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总与教总联合文告

董总与教总联合文告

董总与教总联合文告

2018年11月13日

 

针对教育部长马智礼在国会回答议员询问时表示,政府资助学校若没有能力承担学校营运、维修及基础建设费用,可申请转为政府学校,以便所有费用全数交由政府承担的谈话,董总与教总对此深表遗憾,并发表联合文告如下:

 

1. 长期以来,教育部把校地拥有权属于联邦政府的学校称为“全津贴学校”(sekolah bantuan penuh),校地拥有权不属于联邦政府的学校称为“半津贴学校”(sekolah bantuan modal)。这两个名词完全是教育部官员法外立法炮制出来的名词,对华小、淡小、教会学校、改制中学(“国民型中学”)等学校实施不公平对待,以及蚕食董事会主权。

 

2. 我们强调,无论是在《1957年教育法令》、《1961年教育法令》或《1996年教育法令》里,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全津贴学校”和“半津贴学校”的分类和用词。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在我国教育制度内有三种类学校:政府学校(sekolah kerajaan)、政府资助学校(sekolah bantuan kerajaan)、私立学校(sekolah swasta)。政府资助学校有权获得资助拨款(sumbangan bantuan/grant-in-aid)和资本拨款(sumbangan modal/capital grant),或通称的行政拨款和发展拨款。资本拨款是指从公共基金(wang awam)拨给学校的款项,以提供学校建筑物,维修或扩建现有校舍,为新建、维修或扩建的校舍提供家私和配备,或其他指定用途。资助拨款是指出从公共基金拨给学校的任何款项,除了资本拨款以外。因此,政府有责任发出资助拨款和资本拨款这两项拨款给政府资助学校,不应制造诸多借口,包括以校地拥有权,限制拨款给政府资助学校。

 

3. “全津贴学校”和“半津贴学校”是前朝国阵政府推行的措施。今年大选后,希望联盟上台执政,理应展现与国阵不同的施政理念,为国家和人民带来光明前景,纠正遗存的不当政策和措施,以公平合理和开明地对待各源流学校。无论是政府学校或政府资助学校,政府都确保它们享有同等待遇,有责任给予足够的行政和发展拨款,不应利用拨款来企图把政府资助学校改制为政府学校。不论校地属于联邦政府、州政府、学校董事会、教会或私人等的各源流学校,都是国家教育体系内的学校,理应一视同仁,积极发展它们,肯定和赞扬它们为国家办教育和培养人才的贡献。

 

4. 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规定,国民型学校(华小、淡小)、教会学校、改制中学等学校必须有董事会。该法令也规定,政府有责任承担这些学校的行政和发展开销。希望联盟政府理应真心诚意负起责任,公平合理拨款和发展这些学校,不应再继续推行前朝国阵政府的“全津贴学校”和“半津贴学校”措施,把政府资助学校改制为政府学校。

 

5. 我们吁请全国华小和改制中学等学校的董事会,不要申请把“政府资助学校”改制为“政府学校”,以免引发董事会的学校管理权遭蚕食,甚至学校本质与特征的变质和消失。

董总与教总联合文告

董总与教总联合文告

董总与教总联合文告

2018年9月21日

 

针对教育部考试局发表声明指出,若考生提出要求,懂得母语的监考官可以使用母语向学生解释考试细则,同时也指示州教育局必须确保被派到华淡小担任考官的人员当中,必须至少有一人懂得母语,以便在考生不明白考试细则时,给予进一步说明。董总与教总对此深表不认同,并认为这是当局企图合理化目前一些州属华小被派去不谙华文主考官的不当做法,若华社不再加以反对,势必蚕食华小的特征。因此,特发表联合文告如下:

 

1.董总与教总表示,基于各源流学校都是以各自母语作为主要教学和考试媒介语的大原则,因此,被派往各源流小学的主考官必须懂得有关源流学校的母语,例如华小的教学与考试媒介语是华语,因此,主考官作为学校考场最重要的负责人必须懂得华语,以便妥善处理有关考试的各项事务,包括用华语向学生讲解考试细则,这是正确和必须的做法,符合华小的特征,这也是董总和教总所坚持的立场。

 

2.一直以来,教育部都是按照这个原则来安排各源流小学的主考官,但是,近些年来,在一些官员的偏差下,还是有一些个案的发生。在华社的反对下,一些个案马上就获得解决,但也有一些情况还没有获得全面解决,并对有关的华小造成不便。今年随着柔佛州教育局全面派出不谙华文的主考官到华小,使到问题更为严重,引起华社的强烈不满,并要求副部长解决有关的问题。

