上述声明也指出,若有考生提出要求,懂得母语的监考官可以使用母语向学生解释考试细则,董总和教总认为这是非常不合理的规定。在华小,主考官必须直接用华语来向华小学生讲解考试细则,而不是在考生要求的情况下才以华语讲解。这种情况必须加以纠正,因为这不但对应考学生造成影响,也对华小造成深远的负面影响。与此同时,除了主考官必须懂得华文,教育局也必须根据各源流学校考场的需求来合理调派足够懂得母语的监考官到有关学校,以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5.董总与教总强调,被派来华小的主考官,无论是来自来那一个源流学校或族群,都必须懂得华文,这样才能妥善处理考试的一切事务,这是合情合理的做法,也是广大华社所坚持的。因此,华社对华小不谙华文主考官的课题作出强烈反应,正是基于关心和捍卫华教的大原则,教育部副部长张念群不应视为这是华社的过度反应,反而应该认真聆听华社的心声,从善如流,设法解决有关的问题,包括收回考试局的有关声明,并明文规定各源流小学的主考官必须懂得有关学校的母语,以确保华小不被变质。

6.与此同时,董总和教总也吁请张念群副部长尽快安排见面的日期,以针对近来发生的多项华教课题,包括UPSR考试主考官事宜进行讨论,以集思广益,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