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6日 | 联合文告
董总与教总联合文告
2018年11月24日
针对希盟政府在2019年财政预算案只给予拉曼大学学院550万令吉的发展拨款,但取消了近几年来得到的3000万令吉至6000万令吉的行政拨款,以致该大学学院可能被迫提高学费,直接影响报读拉曼大学学院的中低收入家庭的莘莘学子,董总和教总对此深表关注,并发表文告如下:
(1)董教总表示,因过去获得政府的拨款资助,因此,作为非营利大专学府的拉曼大学学院能够提供优质和学费相对平民化的高等教育,让更多的莘莘学子,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的学生有机会接受大专教育,进而在各领域为国家作出贡献。然而,随着新政府在2019年财政预算案只给予拉曼大学学院550万令吉的发展拨款,而且还取消了近几年来得到的3000万至6000万令吉的行政拨款,这导致该大学学院可能被迫提高学费,以应付日益增加的行政开销,不但对拉曼大学学院的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而且也不利于国家教育的整体发展。
(2)这数十年,从开始的拉曼学院,到目前的拉曼大学学院,不分党派、不分种族,为国家培养了许多人才,这是有目共睹的。因此,董教总促请新政府摒弃政治偏见,采取更开明的政策,继续给予拉曼大学学院行政拨款,以造福更多学子,并促进国家教育的发展。
(3)董教总强调,教育不应与政治议程挂钩,尤其是当前面对经济全球化,以及资讯网络化所引发的强大国际竞争压力与挑战,优秀的人才是国家迫切且重要的资产,因此,政府应以更宏观的教育视野来看待高等教育的发展,包括资助同样为国家培育人才的民办及非营利机构大专学府,以满足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与此同时,董教总也吁请拉曼大学学院扩大管理层,包括邀请华团代表加入,以加强和华团的联系及合作,并为大学学院谋求更好的发展。
(4)此外,对于政府表示将探讨拨款给非营利机构的韩江大学学院、南方大学学院及新纪元大学学院的声明,董教总深表欢迎,并认为这是新政府进步和开明的做法,同时也期待此项制度化拨款予华社民办高等学府的措施早日落实。
2018年11月23日 | 联合文告
董总与教总联合文告
2018年11月23日
董教总遗憾政府不签署反歧视公约
冀政府积极宣导沟通消除社会疑虑
针对首相办公室今天发表文告,決定政府不签署《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ICERD)一事,董总和教总特发表文告如下:
1.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由联合国于1965年通过,随后在1969年正式生效。截止2018年1月,已经有179个缔约国,是被世界各国广泛批准的国际人权公约之一,目前全球仅有14个国家尚未签署,我国是其中一个。《公约》的目的是包括消除一切形式的种族歧视,并促进所有种族间的谅解、消除一切煽动种族仇恨和歧视的行为、不分种族、肤色或民族地保证人人享有权利以及采取措施打击种族偏见,促进种族或族裔群体间的谅解和容恕等。
2. 董教总对政府宣布不签署该公约,深表遗憾。我们认为,政府应签署这份公约,可说是顺应国际人权趋势的表现,以及体现世界人权潮流接轨的做法,有助于提升和改善我国的人权水平。有鉴于此,董教总吁请政府签署该公约,以展示新政府打造新马来西亚成为一个公平、善政、廉正和法治国度的诚意与决心。
3. 无论如何,基于社会各界对此项公约的签署,存在不少误解、盲点和争论。因此,董教总认为政府应该积极化解社会各界的误解和疑虑,主动加强沟通以及聆听各方意见,以便进一步凝聚民意和共识,避免此项良善的做法,遭到扭曲。
4. 希盟政府的大选宣言,承诺成立人民和谐咨询理事会,以作为处理国民团结和消除族群矛盾的政策讨论平台,董教总建议希盟政府尽快成立这个理事会,并将签署公约的相关课题交付该理事会讨论,以凝聚社会共识,为促进国家的平等与和谐发展共同努力。
2018年11月13日 | 联合文告
董总与教总联合文告
2018年11月13日
针对教育部长马智礼在国会回答议员询问时表示,政府资助学校若没有能力承担学校营运、维修及基础建设费用,可申请转为政府学校,以便所有费用全数交由政府承担的谈话,董总与教总对此深表遗憾,并发表联合文告如下:
1. 长期以来,教育部把校地拥有权属于联邦政府的学校称为“全津贴学校”(sekolah bantuan penuh),校地拥有权不属于联邦政府的学校称为“半津贴学校”(sekolah bantuan modal)。这两个名词完全是教育部官员法外立法炮制出来的名词,对华小、淡小、教会学校、改制中学(“国民型中学”)等学校实施不公平对待,以及蚕食董事会主权。