 

3.遗憾的是,在此问题闹得沸沸扬扬,还没有获得解决之际,教育部考试局却又发出声明,指州教育局派到华淡小担任考官的人员当中,必须至少有一人懂得母语,以便在考生不明白考试细则时,给予进一步说明。有关声明没有规定主考官必须懂得母语,只是说明被派到学校的官员至少有一人懂得母语,这非常明显是刻意合理化目前一些州属华小被派去不谙华文主考官的不当做法,董总和教总对此深表不满,并感到担忧,因为若不加以制止,这项措施势必将蚕食华小以华语华文作为主要教学和考试媒介语的特征。

 

4.此外,考试局的上述声明也指出,若有考生提出要求,懂得母语的监考官可以使用母语向学生解释考试细则,董总和教总认为这是非常不合理的规定。在华小,主考官必须直接用华语来向华小学生讲解考试细则,而不是在考生要求的情况下才以华语讲解。这种情况必须加以纠正,因为这不但对应考学生造成影响,也对华小造成深远的负面影响。与此同时,除了主考官必须懂得华文,教育局也必须根据各源流学校考场的需求来合理调派足够懂得母语的监考官到有关学校,以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5.董总与教总强调,被派来华小的主考官,无论是来自来那一个源流学校或族群,都必须懂得华文,这样才能妥善处理考试的一切事务,这是合情合理的做法,也是广大华社所坚持的。因此,华社对华小不谙华文主考官的课题作出强烈反应,正是基于关心和捍卫华教的大原则,教育部副部长张念群不应视为这是华社的过度反应,反而应该认真聆听华社的心声,从善如流,设法解决有关的问题,包括收回考试局的有关声明,并明文规定各源流小学的主考官必须懂得有关学校的母语,以确保华小不被变质。

6.与此同时,董总和教总也吁请张念群副部长尽快安排见面的日期,以针对近来发生的多项华教课题,包括UPSR考试主考官事宜进行讨论,以集思广益,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

董总与教总联合文告

董总与教总联合文告

董总与教总联合文告

2018年9月16日

 

针对在教育部新的州教育局行政架构中,华小督学和华文科督学的职权和地位变得不明确,甚至引起有关督学的职位将被废除的担忧,董总与教总对此深表关注,并发表文告如下:

 

1. 虽然教育部副部长张念群表明,教育部的教育体制重组没有废除华小督学和华文科督学,不过,董总与教总认为,副部长的谈话并无法消除华社的忧虑。因为在新的州教育局行政架构中,原有“华文科督学”的职称,若去掉了“华文科”的字眼,而统称为“语文课助理总监”,负责管理各个语文科;以及“华小督学”的职称去掉了“华小”的字眼,而统称为“小学助理总监”,管理不同源流的学校,而没有明确列明是负责华文科和华小,这不但导致有关督学的职权和地位变得不明确,而且也很容易出现偏差,甚至会忽略了某些源流学校和科目,这是大家感到担忧的。

 

2. 事实上,基于中学华文科及华小的特殊性,因此担任华文科督学和华小督学的人选,都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和资格,例如必须具备一定程度的华文资格。有鉴于此,董总与教总促请张念群副部长必须争取保留华小督学(或华小助理总监)和华文科督学(或华文科助理总监)的职位,并委派符合资格的人选担任,以确保华小和国中的华文教育不受影响。

 

3. 董总与教总表示,各州的华小督学和华文科督学在推动州内华文教育的发展上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以华文科督学为例,自教育部于2000年在各州设立这个职位以来,国中华文班的情况逐步获得改善,并有效推动了华文的学习,这是正确的做法,而且还必须加强,以达到更大的成效。同样的,华小的发展,包括师资调派、拨款事宜、华小的教学和行政措施等等,都需要华小督学的从中协调和处理。此外,华淡小除了执行国家教育政策,还有独特的办学特色,在华校有“董事会”是其一;另外也有“爱心计划”、营养餐、推广中华文化与优良价值观活动与计划都需要了解华小运作的督学去督导。有鉴于此,这两个职位绝对不能撤销,否则将严重影响华教的正常发展。

 

4. 董总与教总强调,新的州教育局行政架构必须明文规定保留华小督学和华文科督学的职权和地位,以专司处理州内华小和中学华文科的各项事务,以保障华小及中学华文科的地位与发展。有鉴于问题的严重和迫切性,董总与教总也要求在近期内和张念群副部长见面,以针对此事进行探讨,寻求共识,妥善解决这个问题,以利华教的发展。

谴责叶新田和邹寿汉私有化新纪元大学学院

谴责叶新田和邹寿汉私有化新纪元大学学院

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

联合文告

 

 

针对叶新田和邹寿汉利用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否认新纪元大学学院私有化的言论,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今天发表联合文告,全文如下:

 

1.  三机构重申,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是由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在1994年创设,积极向政府申请开办新纪元学院,以贯彻董教总欲完善民族教育体系的目标,经过三机构、全体华社及朝野政党的争取和不懈努力下,新纪元学院终于在1997年获准开办。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自创设以来,都是由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的代表作为主要的领导班底,而且成功凝聚了华社的力量,全面推动新纪元学院的发展。这种良好和谐的运作模式,一直延续到2015年,被企图霸占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叶新田和邹寿汉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所破坏,把原有每个创办团体,即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各派5名代表进入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部,减少至各派2名代表。

 

另一方面,则把原本从个人会员中选出10名成员进入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部,增加至25名成员,而且董事部还可以再委任4名董事,以组成35人的董事部。这明显削减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三机构的多数代表权,从原本在董事部占有多数的60%被削减至只有17%,并借此达到有计划的篡夺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对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主权,以便叶邹两人能够继续掌控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和升格后的新纪元大学学院,企图强占华教公有财产。对此,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已从2015年12月29日开始,连续多次发表声明不会派代表参与被叶邹私有化的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

 

2.  三机构表明,基于叶新田与邹寿汉已非董总代表,因此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17日的董事部会议乃不符合章程,完全是一项不合法的会议。第30届董总中央委员会第1次会议已明确议决委任刘利民、傅振荃、张锦祥、陈国辉和陈志成为董总于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董事代表,并且严正声明叶新田与邹寿汉董事代表身份已于2015年9月17日起终止。

 

有鉴于此,叶邹无权代表董总处理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任何事宜,更不能自称董总代表出席2015年9月17日的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部会议。据此,三机构强调2015年9月17日与其后任何由叶邹召开的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部会议皆属违反章程、不合理且非法的会议。

 

3.  新纪元学院的创办是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登高一呼,经华社多年努力和奋斗滴涓而成的,属于华社的公共资产。任何企图将新纪元学院个人化、私有化的做法,强占华教公有财产,必为全体华社的公敌。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誓言锲尽全力,追究到底,绝不妥协,姑息养奸。我们在此吁请广大华教支持群众,做为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的后盾,尽一切努力把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和新纪元大学学院的主权争取回来,以捍卫华社共有的资产。

 

4.  新纪元大学学院作为民办高等学府,其财务状况一直以来未做公布,让全国关心华教人士感到担忧。2008年,在前任院长柯嘉逊博士被迫离任前,被诬蔑导致930万令吉不知去向的事件,过后也聘请了毕马威会计公司进行稽查有关账目,时至今日,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依然没有公布调查的结果,以还前院长柯嘉逊博士的清白。三机构严正的促请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对外公布有关新纪元大学学院的财务状况,包括累积亏损及最新的发展情况等,作为华社的民间华文大学学院,社会人士是有权利进一步了解新纪元大学学院所面对的财务问题及其未来的展望。

谴责叶新田和邹寿汉私有化新纪元大学学院

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三机构 联合文告 新院必须回归华社

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三机构

联合文告

 

对于《星洲日报》日前封面头条报导,有关新纪元大学学院恐被私有化的消息,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今天发表联合文告认为,原本由这三个华教机构主导成立,用以开办新纪元学院的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如今已是一个没有董教总的董教总教育中心,完全违背当年创立时的精神。

 

在2014年至2015年董总风波时期,叶新田和邹寿汉在局面混乱之际,挟着掌握众多新会员的优势,在不顾反对意见下强行修改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章程。修章后三机构原本各有五个董事的名额,被削减至各两名,同时大幅增加个人董事,由十人增加到二十五人。换言之,目前三个创办机构的董事只有六人,远比由个人会员选出的董事来得少。

 

更严重的是,这个修改章程的行动,在没有经过适当的咨询和达成共识之前,就漠视原有会员的权益强势进行,至今没有得到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的承认。也就是说,这是一个没有董教总参与的董教总教育中心。

 