2. 我们强调,无论是在《1957年教育法令》、《1961年教育法令》或《1996年教育法令》里,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全津贴学校”和“半津贴学校”的分类和用词。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在我国教育制度内有三种类学校:政府学校(sekolah kerajaan)、政府资助学校(sekolah bantuan kerajaan)、私立学校(sekolah swasta)。政府资助学校有权获得资助拨款(sumbangan bantuan/grant-in-aid)和资本拨款(sumbangan modal/capital grant),或通称的行政拨款和发展拨款。资本拨款是指从公共基金(wang awam)拨给学校的款项,以提供学校建筑物,维修或扩建现有校舍,为新建、维修或扩建的校舍提供家私和配备,或其他指定用途。资助拨款是指出从公共基金拨给学校的任何款项,除了资本拨款以外。因此,政府有责任发出资助拨款和资本拨款这两项拨款给政府资助学校,不应制造诸多借口,包括以校地拥有权,限制拨款给政府资助学校。
3. “全津贴学校”和“半津贴学校”是前朝国阵政府推行的措施。今年大选后,希望联盟上台执政,理应展现与国阵不同的施政理念,为国家和人民带来光明前景,纠正遗存的不当政策和措施,以公平合理和开明地对待各源流学校。无论是政府学校或政府资助学校,政府都确保它们享有同等待遇,有责任给予足够的行政和发展拨款,不应利用拨款来企图把政府资助学校改制为政府学校。不论校地属于联邦政府、州政府、学校董事会、教会或私人等的各源流学校,都是国家教育体系内的学校,理应一视同仁,积极发展它们,肯定和赞扬它们为国家办教育和培养人才的贡献。
4. 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规定,国民型学校(华小、淡小)、教会学校、改制中学等学校必须有董事会。该法令也规定,政府有责任承担这些学校的行政和发展开销。希望联盟政府理应真心诚意负起责任,公平合理拨款和发展这些学校,不应再继续推行前朝国阵政府的“全津贴学校”和“半津贴学校”措施,把政府资助学校改制为政府学校。
5. 我们吁请全国华小和改制中学等学校的董事会,不要申请把“政府资助学校”改制为“政府学校”,以免引发董事会的学校管理权遭蚕食,甚至学校本质与特征的变质和消失。
2018年9月21日 | 联合文告
董总与教总联合文告
2018年9月21日
针对教育部考试局发表声明指出,若考生提出要求,懂得母语的监考官可以使用母语向学生解释考试细则,同时也指示州教育局必须确保被派到华淡小担任考官的人员当中,必须至少有一人懂得母语,以便在考生不明白考试细则时,给予进一步说明。董总与教总对此深表不认同,并认为这是当局企图合理化目前一些州属华小被派去不谙华文主考官的不当做法,若华社不再加以反对,势必蚕食华小的特征。因此,特发表联合文告如下:
1.董总与教总表示,基于各源流学校都是以各自母语作为主要教学和考试媒介语的大原则,因此,被派往各源流小学的主考官必须懂得有关源流学校的母语,例如华小的教学与考试媒介语是华语,因此,主考官作为学校考场最重要的负责人必须懂得华语,以便妥善处理有关考试的各项事务,包括用华语向学生讲解考试细则,这是正确和必须的做法,符合华小的特征,这也是董总和教总所坚持的立场。
2.一直以来,教育部都是按照这个原则来安排各源流小学的主考官,但是,近些年来,在一些官员的偏差下,还是有一些个案的发生。在华社的反对下,一些个案马上就获得解决,但也有一些情况还没有获得全面解决,并对有关的华小造成不便。今年随着柔佛州教育局全面派出不谙华文的主考官到华小,使到问题更为严重,引起华社的强烈不满,并要求副部长解决有关的问题。
3.遗憾的是,在此问题闹得沸沸扬扬,还没有获得解决之际,教育部考试局却又发出声明,指州教育局派到华淡小担任考官的人员当中,必须至少有一人懂得母语,以便在考生不明白考试细则时,给予进一步说明。有关声明没有规定主考官必须懂得母语,只是说明被派到学校的官员至少有一人懂得母语,这非常明显是刻意合理化目前一些州属华小被派去不谙华文主考官的不当做法,董总和教总对此深表不满,并感到担忧,因为若不加以制止,这项措施势必将蚕食华小以华语华文作为主要教学和考试媒介语的特征。