同样情况,也发生在新纪元教育私人有限公司成立的事件上,叶新田和邹寿汉等人是在不透明和未经广泛讨论之下,就成立该公司接管新院的运作。目前这家私人公司的董事会,完全没有董教总的代表在里面。由华社委托创校的董教总,已经彻底被排除在新院的发展之外。

 

董教总教育中心原本是华社的公共资产,如今却没有任何具公信力的华教机构参与其中,极不合理。董教总和独大这三个创校的机构,被严重边缘化,以致新院不再是华社的大学。我们担心新院在缺乏透明化的监督下,不能履行创校时所订下的办学理念,因此要以诚挚心情向社会作出呼吁,必须认真看待当前董教总教育中心在本质上的改变。

 

董教总教育中心是由董总、教总和独大在1994所创立,多年来集合华社众人之力开办新纪元学院,是属于华社的公共资产。董教总和独大绝不容许叶新田和邹寿汉等人,继续把持董教总教育中心,进而掌控新纪元学院。我们始终关心和肯定新院的发展,对建设新院更有义不容辞之责任,但对于三个创办机构在董教总教育中心内受到忽视的现状,极为不满。我们将会穷尽一切渠道,捍卫三机构应有的主导地位和参与角色,对此毫无妥协和坚持到底。

谴责叶新田和邹寿汉私有化新纪元大学学院

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三机构 联合文告

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三机构

联合文告

2017年2月7日

 

由于华社对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三机构与目前被叶新田邹寿汉等人所霸占的“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之间的关系出现严重的混淆,因此为了厘清有关问题,以免华社继续被误导,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三机构今日召开联合新闻发布会,针对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主权事宜,发表文告如下:

 

(一)  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三机构作为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创办团体,自成立以来就肩负起领导的重任,并成功开办了新纪元学院,顺利落实了董教总欲完善民族教育体系的目标,也开创了马来西亚华文教育发展新的里程碑。有鉴于此,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对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领导和历史地位是不容置疑的。

 

(二)  遗憾的是,当叶新田和邹寿汉失去了他们在董总的身份和地位后,为了自保,他们不但继续霸占在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董事主席和义务秘书职,而且还处心积虑修改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章程,把三机构的多数代表权,从原本在董事部占有多数的60%被削减至只有17%,而且大量增加了个人会员董事,刻意篡夺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三机构对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主权,以便叶邹两人能够继续掌控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企图抢占华社共有的财产。

 

(三)  叶邹两人此举已公然违背当年华社委托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三机构发展民族高等教育的原旨。基于此,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三机构决定杯葛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所举办的一切活动,并抵制出席董事会会议,以划清三机构和当前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关系,直至三机构对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和新纪元学院的主导权重新获得恢复。我们希望随着这次的声明和厘清,广大华社和华团不会再对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三机构与当前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之间的关系感到混淆,以免继续被别有居心者误导。

 

(四)  我们在此更要以诚挚深痛的心情向社会大众作出呼吁,必须认真看待当前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在本质上的改变。叶邹两人乃是遭董总绝大部分会员代表唾弃的华教失意及投机份子,他们俩为了个人隐议程,而蓄意修章排挤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以达到掌控新纪元学院,強占华教公有产业的目的。有鉴于此,广大华教支持群众,不应坐视不理,任其得逞,并与三大机构站在一起,对这些朋党加以谴责,共同捍卫华社公共资产。

 

(五)  针对叶邹两人公然以挂着董总、教总名义成立的“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名号,将于今年2月12日举办所谓的“新春团拜”活动,并展开筹款活动,企图鱼目混珠,误导和混淆广大华社,让大家误以为这是“董教总”的活动,希望借此争取华社的支持,三机构对此予以严厉的谴责,也郑重向华社说明,上述以叶邹两人为首的“董教总教育中心联合华团2017丁酉新春大团拜”的活动,与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三机构毫无关系,并强调不认同也不参与上述活动。

 

(六)  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创办于1994年,是为了一圆华社创办一所华文大专院校的心愿,并以董总、教总及独大有限公司为主导,多年来集合华社众人之力滴涓而成的,是属于华教的公共资产,非一家一姓的私产。叶邹两人为求个人能够继续把持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进而掌控新纪元学院,而把华社共有的资产当成其私产,厚颜行径,已为华教罪人。为了保住华教先贤留给我们的资产,不会变质成个人的私产,我们一定会穷尽一切渠道,坚决捍卫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创办原旨。