4.此外,考试局的上述声明也指出,若有考生提出要求,懂得母语的监考官可以使用母语向学生解释考试细则,董总和教总认为这是非常不合理的规定。在华小,主考官必须直接用华语来向华小学生讲解考试细则,而不是在考生要求的情况下才以华语讲解。这种情况必须加以纠正,因为这不但对应考学生造成影响,也对华小造成深远的负面影响。与此同时,除了主考官必须懂得华文,教育局也必须根据各源流学校考场的需求来合理调派足够懂得母语的监考官到有关学校,以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5.董总与教总强调,被派来华小的主考官,无论是来自来那一个源流学校或族群,都必须懂得华文,这样才能妥善处理考试的一切事务,这是合情合理的做法,也是广大华社所坚持的。因此,华社对华小不谙华文主考官的课题作出强烈反应,正是基于关心和捍卫华教的大原则,教育部副部长张念群不应视为这是华社的过度反应,反而应该认真聆听华社的心声,从善如流,设法解决有关的问题,包括收回考试局的有关声明,并明文规定各源流小学的主考官必须懂得有关学校的母语,以确保华小不被变质。
6.与此同时,董总和教总也吁请张念群副部长尽快安排见面的日期,以针对近来发生的多项华教课题,包括UPSR考试主考官事宜进行讨论,以集思广益,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
2018年9月16日 | 联合文告
董总与教总联合文告
2018年9月16日
针对在教育部新的州教育局行政架构中,华小督学和华文科督学的职权和地位变得不明确,甚至引起有关督学的职位将被废除的担忧,董总与教总对此深表关注,并发表文告如下:
1. 虽然教育部副部长张念群表明,教育部的教育体制重组没有废除华小督学和华文科督学,不过,董总与教总认为,副部长的谈话并无法消除华社的忧虑。因为在新的州教育局行政架构中,原有“华文科督学”的职称,若去掉了“华文科”的字眼,而统称为“语文课助理总监”,负责管理各个语文科;以及“华小督学”的职称去掉了“华小”的字眼,而统称为“小学助理总监”,管理不同源流的学校,而没有明确列明是负责华文科和华小,这不但导致有关督学的职权和地位变得不明确,而且也很容易出现偏差,甚至会忽略了某些源流学校和科目,这是大家感到担忧的。
2. 事实上,基于中学华文科及华小的特殊性,因此担任华文科督学和华小督学的人选,都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和资格,例如必须具备一定程度的华文资格。有鉴于此,董总与教总促请张念群副部长必须争取保留华小督学(或华小助理总监)和华文科督学(或华文科助理总监)的职位,并委派符合资格的人选担任,以确保华小和国中的华文教育不受影响。
3. 董总与教总表示,各州的华小督学和华文科督学在推动州内华文教育的发展上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以华文科督学为例,自教育部于2000年在各州设立这个职位以来,国中华文班的情况逐步获得改善,并有效推动了华文的学习,这是正确的做法,而且还必须加强,以达到更大的成效。同样的,华小的发展,包括师资调派、拨款事宜、华小的教学和行政措施等等,都需要华小督学的从中协调和处理。此外,华淡小除了执行国家教育政策,还有独特的办学特色,在华校有“董事会”是其一;另外也有“爱心计划”、营养餐、推广中华文化与优良价值观活动与计划都需要了解华小运作的督学去督导。有鉴于此,这两个职位绝对不能撤销,否则将严重影响华教的正常发展。
4. 董总与教总强调,新的州教育局行政架构必须明文规定保留华小督学和华文科督学的职权和地位,以专司处理州内华小和中学华文科的各项事务,以保障华小及中学华文科的地位与发展。有鉴于问题的严重和迫切性,董总与教总也要求在近期内和张念群副部长见面,以针对此事进行探讨,寻求共识,妥善解决这个问题,以利华教的发展。
2017年5月9日 | 联合文告
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
联合文告
针对叶新田和邹寿汉利用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否认新纪元大学学院私有化的言论,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今天发表联合文告,全文如下:
1. 三机构重申,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是由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在1994年创设,积极向政府申请开办新纪元学院,以贯彻董教总欲完善民族教育体系的目标,经过三机构、全体华社及朝野政党的争取和不懈努力下,新纪元学院终于在1997年获准开办。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自创设以来,都是由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的代表作为主要的领导班底,而且成功凝聚了华社的力量,全面推动新纪元学院的发展。这种良好和谐的运作模式,一直延续到2015年,被企图霸占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叶新田和邹寿汉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所破坏,把原有每个创办团体,即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各派5名代表进入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部,减少至各派2名代表。
另一方面,则把原本从个人会员中选出10名成员进入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部,增加至25名成员,而且董事部还可以再委任4名董事,以组成35人的董事部。这明显削减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三机构的多数代表权,从原本在董事部占有多数的60%被削减至只有17%,并借此达到有计划的篡夺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对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主权,以便叶邹两人能够继续掌控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和升格后的新纪元大学学院,企图强占华教公有财产。对此,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已从2015年12月29日开始,连续多次发表声明不会派代表参与被叶邹私有化的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
2. 三机构表明,基于叶新田与邹寿汉已非董总代表,因此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17日的董事部会议乃不符合章程,完全是一项不合法的会议。第30届董总中央委员会第1次会议已明确议决委任刘利民、傅振荃、张锦祥、陈国辉和陈志成为董总于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董事代表,并且严正声明叶新田与邹寿汉董事代表身份已于2015年9月17日起终止。
有鉴于此,叶邹无权代表董总处理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任何事宜,更不能自称董总代表出席2015年9月17日的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部会议。据此,三机构强调2015年9月17日与其后任何由叶邹召开的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部会议皆属违反章程、不合理且非法的会议。
3. 新纪元学院的创办是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登高一呼,经华社多年努力和奋斗滴涓而成的,属于华社的公共资产。任何企图将新纪元学院个人化、私有化的做法,强占华教公有财产,必为全体华社的公敌。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誓言锲尽全力,追究到底,绝不妥协,姑息养奸。我们在此吁请广大华教支持群众,做为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的后盾,尽一切努力把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和新纪元大学学院的主权争取回来,以捍卫华社共有的资产。
4. 新纪元大学学院作为民办高等学府,其财务状况一直以来未做公布,让全国关心华教人士感到担忧。2008年,在前任院长柯嘉逊博士被迫离任前,被诬蔑导致930万令吉不知去向的事件,过后也聘请了毕马威会计公司进行稽查有关账目,时至今日,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依然没有公布调查的结果,以还前院长柯嘉逊博士的清白。三机构严正的促请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对外公布有关新纪元大学学院的财务状况,包括累积亏损及最新的发展情况等,作为华社的民间华文大学学院,社会人士是有权利进一步了解新纪元大学学院所面对的财务问题及其未来的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